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新冠疫苗在全球施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定把中國疫苗視為日後邊境開放的申請認可疫苗之一,是否也意味台灣將引進中國疫苗,成為候選採購疫苗?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兩者無關連。
羅一鈞說,中國疫苗不是只有科興,也有其他疫苗也有三期報告,然而,到目前為止,統統都沒有看過醫學期刊上的科學數據,也沒有取得WHO、FDA許可,台灣對於中國疫苗的採購本來就有法令限制,指揮中心沒有必要修法。
羅一鈞說,國內對中國採購的法令限制,不會防止對中國疫苗的認可,他並舉例,台商的小孩在中國生接種中國生產的疫苗,回台後,這些接種紀錄還是會登錄到台灣的醫療系統,並沒有衝突。
他也說,未來會承認民眾在海外接種的任何疫苗,不管一針還是兩針,這些針「就是打到身體了」,廠牌可能是中國,也可能是俄羅斯,也可能是他們自己本土的疫苗,而這樣的族群入境台灣後,一定要搭配檢測流程存在,這個流程,不會只針對中國疫苗,也不會對中國台商,全都一體適用。
他說,施打疫苗只是認可的一個參考,入境後還要用科學做為檢測驗證,也能避免有被認定某些疫苗或不認定某些疫苗的質疑,不過,慢慢的,指揮中心也會根據臨床數據,整理出獲得證實的疫苗,到時候應該還是有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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