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一名老師的家人最近到藥局排隊購買實名制快篩劑,他拆開包裝後,發現兩個鋁箔袋上都有標示「發行日期(Issue date)」是2021年5月,而外包裝紙盒背面則標示發行日是2021年9月,但紙盒正面用貼紙貼的日期卻是2022年3月,讓他覺得很疑惑,「難道有改標?日期延了快一年」。
羅氏快篩的台灣代理商牛耳生技表示,有接到部分民眾對此有疑問的詢問,經向台灣羅氏公司查證,公司的答覆是發行日期並非製造日期,而是包裝樣式的發行日,沒有改標的問題。
目前實名制快篩都是羅氏公司生產的「家用新冠病毒抗原自我檢測套組」,打開外包裝紙盒,裡面有兩個鋁箔袋,分別裝著拭子、試管與測試設備。
成大老師翻看快篩劑,發現內外包裝印著的日期不同,兩個鋁箔袋都是印著2021年5月,但紙盒背面則標示2021年9月,紙盒正面寫的製造日期是2022年3月10日,有效期限到2024年3月9日,由於紙盒正面標示製造日期是用貼紙貼上,而紙盒背面與鋁箔袋上的日期則是印在上面,讓他懷疑貼紙是不是後來才貼上去,但又認為既然有效期限有兩年,如果真的製造日期是2021年5月,要到2023年5月才到期,「應該不需要改標吧」。
牛耳生技表示,實名制快篩都是羅氏韓國廠製造,由於民眾對包裝上的日期有疑問,經向台灣羅氏公司查詢,公司指稱外盒紙包裝正面以紙貼紙貼的才是製造與有效日期,其他的「Issue date」則是包裝樣式的發行日,兩者不同,而兩份鋁箔包裝的有效日期可能不同,外包裝上的製造與有效日期是以兩者當中較早到期的為準。
而根據羅氏網路上的操作影片顯示,鋁箔包的背面應該還有另外的製造與有效日期,影片中要求使用者在打開外包紙盒後,應先確診鋁箔包的有效期限,兩者之中如果有一個已經過期,就不要使用,可能影響到檢測的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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