【聯合報╱記者詹建富/台北報導】
台大醫院雲林分院皮膚科主任邱品齊說,防曬品本來就只能抗水,不能完全防水 。
他建議,消費者不妨自行測試,塗抹適量防曬品在手臂上,等乾了後滴水,水滴愈集中、愈沒往外擴散,防水性愈強。
邱品齊分析市售防曬產品,物理性防曬是讓紫外線反射出去,化學性防曬則是吸收紫外線後,轉化為熱能。但不論是防曬油或是防曬乳(霜、膏)等產品,往往因流汗或游泳,防曬效果大打折扣。
近年來,不少防曬品都添加高分子聚合材料,除了阻礙紫外線穿透,還可在皮膚表層形成防水膜。
邱品齊舉例,防曬產品若標榜能防水,防水強度是以人體實際泡水四十分鐘和八十分鐘為判定標準,不同的是,美國是以泡水後測得的防曬係數為產品標示,歐洲化妝品和香料廠協會則以泡水後,如果防曬係數減少少於百分之五十,就可以泡水前防曬係數來標示。
換句話說,美國在認定上較嚴格。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化粧品管理科長林澄琴表示,市售藥妝產品只要宣稱具防曬效果,上市前須申請查驗登記,產品所標示的防曬係數,需檢據實驗結果,若兼有防水效果也要提出測試結果。
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