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詹建富/台北報導】
以往雷射手術僅適用於治療近視及散光,衛生署上月底核准可治療老花眼,但適用對象有侷限,必須沒有近視且老花度數300度以下,或遠視但老花在25到175度者,患近視或曾接受角膜雷射手術、糖尿病、自體免疫患者不適用。
國內老花眼人口至少4、5百萬人,他們看報紙、閱讀小號字體印刷品、看菜單,或讀手機簡訊等,愈來愈吃力。但不少患者不願面對眼睛老花的事實,拒戴老花眼鏡,使老花度數更加重。
改善老花眼,除了戴眼鏡,以及植入單焦點人工水晶體治療白內障,同時微調老花度數外,已有雷射手術可供選擇。
眼科醫學會理事長林浤裕指出,可改善老花眼的飛秒雷射,以雷射能量在角膜基質層,打出5個漸層同心圓,做出外薄內厚的凸面,如同在眼睛戴上凸面的老花鏡片,與近視雷射手術將角膜切一個凹面,原理類似。
不過,林浤裕表示,已有近視或動過雷射近視手術患者,不適合以雷射手術改善老花眼。
這項手術僅適用單純性老花或度數不深的遠視性老花,建議初次手術年齡最好在45歲以後,目前單眼治療收費約新台幣9萬元。
三軍總醫院眼科部主任呂大文表示,飛秒老花雷射有其侷限性,歐洲已開始研發第二代老花雷射,可望適用於曾動過近視雷射手術的患者,但就現有臨床試驗的經驗來看,仍有待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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