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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宏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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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3 焦點.元氣新聞
職場性騷擾易被複製!學者:被害人多半帶著傷口離開,是一輩子陰影
性騷擾事件連環爆,彷彿18年前制訂的性騷擾防治法被視為無物,國防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秦季芳表示最大的問題還是人的「觀念」,不懂得拿捏人身界線,很多時候加害人都不認為有性騷舉措。為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性別工作平等法更早上路,但秦季芳認為徒法不能以自行,不僅雇主,受害者的直屬長官更不能迴避問題。延伸閱讀:民進黨前黨工揭性騷/不要隱忍!專家教面對職場性騷擾自保3步驟性騷擾防治法所稱的「性騷擾」,指的是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做出違反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行為,且要包含其他情狀。例如,如果被害人順服或拒絕,就可以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的條件。或者是透過文字、圖畫、聲音、影像等方式,或是歧視、侮辱的言行,來損害對方的人格尊嚴、令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情境;或不當影響對方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第25條也規範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不過這項為告訴乃論之罪。另外在性別工作平等法也規定僱用受僱者30人以上,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且條文規定雇主於「知悉」有性騷擾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有法官舉例,曾有一名女員工指控加盟商性騷擾,雖然刑事、民事都判女方敗訴,但因公司沒在第一時間將雙方「隔開」,公司還是被處罰鍰。不重視性騷擾,這樣的行為就容易被複製秦季芳表示,許多人辯解自己的行為只是「試探」,卻可能忽略了雙方權力地位不平等,有些人被性騷擾當下可能愣呆、不曉得要推開,事後被害人卻常被遭檢討「是不是有什麼動機?」;而雇主並不是得等到當事人申訴才處理,須立即防範。但,現實的狀況往往是雇主或直屬長官質疑「有那麼嚴重嗎?」「不重視性騷擾,這樣的行為就容易被複製」秦季芳提醒,許多人看到性騷擾沒事,就會跟著模仿;另一個隱憂是當事件發生,即便騷擾者被調整職務,被害人在職場上的環境也沒變好,最後帶著傷口離開。責任編輯:陳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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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3 焦點.元氣新聞
健保資料庫監督機制不足 侵犯隱私應修法
民間團體以目前健保資料庫強制留存民眾健康、就醫個資等龐大個資,卻欠缺監督、欠缺讓當事人提出停止利用等機制,有違憲之虞,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判決指出,健保法監督機制不足、欠缺當事人請求停止利用相關規定,判決違憲。此外,個人資料保護法則欠缺獨立監督機制,對個人資訊隱私權保障不足,則有違憲之虞,都應於三年內修正。健保署署長李伯璋昨天親至憲法法庭聽判後表示,當時代與人權進步,修法是必然要面對的問題,健保資料庫仍有使用必要性,但人民有請求停止利用其健保資料的權利,「這本來就是可以討論的」,健保署會依大法官意旨研議修法。審判長許宗力宣判時表示,隨科技發展,濫用、不當洩漏人民資訊造成的隱私權侵害,往往是不可回復的災難性傷害,如何落實憲法保障個人資訊隱私非易事,使得本案成為憲法訴訟上路後延長宣判的第一例。許宗力表示,依本判決仍可依法繼續利用個人健保資料,但現行法制確有規範不足之處,不僅個資法制欠缺獨立監督機制,就個人健保資料而言,也欠缺健保資料庫提供第三人目的外利用的明確規定,應於三年內完成立法或修法,如果逾期未完成,當事人可以請求「退出」,保障人民資訊隱私權。我國自一九九五年實施全民健保後,全國民眾從出生到死亡的病歷、用藥、身心狀況等資料全存於龐大的健保資料庫,自二○一一年起更對外提供學術、研發等使用。台灣社會心理復健協會理事長滕西華等民間團體二○一二年以存證信函向健保署表示,拒絕健保署將蒐集到的全民健康保險資料釋出給第三者。健保署表示,因辦理全民健保業務而擁有國人的納保與就醫資料,為促進研究、提升醫療衛生發展,對外提供利用時,都依個資法規定辦理,並有嚴格管制措施。民團提訴願、行政訴訟都遭駁回,二○一七年聲請釋憲。憲法法庭指出,健保法第七十九條、第八十條和其他相關法律就個人健保資料得由健保署以資料庫儲存、處理、對外傳輸及對外提供利用的主體、目的、要件、範圍、方式等,監督防護機制欠缺明確規定,不符合憲法法律保留原則,也違反保障人民資訊隱私權意旨,相關機關三年內應修正或制定專法明定。提供健保業外使用部分,憲法法庭認為欠缺讓當事人請求停止利用的規定,也違反資訊隱私權,同樣要在三年內修法,若逾期未制定或修正法律,當事人可請求停止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有關病歷、醫療、基因…健康檢查…之個人資料,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基於醫療、衛生…之目的,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後或經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人。」大法官認定未違憲。但是由個資法或其他相關法律規定整體觀察,欠缺獨立監督機制,對個人資訊隱私權保障不足,相關機關三年內應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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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0 新冠肺炎.台灣疫情
司法院傳確診案例!民事廳員工身體不適 昨快篩陽性今PCR確診
司法院民事廳一名專員因出現感冒症狀,昨下午快篩陽性,至醫院接受PCR採檢後,結果也呈現陽性,確定確診;這是繼台灣高等法院一名刑事庭法官PCR陽性確診後,司法大廈第二名確診案例。司法院表示,民事廳專員快篩陽性後,同辦公室的同仁和近期與專員有接觸的法官與廳長、副廳長等21人也都緊急快篩,結果均為陰性,後續會依防疫指引居家辦公或自我健康監測。司法院也在昨晚7時全院消毒。司法大廈位於台北市重慶南路上、總統府旁,其中有司法院、懲戒法院、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台灣高等檢察署等單位,陸續傳出確診消息,不少員工憂心忡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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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1 新冠肺炎.COVID-19疫苗
司法院替法警申請優先打疫苗遭駁回 監所也「掣咧等」
新冠肺炎疫情疫情發燒,包括台灣高等法院、台北地方法院的法警與法官助理都有人確診,司法院5月19日以秘書長名義發函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希望能將各級法院1190名法警、400名單一窗口服務人員納入COVID-19疫苗公費接種對象,不過指揮中心日前回覆以第一線醫護及死亡高風險族群優先,未讓法警和單一窗口服務人員「跳級」。據了解,因法警陸續傳出確診病例,每當法警要到監所提解人犯、羈押被告時,矯正機關都「掣咧等」,憂心一旦有人感染,監所疫情將一發不可收拾。而有些檢察官聽到司法院在做調查時,哀怨問「我們怎麼沒有?」。台北、新北市自上月15日起升級為第三級警戒,19日起全國也同步提升,而目前COVID-19疫苗公費接種對象順序有7類,順序分別為維持醫療量能、維持防疫量能、高接觸風險工作者、因特殊情形必要出國者、維持機構及社福照護系統運作維持機構及社福照護系統運作、感染後容易產生嚴重併發症或導致死亡、維持國家安全及社會機能正常運作者。司法院給指揮中心的函表示,因接種對象不包含各級法院法警和單一窗口服務人員,但法院的法警屬司法警察,需戒護人犯、維持法院安全,業務性質與警察、憲兵相當。而法院單一窗口服務人員須在第一線和洽公民眾接觸,處理訴訟輔導、遞送訴狀和收繳各類訴訟款項,是維繫司法運作的高風險工作者,業務性質類似接種對象的「高接觸風險第一線工作人員」。司法院希望將這兩類工作人員納入疫苗公費接種對象。不過指揮中心則表示,疫苗接種順序經「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審酌國內外的疫情趨勢、感染風險以及維持國家醫療照護、防疫量能、社會運作與我國防疫安全等因素研訂,會依疫情趨勢和疫苗可供應量滾動修正。為確保醫護人員和新冠肺炎重症與長照、社福機構的受照護者、65歲以上長者等死亡的高風險族群可儘速完成接種,因此「維持現狀」,暫不考慮納入法警與法院單一窗口服務人員。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表示,司法院希望第一線同仁能優先施打,但也知道能不能打得到疫苗是另一回事。林輝煌說,就司法院立場,希望法警、單一窗口人員、工友、技工和駕駛能先接種,雖然法院許多庭期都延宕,但仍有強制處分案件需要開庭,法官、書記官、公設辯護人和通譯等其實也暴露在風險之下。不過在國內仍內疫苗荒的情況下,司法院也了解難度很高,也絕支持「醫護優先、警消優先」的疫苗施打順序,在函詢指揮中心時並未納入法官和司法院人員。司法院表示,自三級警戒發布以來,司法人員仍堅守崗位,具時效性、緊急性、必要性的案件仍得開庭,而已發現的確診者也的確是高接觸風險工作者,因此會持續向指揮中心溝通說明,希望能將法警及第一線人員納入優先施打疫苗順序,避免疫情擴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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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0 新冠肺炎.COVID-19疫苗
好心肝診所違規打疫苗 重罰200萬
台北市好心肝門診中心前天深夜替民眾接種AZ疫苗,施打對象非第一至三類人員,北市府調查確認有一二八五名非一至三類對象接種,將處診所最高罰鍰二百萬元,並取消預約合約診所資格;另市府內部也進行檢討,將相關人員移送政風處調查。外傳好心肝診所負責人與台北市長柯文哲為師徒關係,柯文哲沒有正面回應,只說「就是直接認錯」,市府內部有疏漏,該調查就調查,不應該一個股長就可以把疫苗送出去。柯說,他曾說九日要全部打完,不然就要收回,可能因爲這樣,才會想找地方把疫苗打完。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表示,本月二日開放醫事人員及診所行政人員施打疫苗後,大型診所可比照小型醫院替自己院內人員施打。好心肝七日獲衛生局配發十五瓶疫苗,好心肝隔天又提出更多需求,衛生局人員依照其需求再配分一百瓶。「不是特別為誰開這個門,只要有需求就會配送疫苗。」黃珊珊指出,好心肝七日分到的十五瓶疫苗,事先造冊七十七人,但大部分均在院外施打過,所以診所就開放給基金會跟診所志工,總計施打一七二人。八日分到的一百瓶則分別給好心肝診所五十瓶、好甘心診所五十瓶,全數開放給診所及肝病基金會志工接種,總計施打一一一三人。黃珊珊表示,稽查結果顯然有一大部分不符合規範,因此將處該診所二百萬元罰鍰,同時取消預約合約診所資格。市府也啟動內部檢討,由於衛生局人員未查核及了解施打對象,思慮不周,會移送政風處調查,若有不法會依法究辦。黃珊珊說,未來疫苗控管會有更完整規範,包含把核定權限提高到副局長層級,而未來疫苗會有大規模的預約施打,將會以公開透明方式讓大家知道施打順序。台北市醫師公會表示,好心肝診所的行為讓登記的診所醫事人員再度陷入無法接種窘境,除向北市府提出嚴重抗議,也呼籲指揮中心直接撥給北市基層醫療診所一萬支疫苗,公會願承擔協調基層醫療院所人員完成接種。「不知道該怎麼說,我們守得辛苦,有縣市卻亂得一塌糊塗。」台南市長黃偉哲說,台南都先造冊才打,台北之前傳出基層醫護打不到疫苗,如今卻有診所幫非醫護人員打,很遺憾。【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北市「好心肝」診所遭爆替不符合第一至三類施打對象的診所志工接種AZ疫苗,被外界質疑因好心肝診所負責人與台北市長柯文哲為師徒關係,所以才能配發到高達一一五瓶疫苗,引發爭議。台灣高等檢察署昨晚表示,已指示台北地檢署啟動「防疫處理小組」,指派檢察官結合相關行政機關調查釐清,查明診所等相關人員相關刑事或行政責任,盡速依法處理,防堵防疫漏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