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8 退休力.自在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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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2 失智.失智100問
失智者財務危機 1/3遭家屬剝削!輕、中、重度失智如何保住財產 律師提建議
高齡八十四歲的國民黨前副祕書長、救國團名譽召集人李鍾桂,已故丈夫為前司法院長施啟揚,夫婦權傾一時,兩人膝下無子女,四年前施逝世後,李的健康每況愈下,且罹患失智症,近日爆發親信搬空數千萬老本,包括轉移房產、變賣股票,李鍾桂家人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已獲准,並提起刑事告訴。【延伸閱讀】政壇女強人李鍾桂失智疑被搬空千萬?3道防火牆幫失智家人守住錢失智症早期財物損失 三分之一是被家屬剝削財務超高齡社會來臨,失智發生率與年齡成正比,台灣失智症協會二〇一九年首次失智者財物損失風險案例調查,共收集七十四個案例,高達卅四人被騙時尚未被診斷為失智症,且多達六十五人尚無輔助或監護宣告,顯示財物損失可能為失智症早期徵兆。當中有廿五人被家屬剝削財務,比例高達三分之一,案件數居冠,其次才是詐騙集團,其餘則包括朋友或同事、商家、陌生人、金融人員、看護、法律、社會福利人員等。財務剝削管道排名則為金融服務、買賣、借貸和理財等,導致五十名失智者損失動產、十六人損失不動產、六人身分被盜用,但僅有廿四人採取法律訴訟救濟。台灣失智症協會秘書長陳筠靜表示,根據監察院人權報告,失智者訴訟11年來增加17倍,包括監護宣告或財產、遺囑、指定扶養等訴訟,大多與近親剝削濫用、不當安排有關。金融剝削中除了財物剝削以外,「知情權剝削」也值得關注,意即子女自行濫用失智長輩的印鑑、進行投資,連銀行帳單都不讓失智者看,失智長輩對於自己的財務安排,完全不知情。「後面我會養你,你先分財產。」部分子女利用親情、話術,要長者提前進行財產分配。陳筠靜表示,也發生不少案例是,子女並未如當初承諾,提供長者該有的照顧安排,甚至部分長者財務狀況佳,原有生活水平高,但透過近親安排,反而失去原有生活水準。此外也有晚年嫁娶、形成親戚關係,也可能涉及不當目的性婚姻。一名90多歲陳奶奶罹患失智症,長期與小兒子同住,也是小兒子負擔照顧責任,大兒子則負責帶奶奶就醫。至今單身未婚的小兒子指控,大兒子私下申請為奶奶的輔助人,陸續挪移數百萬元財產,質疑是因為姪子打算出國唸書,哥哥利用親情操弄失智媽媽將財產轉移,因此主動提告,希望爭取自己擔任媽媽的輔助人,保住媽媽的財產。財產及早規畫 家屬介入常造成糾紛也有人晚年後想將不動產轉為資金活用,卻因為失智症受到阻礙。一對高齡夫妻共同持有房產,先生為失智症患者,太太則為照顧者,兩人做好規劃,希望將房產售出做財務信託,沒想到遭兒子反對,認為父母若售出房產,會影響到他未來繼承特留份,甚至威脅父母若敢賣房將提告,指控母親故意讓失智父親作出不當決定。台灣失智症協會理事長、長庚醫院學術組副教授級主治醫師徐文俊提醒,根據國內外調查,常見高齡者遭家人掠奪財物,若長者已經失智,即使回朔當時狀態,也難確認當下是否遭親人詐騙,使得案件處理上更加複雜。有晚輩不認同長輩的處理財務方式,並不一定與失智症相關,但建議民眾應該及早規畫,而非等到失智後才讓家屬介入處理。財產「身心障礙安養信託」 律師:提前規畫為上策【記者許政榆/台北即時報導】國民黨前副祕書長、救國團名譽召集人李鍾桂罹患重度失智症,引發親信與家屬爭產大戰。專家表示,民眾無論有無慢性病或罹患失智症,在不同時期應及早思考,做好未來的財務規畫,也提醒民眾做輔助宣告、監護宣告「並非萬靈丹」,因我國欠缺完整監督機制,也可以考慮使用身心障礙安養信託,花小錢保障辛苦一輩子的老本。台灣失智症協會理事、宇皓法律事務所律師鄭嘉欣表示,以李鍾桂案例,因財產已被移轉出去,家屬僅能進行刑民事提告,刑事包括準詐欺,民事則是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返還。不過法官除了按照病歷,也會根據在場公證人、見證人或錄音、錄影跡證一併考量,但失智者容易附和、順著照顧者的話,即使有錄影存證,也難證明是失智者本意,家屬若要指控失智者當下是遭詐騙,難度非常高。意定監護、信託契約 輕度失智前要完成鄭嘉欣建議,民眾尚未失智前,甚至邁入中年都應該提前思考、規畫,包括「意定監護」決定自己未來的監護人是誰,像是同志愛人、同袍好友等,不一定要選擇自己的親屬,此外亦可有多位監護人,分別管理自己的醫療、財務。不過意定監護只有監護權,若要保障財產,須透過保險、信託契約來規畫,以及醫療委任代理、臨終照護決定、過世後遺產處理,建議在輕度失智前都要做完。中度失智 考慮他益信託、遺囑信託若已是中度失智,仍留有些許判斷能力,鄭嘉欣表示,家屬可與失智症患者討論,是否做金融註記或不動產預告註記、預立第二聯絡人等,甚至身旁的家庭照顧者,擔心自己「走得更早」,未來沒有人可以照顧失智者,亦可以考慮做他益信託、遺囑信託,或將自己的保險金以分期方式、達到「類信託」效益,即使自己不在了,保險仍會定期撥錢給失智者使用。重度失智輔助宣告、監護宣告 欠缺監督機制重度失智患者會牽涉輔助宣告、監護宣告問題,鄭嘉欣強調,輔助與監護宣告「不是萬靈丹」,一旦做了監護宣告,等於輔助人想怎麼使用監護人的現金、股票、有價證券、車子、黃金「都可以」,只有在處分財產清冊上的不動產時,才需要經過法院許可,我國法官至今未在主文上宣告,要求輔助人按月做財產清冊報告、交付信託,我國的監護宣告欠缺監督機制。鄭嘉欣說,相較韓國有公設監護監督人,按時監督民眾的財產是否遭輔助人濫用,若沒有子女的長者,韓國也有公設監護人。但我國欠缺監護監督人、輔助監護人制度,也欠缺具有公信力的信託監察人。在我國制度尚未完善前,她也推薦民眾可使用「身心障礙安養信託」,費用約僅百分之一至二,比起千萬元資產遭人騙走,不如花小錢做好下半輩子金融保障。台灣失智症協會秘書長陳筠靜建議,高齡者可預先做不動產註記,並指定聯絡人,當未來不動產進行移轉、分割時,地政事務所也能同步向聯絡人確認。也呼籲民眾應及早進行財務規畫、醫療及照護決定,並與家人取得共識,提前做意定監護、信託契約及相關註記,信託契約中亦可載明信託關係不因委託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而消滅 ,保障自己未來失智或因病無法表達己意,法官仍可依照紀錄有脈絡可循。若有相關需求可撥打全國失智症關懷專線0800-474-580(失智時,我幫您)。(責任編輯:葉姿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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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3 退休力.理財準備
不怕老本留失 預簽型安養信託讓自己和家人都用得到
王教授子女都在國外,不想影響下一代生活,他和妻子退休後住進養生村,最近更成立了預簽型安養信託。王教授說,雖然目前健康狀況不錯,但考量年紀大了需他人協助,先將財產交付信託,約定80歲後啟動撥款照顧機制,由銀行幫忙處理各式費用,以防未來失能或失智可能無力處理,更不想退休金遭人覬覦及詐騙。統計顯示,全台獨居人數已破3百萬人,少子化成趨勢,獨老成為新日常。聯合報自2020年啟動國民退休準備工程,去年推出「六種動物測退休力」,今年因疫情造成人際隔離與孤獨,將進一步關注一個人如何面對老後,財務是退休準備的起手式,累積財務退休力更是所有人預備老後生活不可或缺。中信銀行個人金融執行長、資深副總經理楊淑惠表示,獨老或老人照顧老人的情形愈來愈多,關於退休財務準備,建議從退休金及老後醫療保障兩方向規畫,老後金流安排及照顧也是重點,可透過信託建構財務安全網。信託的特性是專款專用、財產保全,可協助預先安排老後生活細節。楊淑惠表示,信託2.0推動後,民眾可以透過預簽型安養信託,將辛苦累積的退休金存入信託帳戶,避免因突發事件導致無法妥善運用使退休金流失,影響生活品質。例如王教授利用的預簽型安養信託,事先約定資產用途及支付細節,如定期給付養生村、醫療、交通、生活各式費用等,受託機構照約定運用信託資金;民眾可設立信託監察人,協助信託運作及監督帳戶,王教授將子女設為監察人,避免他和妻子無法自理財產時,資產管理不當或遭詐騙侵占,甚至不當挪用。即將邁入超高齡社會,高齡詐騙層出不窮,高齡防護網若不及早建置將成為嚴重社會問題。信託2.0鼓勵滿55歲以上民眾提早規畫安養信託,將財產交付信託專戶,專款專用;預簽型態安養信託可提供先行體驗,大家可慢慢將資金存入。楊淑惠也提醒,有關退休金準備,許多人仰賴社會保險及職業退休金,但國人壽命增加,加上通膨,退休金缺口往往超乎預期。建議民眾可以先試想嚮往的退休生活,及早規畫以金融工具,累積複利;退休後則建議,將資產配置在較穩定且能創造被動收入的理財工具。另外,一定要規畫醫療保障,醫療支出隨年齡增長,國人平均不健康存活期達8.5年。建議身體健康時加強持續性給付的長期照顧險,或透過失能扶助險轉嫁長壽風險;高齡或身體狀況不佳者,建議採取風險自留方式,設立專款專用醫療帳戶,確保醫療花費有所支應。 解讀信託2.0●什麼是信託2.0為了讓信託普及化,除了安養信託,金管會近年開始推動信託2.0,讓信託不只協助資產管理,從個人、家庭延伸到家族及企業,都可採用適當的信託規畫服務。信託2.0是全方位信託,不只聚焦在高齡及退休族群,也涵蓋普惠金融的願景,並無特別門檻限制,不同人生階段都可能有不同的信託需求,可以透過信託規畫。名詞解釋:普惠金融聯合國於2005年提出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ing」,又稱為包容性金融,是指普羅大眾均有平等機會獲得負責任、可持續的金融服務。●為何信託2.0是預備高齡生活的第一步?退休規畫除了檢視退休金及醫療保障是否足夠,老後金流安排及照顧安排也是規畫重點。可藉由信託的特性,即專款專用、財產保全,預先安排老後生活細節,建構保護傘。信託2.0後,民眾更可以透過預簽型安養信託,先將辛苦累積的退休金存入信託帳戶,避免因為突發事件導致無法妥善運用退休金,生活品質降低。此外,可透過信託契約約定信託資產的用途及支付細節,如定期給付安養機構費用、醫療費用、交通費用、生活費用等,受託機構即依照約定運用信託資金。建議民眾可設立信託監察人,協助信託運作及監督信託帳戶資金運用狀況,避免因身邊無人照顧或無法自理財產,導致資產管理不當或遭受詐騙侵占或不當挪用。●哪些民眾需要信託2.0?信託2.0除了聚焦高齡及退休族群,不同人生階段面對不同目標,都可能有不同信託需求,例如成家立業階段,父母以家庭為核心進行理財規畫,「子女保障信託」可使父母放心將子女教育費、生活費等各項資金,透過信託逐步交付給子女。準備退休或屆齡退休階段,可開始考慮規劃「安養信託」或「預簽型安養信託」,想運用信託財產來照顧自己的晚年退休生活,甚至身後財產的處理,「遺囑信託」或「保險金信託」提供解決方案。信託2.0鼓勵滿55歲以上的民眾提早辦理安養信託規畫,將財產交付信託專戶進行專款專用,讓安全有保障;預簽型態安養信託,更可以提供先行體驗信託的功能,建議民眾利用這個機制慢慢將資金存入,提早達到退休安養、樂齡生活的理想。● 一般信託與信託2.0差別在哪?信託其實是協助民眾資產管理的好工具,為了讓信託普及化,金管會除了推動安養信託外,近年也開始推動信託2.0計畫,鼓勵信託業者從組織架構、人才培育、異業結盟等面向進行發展,積極推廣信託業務,讓信託除了可以提供客戶財產保障與安全,更能串聯起多元的異業服務,民眾透過信託規劃即可滿足資產管理需求與日常生活中食衣住行育樂各式所需。信託是普惠金融服務,並無特別門檻限制,民眾可以尋求信託業者進行妥適的信託規劃建議,為自己、家庭、家族或企業建構一個資產保護暨傳承的機制。●信託很貴?一般民眾負擔得起嗎?早年信託規畫主要依據個案情況量身打造,客製化費用動輒數萬元或數十萬元,近年為響應政府安養信託及信託2.0政策,各信託業者紛紛推出制式化安養信託、預簽型安養信託等信託產品,一般民眾無須擔心會負荷不起。信託收費標準每家銀行各異,以中國信託銀行而言,信託相關費用分為簽約手續費及信託管理費,簽約手續費約新台幣數千元,信託管理費則於信託資產交付至信託專戶後才開始計收,一般而言年費率約在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間。預簽型安養信託,屬於先行體驗信託的模式,尚未開始啟動撥款機制,民眾可多加利用,一舉數得。 (諮詢專家:中信銀行個人金融執行長、資深副總經理楊淑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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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4 養生.家庭婚姻
獨子繼承家業卻早逝,單親媽控媳斷往來!律師揭傳承迷思:「這樣做」保障財產
傳統華人社會對於遺產、分產總有禁忌,許多人也以為自己家業不大、家產不多,有什麼好規劃?但其實台灣中小企業不在少數,有些名店一開始只是父子經營,但隨著家族開枝散葉,一旦創辦人離世,爭產、爭商標等狀況屢見不鮮,若未做好規劃,家族辛苦開創的事業,甚至可能轉手變成外人的…… 莉娟姐從來沒想過,自己年過60歲會落入這步田地。兒子還小時,前夫就出軌,當時他們共同經營一家川菜館,好不容易做出點成績,他竟然就愛上年輕女服務生,兩人還趁午休時明目張膽去約會。 她記得有一天午休,終於忍不住跟蹤前夫,看他們手牽手走進賓館,她竟怕人發覺而衝回店裡,躲在倉庫等待滾燙的眼淚冷卻時,是10歲的兒子走進陰暗中抱著她說:「媽媽不要怕,我會保護你!」 正是那一刻,給了莉娟姐離婚的勇氣,她在前夫離開後獨力經營餐廳,兒子高中起就利用假日來幫忙,大學更特意念了企業管理,希望退伍後就能接班。 退休享清福,獨子驟逝全變調 兒子接手後將小餐館生意做大,還去註冊了商標與品牌。她見兒子做得有聲有色,自己樂得退居幕後,商標和公司自然都是登記兒子名下,反正將來也是要留給他… 兒子30歲那年結婚了,不希望她再操勞,允諾每月給10萬元孝親費,讓她可以到處走走、享享清福。她不願干擾小倆口生活,在兒子結婚時就買了一戶房子給他,自己住在同社區,親子保持互動但仍有各自空間。 朋友們都說,莉娟姐真是好福氣,兒子孝順、媳婦乖巧,結婚沒兩年就讓她抱孫。但是沒想到,某個清晨兒子在高速公路遇上致命車禍,趕到醫院時,身軀已冰冷… 頭七、七七、百日…每一天對莉娟姐來說都是渾沌與黑暗,她打起精神想打理停業3個多月的餐廳,為5歲小孫子堅強下去,可是才走到店前,媳婦家人竟拉下鐵門阻止她進入,說媳婦繼承了兒子的財產,其中也包括這家店…。 名店創辦人離世,爭產、爭商標常見 傳統華人社會對於遺產、分產總有禁忌,許多人也以為自己家業不大、家產不多,有什麼好規劃?但其實台灣中小企業不在少數,有些名店一開始只是父子經營,但隨著家族開枝散葉,一旦創辦人離世,爭產、爭商標等狀況屢見不鮮。 像莉娟姐這樣的經營權之爭,就是一個案例。莉娟姐雖是餐館創辦人,但當初成立公司、申請商標時,都登記在兒子名下,也因為最初餐館營收並不大,並無劃分股權,母子之間都是簡單作帳,再取一部份營收做為開銷。 但兒子過世後,因為與太太有1子,因此名下餐館(股權)與房產皆由莉娟姐的媳婦跟孫子繼承,莉娟姐已無任何主張權利。也就是說,除非媳婦念在舊日情分奉養婆婆,否則莉娟姐再也拿不到何孝親費。 「這太不公平了!」莉娟姐想打官司,以「撤銷贈與」名義取回餐廳股權和當初送給兒子的房產,但實務上卻不容易… 依民法第412條第1項之規定,「贈與附有負擔者,如贈與人已為給付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時,贈與人得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或撤銷贈與。」 若受贈人有下列情形,則贈與人亦可行始撤銷權:一、對於贈與人、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有故意侵害之行為,依刑法有處罰之明文者。二、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者。前項撤銷權,自贈與人知有撤銷原因之時起,1年內不行使而消滅。贈與人對於受贈人已為宥恕之表示者,亦同。 換言之,莉娟姐早在5~6年前就將房子贈與兒子,已超過行始撤銷權的1年時效,況且兒子生前也沒有任何「故意侵害之行為」以及「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於情於理,都沒有足以撤銷贈與的事由。 另根據民法第1114條規定,「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互負扶養之義務。」換句話說,如果公婆與媳婦/岳父母與女婿同住,彼此之間是有權利要求對方扶養自己的;而且姻親關係不會因為夫妻一方死亡而消滅,只有離婚或是婚姻關係撤銷才會解除。 莉娟姐當然可以向媳婦請求履行扶養義務,但她未與媳婦同住,自己名下也有資產,加上孫子未成年無法擔負扶養義務,身邊還有兄弟姊妹等「可以負扶養義務的親屬」,所以媳婦也不構成遺棄罪。 財富傳承工具多元,「直接送」爭議多 資誠家族及企業永續辦公室協同主持律師鄭策允指出,在這個案例中,股權由媳婦、孫子繼承並無爭議,就算阿嬤主張自己是品牌創辦人、想撤銷當初的股權贈與,也欠缺「撤銷贈與」的事由。 他舉例,如果第1代送房產給第2代,除非第2代對贈與人有「故意侵害之行為」,如不肖子對父母家暴,且傷害罪成立,法定可以撤銷;否則一般贈與若無正當事由,恐怕很難拿回來。 「股權是誰的,就是誰的;要救,從頭就要救了!」鄭策允坦言,企業無關規模大小,只要有人、有財產,就會遇上問題。他建議,家族企業在傳承時可透過信託,而非直接贈與,「股權為受託人(兒子)持有,受益人是小孩(孫子),那今天發生這狀況,股權的管理者可能還是阿嬤(委託人)。」 若是採用信託,公司有盈餘、可配發股利,受益人就是媳婦與孫子,仍可獲得相當保障。若阿嬤擔心孫子財產被媳婦花光,甚至也可選擇不配發,將盈餘保留到將來由孫子繼承。 鄭策允說,即便是中小企業,也要考量股權的管理、會不會被移轉等問題,「(股權)透過不同方式送,最終還是流到他身上去,但控制力是經過思考的。」 另外,不少長輩會在兒女新婚時贈送房子,可一旦受贈人發生不幸,而孫子年紀尚幼,小孩權益的確可能受損。其實父母可在贈與時要求兒女立遺囑信託,若一旦不幸發生,受益人仍為配偶與孫子,但信託財產交由阿公、阿嬤管理,這些都有工具可以事先規劃、運用。 ●原文刊載網址●延伸閱讀:.她50後學游泳、70歲拿七張法國菜證書當主廚、80後用法文寫作!「在剩餘日子,具有令人無法抗拒風韻」 .搭上計程車後,懷疑司機想繞遠路,出聲請司機聽我的!下車後察覺司機是對的.她罹精神病、善忘,卻60多歲看起來像30歲!擁有忘記智慧,活在自己快樂裡,好過活在別人眼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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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4 焦點.生死議題
有錢就有紛爭!處理爭產案件20年 律師蘇家宏:別讓最愛的家人為難
編按:你想過何時該預立遺囑嗎?處理遺產相關案件超過20年經驗的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認為,如同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經之路,財產繼承也是每個人一輩子必定會遇到的課題。為避免因生前交代不清可能導致的紛爭,「預立遺囑」就像是預立醫療自主決定,絕對有其必要。「如果要說什麼時候該立好遺囑,我的答案是:現在!」專精於遺產繼承領域的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指出,很多人認為遺產問題是等到自己命不久矣時,或是有錢人才需要煩惱如何處理,事實上並非如此。「我們一輩子不一定有機會上法院,但每個人都有財產,也一定會面臨到贈與或是繼承的問題,無論金額大小,是一百萬還是一千萬,都必須要加以處理。有沒有事先規劃好,可能會決定我們在身後留給最親密家人的,是祝福、禮物還是爭端。」因此比起「分產」,蘇家宏更傾向於以「財富傳承」的概念處理遺產案件。「如果因為不了解法律,或是沒有正視它的重要性,等真正遇到法律層面問題,感到困擾時、往往已經錯失解決問題的最佳時機。」口頭遺言不具法律效力 更可能是爭端的導火線蘇家宏舉了一個極常見的例子:很多做父母、長輩的,到了臨終時在床前吩咐交代身後遺產要如何分配。「講完人生感言,他覺得自己責任已了,但從法律觀點來看,『口說無憑』,這段遺言其實不具任何法律效力。因此若兒女之間對於長輩的分配不滿意,爭論就發生了。」另一種情形,則可能發生在再婚夫妻和前任配偶所生子女身上:在過世之後,因為子女在法律上也都具有繼承權。「不少另一半過世的長輩,可能就因為這樣被迫必須搬出原本住了大半輩子的家。」蘇家宏提醒,在沒有訂立遺囑的狀況下,所有繼承者會依照法定的比例和順位分配遺產,但問題是:每個人對於物品的價值認定不同,或是遺產包含房地產、現金、有價物品等,大家繼承的意願不同,這些因素都可能造成爭議。「我們在處理遺產案件時,很少會有所謂的『船到橋頭自然直』,大多時候都是直接撞上岸邊。」蘇家宏說。預立遺囑有那些方式?常見迷思與錯誤因此,蘇家宏多年來都大力提倡「預立遺囑」的重要性。這個概念有點像是預立醫療自主決定書,先由自己做好決定,除了避免可能的爭議,也可以讓身邊的至親家人在處理身後事之餘,得以減輕身心的負擔。目前法律上遺囑主要可分為5種形式,其中最簡便的方法之一,就是只需滿足「親筆書寫、親筆簽名、註明訂立遺囑日期」3個條件即可生效的「自書遺囑」。其他也可以選擇有見證人的「見證遺囑」、「密封遺囑」,以及無法書寫狀況下的「代筆遺囑」和「口授遺囑」等形式。蘇家宏也提醒,由於遺囑在性質上需要明確證明為本人所訂立,所以不能用打字代替書寫,即使是列印出來之後再簽名也不行。另外,像是在臉書或是部落格留下影片,目前也不是法律認可的有效形式。蘇家宏認為,預先規劃自己身後遺產如何處理,既是權利、也是義務。例如,若自己晚年時的照顧責任大多落在某一位子女身上,那麼作為一個明事理的父母,是否應該在遺產分配上,給予相對應的回饋?相反地,若子女不肖、配偶有家暴情形,甚至有重大侮辱或虐待的情況發生,也可以透過預立遺囑,限縮對方所能獲得的繼承額度。「例如前陣子震驚社會的正義輪胎行縱火案,如果犯嫌的殺人罪成立,未來他在法律上就可能喪失遺產的繼承權。」沒有子女繼承也應規劃遺產 決定自己如何和世界告別除了為人父母者,應當及早思考規劃如何給予子女適當的財產分配,在現代社會型態的不斷發展變化之下,若是沒有子女可繼承遺產的單身者、頂客族,又該如何預做準備?蘇家宏分析,單身未婚者若父母親已經過世,第一順位的繼承者就會是兄弟姊妹;沒有孩子的夫妻,則依照法律規定,另一半和兄弟姊妹可以分得各一半的遺產。如果沒有兄弟姊妹,或是平時有其他交情較好的親戚、甚至是在中年後相互照應的好友,就可以透過預立遺囑,指定對方繼承自己的遺產,或是訂立意定監護契約,委託對方為自己的法定監護人,處理財產、生活照護等事務。而若擔心自己老後可能因為失智導致失去判斷能力、或財產可能被騙走,也可以採取部分財產信託、或是以房養老等模式,相當於多上了一道安全鎖,讓老後的財務運用更有保障。也可以指定財產捐給想幫助的公益團體,「如果生前擔心自己的錢不夠花,在身後再把財產捐出去,也是一種選擇。」遺囑也是一種人生整理 更是愛和心意的傳承蘇家宏認為,預立遺囑對個人層面而言,也像是一種重新思考人生的哲學命題。「這其實有助於你重新檢視:什麼人對你而言是最重要的,或是想表達對身邊所愛親友的心意,希望自己可以留下什麼給他們。這些思索都非常有意義,也是一種負責任的表現。」他舉了個真實發生過的案例:有個富二代的子女平時遊手好閒、揮霍愛玩,甚至有賭博、吸毒的壞習慣,「後來他的父母就透過預立遺囑信託,指定他在每個月只能領取一定額度的生活費,或許就避免了他因為繼承遺產,反而危害了他往後的人生,或是遭到有心人士覬覦。」「生前妥善規劃遺產,絕對比身後才引發其實可以避免的爭端來得好,更可以預防許多遺憾發生,也讓自己重視的對象得到應有的照顧!」原文:處理爭產案件20年,體悟人人都該預立遺囑!律師蘇家宏:有錢就有紛爭,別讓最愛的家人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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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3 退休力.理財準備
單身族如何把遺產給屬意的人?律師:生前贈與+保險指定受益人,2招避掉特留分
根據統計,去年台灣單身人口已超過698萬,加上離婚187.5萬人、喪偶140.03萬人,單身族總人數高達1025.6萬人。對單身族而言,想把遺產留給想要給的人,透過遺囑是方法之一,但不見得是最完善的方法,可考慮分年贈與、信託或保險等方式規畫財產,讓自己隨心所欲,避免徒生遺憾或不必要的家庭糾紛。怕被充公 要先確認繼承人談到財產的傳承,資誠家族及企業永續辦公室協同主持律師鄭策允說,首先要確認繼承人是誰,對單身族來說,當父母親已不在,又沒有兄弟姊妹,如果生前未寫好遺囑,身後留下的財產就會充公國庫。如果有繼承人,不同的財產處理的方式也不同。以不動產為例,鄭策允表示,繼承105年1月1日之前取得的房地,土地交易所得免稅,因此從節稅角度,生前贈與會產生土地交易所得,以繼承方式處理,繼承人未來賣掉,土地交易所得免稅。至於現金或股票等流動資產,想節稅可透過分年贈與,若擔心受贈人隨意動用,可透過信託模式控制;保險方面,壽險給付免稅,但若是巨額投保或高齡投保,可能會被國稅局以實質課稅原則課徵遺產稅。預立遺囑 單純直播不算數至於要把財產分給想要給的人,可以透過預立遺囑,民法規定,遺囑分為五類,分別為自書、公證、密封、代筆和口授,不管是哪一種遺囑都有其法律效力,前提是要遵守法律規定模式。鄭策允說, 以自書為例,一定要自己寫,不能用電腦打字再補簽名;至於公證遺囑則要有公證人,且有一筆公證費用,依規定遺囑財產價值愈高,費用愈貴。目前比較多人用的是代筆遺囑,依規定要指定三個見證人,其中一人負責做筆記,最後宣讀講解,確定後再共同簽名;較少使用的是口授遺囑,且根據現行法律相對比較難做,鄭策允舉例說,網紅館長之前被槍擊,透過現場直播分配財產,依法不見得有效,因為依規定要是生命危急,且要指定兩個見證人才開始口授,見證人要做筆記,最後共同簽名,光直播不能算數。遺囑信託 須找公證人公證實務運作上, 不少民眾會用遺囑信託的方式去規畫,也就是在遺囑設定信託條件,例如指定受託人,把財產移轉到受託人執行,或是訂定每年/月固定給多少錢、一定年紀後才把財產全部給繼承人等,香港藝人沈殿霞、英國黛安娜王妃都採用遺囑信託模式,但遺囑信託必須找公證人公證。不過,預立遺囑不見得能完全依照自己的意思傳承財產,主要是卡在應繼分、特留分等規定。鄭策允表示,單身者身故後若父母還在,父母可優先繼承財產,若父母已不在就是兄弟姊妹。若父母年紀很大,當未預立遺囑,父母親可拋棄繼承,遺產就分配給次順位的兄弟姊妹;若遺囑提到把財產給兄弟姊妹,父母親可不主張前順位的特留分,財產就會給指定繼承人。生前贈與、保險指定受益人 2招避掉特留分如果不想把遺產留給法定繼承人,而是捐作公益或留給想留的人,律師鄭策允建議,如果想把財產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思分配,可藉由生前贈與,目前每年贈與免稅額為244萬元,或透過保險指定受益人的方式,以保險金給付分配財產,就可閃掉應繼分或特留分的問題。另一種方法是透過收養的方式,讓養子女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但要注意收養者必須大於被收養者20歲。鄭策允也提醒,如果被繼承人有中國大陸的兄弟姊妹,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規定,每人最高只能繼承200萬元,至於不動產則不能繼承,也就是說,被繼承人即使寫了遺囑,繼承人也沒辦法「有多少、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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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6 橘世代.好野橘
「害怕被詐騙、被啃老?」 付點管理費,為退休預做準備
緃橫港澳的賭王何鴻燊以98歲高齡,5月26日逝世於香港,生前是富比士富豪榜年年榜上有名的他,生前多數家產都已交由專業人士成立信託基金,四房妻小都由信託基金支領生活費。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同樣在生前就把龐大財產,在海外設立信託基金。「信託不是富豪貴族的專屬服務。」報章雜誌上見眾多名人使用信託管理財產,避免有心人士覬覦財產或子女將繼承的大筆遺產揮霍殆盡。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周依潔建議,一般民眾名下有300萬資產即可信託,長期規畫保障老年生活。信託公會秘書長呂蕙容指出,信託有很多種類,如小資族理財信託可能是定期定額買基金,定期扣3千、5千、1萬都有。安養信託不是有錢人專利 「300萬資產就可信託」安養信託則以照顧晚年為目的,各銀行設定的門檻不一,有銀行限制最低30萬,也有銀行完全沒設金額門檻,不過,由於還要花管理費,錢太少的話沒意義,沒多久錢就沒了,一般比較有經濟規模大概300萬。近來常見針對未成年子女的「遺囑信託」,由委託人訂立遺囑,在遺囑中述明將一部或全部財產成立信託,委由受託人在其死亡後依遺囑內容執行信託相關事宜,以完成遺產分配並照顧繼承人(受益人)。周依潔說,曾經有一個單親媽媽上門,擔心萬一自己出意外,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會歸前夫所有,她不知道前夫是否會好好管理財產、並用在照顧子女?律師她建議可用遺囑信託,事先規畫財產妥適運用。信託可分為自益或他益,看受益人是自己或他人。「安養信託」就是為退休生活預先做財富準備。周依潔說,這類信託是預防年老時可能面臨失智、無法生活自理等情況時,由銀行按時撥用生活費及醫療費,不用擔心錢被詐騙。防被子女啃老爭產另一方面,安養信託也可防止被子女「啃老」。周依潔曾遇過一個案件,年邁的老婦人原本名下有房,平時與兒媳同住。兒子表明想投資做生意,婦人於是「大房換小房」,只為提供兒子資金,豈料,生意失敗,最後連小房都為了兒子出售,全家改租房子過活。辛苦一輩子的婦人原以為早年打拚存下的資產可安享天年,沒想到,老來還得用早年辛苦存下來的財產養子孫。兒子因負債累累,沒多餘財力照顧老母親,還向已分居獨自在外的妹妹請求分擔老母生活費。妹妹不服氣,兄妹倆還為此對簿公堂。周依潔表示,如果老婦人事先做好信託規畫,不動產信託就不在自己名下,就不會讓兒子不斷處分,可待老年時「專款專用」,子女也不得任意動用財產。因此,並非要身價上億的富豪才需要信託,端看目的性。當事人可向律師述說自身情況,視需求建議採取「信託」、「遺囑」等不同種類規畫方式。簡單來講,「安養信託」通常受託人是銀行,因為較具專業、穩健且無利害關係,委託人付費給銀行,對方提供長期、未來性規劃。管理年費0.2~0.5%信託管理年費大約是信託財產的0.2~0.5%。律師可協助聯繫平時與事務所有業務往來的銀行,或是請當事人自行尋找信任的銀行,釐清銀行信託方案。選定之後,視委託內容適用銀行制式契約範本,或由律師「量身打造」契約。信託契約很彈性,可支付費用修約,另可約定不得終止。若無特別約定,自益的委託人可隨時終止契約,部分銀行會收取解約金;他益的話,須委託人及受益人共同終止。安養信託的委託人身故後,若沒特別約定,信託的財產會變成遺產,由繼承人繼承。。延伸閱讀/保障老後生活 「安養信託」關鍵5QA 好 野 橘 社團來囉! 【歡迎加入】人生下半場,如何活得比現在更好?最基本的準備就是:安穩財務!【好 野 橘 社團】以40後步入熟齡者的需求出發,成立社團提供熟齡理財計畫,讓大家在此輕鬆談錢、安穩財富,打造退休現金流!【立刻加入好野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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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6 橘世代.好野橘
保障老後生活 「安養信託」關鍵5QA
從容老後系列4Q1:信託跟遺囑有何差別?A:信託與遺囑作成方式不同,遺囑須依民法規定有一定製作方式及生效要件,信託則可以契約或遺囑為之。一般的信託有理財、安養照護、財富傳承、交易安全等功能;有種信託是遺囑信託,在遺囑中表明將財產信託的處理規畫。Q2:安養信託財產可放國內或國外嗎?A:信託財產可在國內作成,看契約約定管理要在國內或國外運用,可約定買國外基金股票。關鍵在不同商品,費用不同,會收手續費、信託管理費,每檔基金收費不一樣,視每家銀行收費標準。Q3:安養信託只限金錢?A:安養信託來源不一定只有金錢,也可放入有價證券,或是保險金,由受託人幫忙管理。另外如老人家有兩棟房子,一棟自住、一棟可信託給銀行管理,代為出租、協助修繕,屬於不動產信託,珠寶、骨董也可信託,但因要有地方保管及特殊設備,不是每家銀行都接受。Q4:安養信託如有獲利,有遺產稅問題嗎?A:本來就要繳遺產稅,不會因資產信託而不用繳。安養信託標的若投資基金,一般不用繳證券交易所得稅。獲利也一直放在信託財產,一直累積到委託人死亡,變成遺產留給繼承人,屆時留下的安養信託財產,包括獲利及本金,還是要依遺產稅規定繳稅。Q5:安養信託可以隨時解約嗎?A:信託原則上是可以隨時解約,尤其委託人跟受益人是同一人。有些提前終止,因為銀行有投入成本,個別銀行會在契約中規定違約金。一般安養信託臨時解約對委託人不利,也可以約定不得終止,如委託人擔憂未來失智或失能,無法自主決定,可在簽約時明定要經過信託監察人同意才得終止。【延伸閱讀↘↘↘】。長榮百億爭產背後更重要的事 預立遺囑三大重點。「害怕被詐騙、被啃老?」 付點管理費,為退休預做準備 立即按讚 更多橘世代精彩內容不漏接!>>現在立即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