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4 養生.聰明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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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02 新聞.食安拉警報
選國產豬肉 陳吉仲:台灣豬標章智財局申請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委陳吉仲今天在台南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台灣豬證明標章已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所有標準都要依農委會要求辦理,有掛標章的就是使用國產豬肉。陳吉仲上午到台南市柳營區的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重溪工作站關心農民申辦停灌補償情形,接受媒體聯訪時被問到「國產豬肉認證標章是否有各單位標準不同」問題。陳吉仲表示,農委會的台灣豬標章已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所有單位都應完全依農委會指示辦理,只要使用國產豬肉,或是豬肉加工品的主要原料來自國產,就可掛上台灣豬標章,但不排除有極少數其他再製加工品與國產豬肉合製成豬肉加工品。他呼籲消費者看到台灣豬標章,就知道是國產豬肉及可食部位做成的豬肉加工品。媒體詢問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天在立法院答覆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質詢時引起議論,陳吉仲表示,當時就在院長旁邊,是蔣萬安提到肉品外銷日本模式時,蘇貞昌回應屏東的信功實業配合農委會政策把豬肉及豬肉加工品外銷到日本,不是指信功支持萊豬進口,這明顯是中間有訊息誤差。陳吉仲表示,蘇貞昌當時所說的是信功完全支持政府從口蹄疫拔針到非洲豬瘟守住,及豬肉外銷出口政策,並用國家隊讓整個養豬產業競爭力提升。農委會事後與信功直接聯繫時,信功也強調完全配合農委會政策,全部使用國產豬,所有豬肉都是萊劑零檢出,也樂意把高品質豬肉加工品外銷日本。至於蔣萬安質疑農委會提出的進口豬肉風險評估報告,陳吉仲表示,農委會在報告中完整說明,屆時有、無含萊劑的進口豬肉在台灣的到岸價格,每公斤將相差不到新台幣1元,農委會以實際情況無法做出「對經濟會有嚴重衝擊」這樣的不實報告。他說,外界應更關注的是農委會要用130億元基金解決很多養豬產業長期以來的問題,包括環保、畜牧場衛生安全要求,以及消費者在乎的食品衛生安全。農委會願意花更多時間及經費處理這些問題,而不是做不實的經濟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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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26 新聞.食安拉警報
美豬進口五大管理原則 蘇揆秀6張圖一次看懂
行政院今(26)日公布「進口豬肉之全方位管理措施」,包含「未查廠不給進口」等五大原則。院長蘇貞昌表示,政府用國際標準管理進口肉品,也會用阻擋非洲豬瘟、新冠肺炎的魄力嚴管邊境,因為讓人民安心、帶台灣走入國際,都是政府的責任。蘇揆在臉書指出,行政院今天公布以下幾項豬肉品管理措施,政府也會給足經費、充實基層稽查能量、嚴懲不肖廠商業者,全力維護國人的食品安全,請大家放心。蘇揆表示,第一, 未查廠不給進口。未曾進口來台的肉品廠,需經我派員赴美查廠後,才能進口;第二,逐批查驗才進口。2021年1月1日起,現有進口豬肉必須逐批查驗,確保符合國際標準。第三,部位列號管源頭。進口豬肉比照牛肉,依照部位給貨號,從源頭到流向都管得到;第四,標示跟著肉品走。政府會提供豬肉標示貼紙,從源頭的進口商及肉品工廠,隨著販售通路,一路下到店頭、攤商清楚標示。第五,校園只用國產肉。教育部已修訂團膳契約範本,明年元月後學校營養午餐只能用國產豬肉,爸爸媽媽請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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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24 新聞.食安拉警報
農委會:香港是非洲豬瘟疫區 機上豬肉入境違法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發布自香港入境者帶含豬肉飛機餐下機遭罰經行政訴訟撤銷案例。強調會上訴的農委會今天說,香港通報疫情前已有事證,肉品又源自疫區中國,開罰有據。應變中心昨晚說明,這起案件是108年4月間,有民眾從香港入境,將機上沒吃完的「豬肉捲」飛機餐帶下飛機,由於未申報檢疫,遭關務署以X光機查獲,農委會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之1條規定裁罰新台幣20萬元,民眾不服提出行政訴訟,經判決撤銷罰單。農委會防檢局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關於當事人認為豬肉捲不是自己購買,是飛機餐提供,其實與違法認定無關,之所以違法,是因為乘客將此產品帶下機入境被掃描發現。農委會副主委黃金城強調,農委會一定會上訴,這與整個國家落實防疫以確保整體產業生計、糧食安全有關,且身為中央主管機關,相關法源依據、科學及事實佐證俱在,上訴時會再提供、補強及說明相關資訊與法律規範。防檢局說明,即便香港在108年5月12日才向世界衛生組織(OIE)通報爆發非洲豬瘟疫情,早在此之前,政府就從香港入境的豬肉產品驗出非洲豬瘟病毒,與越南通報OIE之前也被台灣率先驗出,早已掌握科學事證一樣。防檢局並說,香港等地區或國家在地理位置上,與較早爆發非洲豬瘟疫區的中國相近(邊境往返頻繁),當時即處在疫情擴散高風險條件下。防檢局指出,香港的豬肉及其製品,是使用更早先爆發非洲豬瘟疫情的中國大陸活豬運過去產製的,政府才會在香港向OIE通報疫情前,就將之列入3年內發生非洲豬瘟地區。根據以上三點論述,防檢局強調,這名旅客違規攜帶相關產品入境,依法首次違規開罰20萬元(第二次以上罰100萬元),於法及科學事證有據。另外,針對行政訴訟後判決撤銷罰單。防檢局呼籲民眾正確認知防疫法規的執行實況,即不論是不是來自疫區,攜帶未經申報檢疫肉品入境,就已觸法,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可罰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開罰金額依各國疫情不同而異。即便不是來自非洲豬瘟疫區、也非口蹄疫疫區,首次違規攜帶入境也會開罰1萬元以上,第二次違規10萬元、第三次違規30萬元。以這次案例的香港來說,除了是非洲豬瘟疫區,也是口蹄疫疫區,所以採罰鍰較重的非洲豬瘟疫區相關規定開罰。若產品來自不是非洲豬瘟疫區,但有口蹄疫疫情的地區,第一次違規帶當地肉品入境罰3萬元,第二次30萬元,第三次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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