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兒童新冠疫苗兩劑間隔是否縮短,指揮中心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專家會議今下午討論,決議5至11歲兒童疫苗將從現行相隔12周,縮短到4周即可施打第二劑,且不可混打廠牌,最快六月下旬接種。此外醫事人員將開打第四劑,最快六月中旬開打。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今表示,因國內正處於Omicron變異株社區流行階段,建議5至11歲兒童應完成2劑新冠疫苗接種,以降低染疫後重症及死亡的風險。
莊人祥表示,經參考疫苗臨床試驗結果及各國疫苗接種政策,建議2劑間隔4-8週以上。由於目前沒有不同廠牌新冠疫苗接種安全性及有效性數據,因此建議兒童2劑以同廠牌接種,除非特殊情況,例如第一劑接種後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或指揮中心評估疫苗供貨情形,可以不同廠牌接種2劑。
另,第一類醫事人員(包括醫事執登人員及醫事機構非醫事人員),建議施打第二次追加劑(第4劑)。
莊人祥表示,考量國內仍在Omicron變異株社區流行期間,為提升醫療工作者免疫保護力,並使珍貴疫苗資源有效運用,醫事人員可評估自身染疫風險與意願,接種第4劑,並建議與第一次追加劑(第3劑)間隔5個月。
國內開放兒童新冠疫苗接種,5月2日先開放莫德納施打,適用年齡6至11歲;5月25日起開放輝瑞BNT疫苗施打,適用年齡5至11歲。莊人祥表示,新制推算最早一批施打疫苗兒童,5月30日即滿四周,不過政策實施前需要作業時間,包括發放家長同意書、學校安排接種或診所、校園接種或疫苗接種站等,最快應於六月下旬施打;醫事人員則需要一周準備時間,等於最快是六月中旬可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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