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自3月7日起縮短入境者檢疫天數至10天,至今已滿10天,陸續有民眾解隔離。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之前隔比較久才做快篩,但因為Omicron變異株潛伏期變短,因此調整為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時,往前提到第二天、第四天各執行一次快篩。
陳時中表示,原規定應於隔離、檢疫措施期滿後接續執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並在第3天、第6-7天進行公費家用快篩試劑檢測,前述期間自即日調整為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的第2天、第4天各執行1次,其檢測結果以雙向簡訊發送,俾利即時掌握訊息並執行必要的防治措施。
為落實具有感染風險對象的追蹤管理,請民眾於執行隔離、檢疫措施期滿後之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務必按時執行家用快篩試劑檢測,並配合以雙向簡訊回報檢測結果。
陳時中說,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第1項、第58條第1項第4款規定,隔離/檢疫措施期滿執行自主健康管理者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配合回復雙向簡訊或接受電話詢問健康情形等必要之關懷追蹤機制,對於未回報檢測結果或違反相關規定者,將由地方政府加強追蹤,並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第69條規定,可裁處最高新臺幣30萬元罰鍰。
指揮中心說,因應Omicron變異株威脅,國內本土疫情尚未平息,仍存在社區傳播風險,檢疫、隔離及自主健康管理措施皆是控制疫情的重要方法,請民眾務必配合、遵守相關規範,共同維護社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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