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今公布,因應國內新冠肺炎疫情發展,防範住宿式長照機構內傳播風險,即起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高雄市及花蓮縣的住宿式長照機構訪客,除例外情形暫停探視。指揮中心表示,例外行為為住民出現嚴重身心不適症狀,如失眠、血壓不穩、情緒暴躁等,機構無法安撫住民。以及其他經機構評估有必要探視者。
指揮中心指出,除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高雄市及花蓮縣以外縣市:依以下規定有條件開放探視。第一、訪客未完成新冠疫苗追加劑達14天(含)以上者,應出具探視當日新冠病毒抗原快篩(含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曾經確診新冠肺炎,解除隔離且距發病日未滿3個月者,可免除篩檢。
以及,一般訪客優先安排在公共區域會面;不具備活動能力無法自行下床行動或單人房室之住民,可進入住民住房探視。
前述探視應落實預約制、實聯制、詢問TOCC及限制有感染症狀者進入、每位住民每次訪客人數不可超過3人、不同住民訪客間維持社交距離、進入住房探視每住房每時段原則上僅開放1位住民接受訪客探視、全程佩戴口罩等。
指揮中心表示,將持續監測國內外疫情發展,滾動修正相關應變策略。請各類住宿式長照機構務必落實執行「住宿式長照機構COVID-19強化管制措施」及指揮中心公布之COVID-19相關措施指引,鼓勵機構工作人員與住民儘速接種追加劑疫苗,以提升個人及群體免疫力,鼓勵使用台灣社交距離APP,確保工作人員及住民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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