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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65歲快篩陽性 指揮中心:經醫診斷擬直接給藥

指揮中心研擬六十五歲以上快篩陽性長者,經醫師診斷後,若有需要可不須取得PCR確診報告,直接給予抗病毒藥物。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指揮中心研擬六十五歲以上快篩陽性長者,經醫師診斷後,若有需要可不須取得PCR確診報告,直接給予抗病毒藥物。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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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昨天表示,為讓患者於發病三天內盡速取得口服抗病毒藥物,研擬「綠色通道」。昨天傍晚陳時中也與專家討論,研擬六十五歲以上快篩陽性長者,經醫師診斷後,若有需要可不須取得PCR確診報告,直接給予抗病毒藥物,相關措施將於今天與地方政府研議。

指揮中心代發言人羅一鈞說,六十五歲以上快篩陽性長者優先給藥,原因是引發重症的高風險因子中,六十五歲以上重症發生率最高。但從給藥到服藥,還有其他風險需考量,如快篩陽性與投藥黃金治療期的時間差距,或確診患者有無服用其他藥物,經評估藥物交互作用後,可能須停用原藥物一至二天,才能用藥。

快篩陽性長者直接給藥,羅一鈞說:「實施縣市應以快篩陽性盛行率較高、偽陽性較低的地方優先。」例如台北市稱盛行率百分之九十三、新北市百分之九十七。但他也提醒,因依藥物規定,抗病毒藥物發出後不可能再收回,而快篩仍有偽陽性,相關給藥流程、配套措施及地方政府實際執行面等,還需進行討論。

台灣感染症醫學會秘書長黃建賢說,加速給予抗病毒藥物「這是好事」,相關研究均指出,確診當下愈快給藥,效果愈好,但配套措施必須完備,第一線醫事人員擔心,若民眾提供的快篩陽性試劑,並非本人的檢測試劑或試劑未經政府認證,責任應由誰來承擔?建議指揮中心設計驗證方式,免除醫事人員舉證責任。

前疾管局長蘇益仁說,病患湧進急診要求PCR,已對醫院造成極大負擔,為應付大量病患,經研擬配套後,快篩陽性應可取代PCR陽性,減輕醫護壓力,若擔心給藥不當,可考慮讓符合給藥的對象經兩次快篩陽性或再加PCR採檢,降低給藥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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