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藍志堅/台東基督教醫院感染科醫師】
中午,我在急診室當班,一位母親匆忙的帶著小孩進來。
「醫師,我小兒子剛剛不小心跌倒,膝蓋有個傷口,麻煩幫他處理一下,不要忘了幫他打一針破傷風!」
「妳兒子幾歲?」「八歲。」「他小時候都有按時間打各種預防疫苗嗎?」「有!」
「他現在傷口表淺,不算嚴重,若過去都按時打各種疫苗,現在就不需再打破傷風針。因為過去的疫苗效果,現在不正是可以派上用場了嗎?」「哦、哦!」
這破傷風針的故事,不斷在急診室上演。無論任何傷口,病患或家屬都會擔心破傷風,要求醫師打預防破傷風針。其實,不是所有傷口或任何時候都需注射。
破傷風是由破傷風桿菌的外毒素所引起,細菌芽胞經由受到土壤、塵土、糞便(動物及人類)汙染的穿刺傷口而侵入,致死率約在10~90%之間。傷口越深,越有可能讓此種厭氣性的細菌增殖發病。若傷口很表淺,發生的機會較小。
受傷就醫,除了要對傷口適當消毒清創處理外,醫師也會按傷口大小、深淺,及過去破傷風疫苗接種情形,來判斷是否需追加。
若幼兒及國小學生都有遵守我國基礎預防接種政策,或成人最近10年內曾追加注射,則10年內都有保護作用。也就是說,在這10年內,一般不大不深的傷口,人體有足夠抗體保護,不需再追加注射。過多的追加注射反而會引起過敏反應。
若過去不確定有否完成基礎預防注射,或最近10年內沒有追加注射,則有傷口時,追加一劑為宜。
總之,為了避免受傷時造成緊張擔憂,平時就要做好預防接種,成人凡工作中接觸土壤、汙物、動物者,以及軍人、警察等意外創傷高危險群,建議每10年定期追加破傷風注射以維持主動免疫力,以備不時之需。
追加破傷風疫苗,可掛內科、外科、感染科、家醫科門診,經醫師評估後施打,但需自費。
【2010/02/1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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