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柯俊銘/公職臨床心理師】
社會風氣開放,相對過去,現今知道且願意接受心理治療的民眾,似乎愈來愈多。
但臨床發現,不少人等到問題惡化,事情變得嚴重、複雜時,才會求助精神科醫師、心理師等相關從業人員,因此錯過最佳處理時機。
以往研究證實,假使在困擾初期就尋求心理治療,除成效較好,當事人也能較快恢復正常生活,節省無謂的時間、金錢支出,避免因延宕所帶來的損害,如自傷、輕生、犯罪與婚姻破裂等發生。
有鑑於此,一旦有下列情況,不妨主動接受心理治療:
1.持續不對勁:面臨壓力或遭遇挫折,心情不好在所難免。可是當焦慮、憂鬱、憤怒或悲傷等情緒太過,造成注意力無法集中,凡事喪失興趣,人際關係疏離,且接連幾周都這樣,明顯影響社會職業功能,就要謹慎看待。
2.「撇步」全無效:一般人心煩意亂時,常以運動、聆聽音樂、找人吐苦水、閱讀勵志書籍或外出旅遊等方式來排解鬱悶。然而,當這些慣用減壓技巧的效果不若以往,甚至根本沒有幫助,可能就需專業介入才行。
3.親友受不了:親朋好友往往是分享感受,傾訴煩惱的對象。但當他們開始覺得厭倦、嫌惡,例如特意閃避交談、討論時顯露不耐煩、心不在焉,或回覆詢問態度敷衍等,或許他們已出現耗竭,轉由專業代勞對彼此都好。
4.濫用替代物:為減輕壓力衍生的不適,有些人會透過飲酒、服藥、進食、上網聊天、打電玩等,來讓自己好過一點。在適度、合法的範圍內尚能容許,但最怕毫無節制,沉湎當中,進而成癮,如此會引來更多麻煩。
5.旁人頻提醒:俗語說:旁觀者清,當局者迷。也許本身無自覺言行表現有異,但周遭親友、同事或同學則不時給予關心,並提醒是否要去看醫生或心理師時,千萬別認為對方大驚小怪或對自己存在偏見,因為通常確實有需要。
正所謂「早期發現,早期治療。」只要能提高敏感度,一旦察覺調適困難,應懂得立即尋求心理治療協助,而非只是一味忍耐或壓抑,相信配合完成療程,應能重拾活力、漸入佳境。
【2014/09/0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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