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歲的阿龍(化名)從大學起,喜歡蒐集相同報章雜誌,或買或偷,就是要蒐集10份以上,屋子被堆得到處是,家人想丟也丟不了,只好搬離,留阿龍獨自居住。他因偷竊被法院處分,送精神鑑定確診罹患偷竊癖及儲物症。
台北榮總精神部心身醫學科主治醫師劉英杰表示,偷竊癖屬於衝動疾患,治療難度高,文獻案例也不多。發病原因各家說法也不同,有學者認為是家族精神疾病遺傳,也有學者認為是家庭關係缺陷導致的心理發展問題,或患者腦部神經結構出了差錯。
依國外研究統計,偷竊癖盛行率為6%,因順手牽羊而被抓者,約一到二成受偷竊癖困擾,尤其是生活不順心,被家人責備或工作不順,偷竊衝動念頭就增加,其偷竊頻率最高可達一個月120次,不只在外偷,也可能偷家人的東西。
劉英杰說,每年約有2到3名偷竊行為者被法院送來進行精神鑑定,6年來只有3到4人確診。他坦言因個案數少,每次鑑定前都要再翻文獻回顧,且許多慣竊為了脫罪或減刑,謊稱或偽裝成偷竊癖患者,就得和嫌犯過招。
如何辨別偷竊癖與慣竊?劉英杰指出,偷竊癖者只是想滿足「偷」的感覺,偷來的東西通常價值低廉難變賣,例如賣場塑膠袋、10元剪刀、便宜衣架、家人衣物首飾等,偷來的物品會隨便放置或丟掉,或再偷偷摸摸放回原本位置。
這些患者自己不知為何而偷,偷完不會逃,事後還會覺得丟臉、後悔。
慣竊在偷竊前則詳細規畫,所偷物品具有價值,可從中獲益,被逮捕時會有口語及肢體反抗或威脅,甚至會集團行動。
劉英杰舉例,慣竊偷一台電腦,事前還觀察環境適不適合偷,硬說是病真的太牽強,很快就被戳破。但也確實有人合併偷竊癖與慣竊行為,鑑定時需特別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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