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在台灣已累積283例個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日公布新增16例確診中,一名50多歲、發病久的男性(案268)本土病例,早在2月28日出現症狀,但去三次去診所都被認為是感冒,確診前六次就醫才通報。有醫師認為,因呼吸道症狀極為常見,流感、感冒、發炎等都可能,不應責難醫師。且推測案268可能是前期是呼吸道感冒症狀、後期才受染感而確診。
指揮中心近日多次致醫界通函,最近一次在3月22日,請醫師協助加強具旅遊史、且出現症狀就醫民眾的通報。不過如昨日案268以六次就醫才通報確診,醫師在針對懷疑、無法確認原因者予以採檢,是否有改善空間?
中區防疫指揮官、中國醫大附設兒童醫院感染科主任黃高彬表示,呼吸道症狀因常見,流感、感冒、發炎等都可能,醫師臨床上有時難明確斷定就是哪一種疾病;醫師也是人、不是神,不應給予責難。不過他也說,現在也已提醒醫師臨床上,若看見患者無旅遊史、接觸史但有輕微肺炎,或認為民眾怪怪的症狀如全身倦怠、無力、體溫較高等,或身份是醫護人員、軍警消、照服人員等特殊行業者,應多加注意甚至主動採檢。
黃高彬說,案268雖2月28日就有症狀已久,但可能當時並不是新冠肺炎,是後來才有,才會就醫多次、醫師當下也無法確認。因為若當時就已感染新冠肺炎,過一個月應該已經痊癒,又或是早就在八至12天內就發病,現在可能早就病危身亡,所以可能是前期是呼吸道感冒症狀、後期才受染感而確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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