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施靜茹/台北報導】
台灣法令規定,女性可請生理假,學者研究發現,雖准假率逐年上升,但只有36.6%事業單位,有女性員工請生理假。
台大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教授張珏等人,發表在新近一期「台灣衛誌」的「職場經期健康與生理假實施初探」研究指出,台灣在2002年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一個月能請1天生理假,且併入病假計算,但2008年只有36.6%事業單位有女性員工請生理假。
研究並分析,22萬5千多家事業單位中,女性請生理假,一律照准者,從2005年的79.3%到2008年91.8%,一律不准假者,從2005年5.8%到2008年的0.07%,顯示准假率逐年上升。
研究質性訪談發現,曾有百貨公司店員因為被要求只能站著,生理期痛得受不了,就去坐馬桶休息;有些主管則要求,請生理假要附醫師證明,所以女性就不好意思請。
張珏建議,部分女性經痛可能只是暫時症狀,政府不妨開放,讓生理假以原來的天數改成以小時計算,不需全天請假;且應從病假和事假獨立出來,明確規定生理假不能納入考績。
「因經痛來看診很常見!」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說,有無性經驗,可分別用陰道超音波和腹部超音波檢查,來瞭解經痛原因;如果排除是子宮肌瘤、子宮腺肌症、子宮內膜異位症,或子宮後屈沾黏等問題,大多給止痛藥可改善。
黃閔照指出,常見的經痛原因,大多因為子宮收縮排經血或分泌的前列腺素,增強化學物質傳導,造成疼痛;有時則因壓力大,影響女性荷爾蒙分泌,建議作息正常、少吃生冷食物,或在患位熱敷,有助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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