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培 冠狀動脈支架系統 效能:適用於長度≤25 mm的原發冠狀動脈病灶,且參照血管直徑在3.0至4.0 mm範圍內的病患在開始出現症狀後12個小時內經歷急性心肌梗塞時恢復冠狀動脈的血液流動。同時變更醫材說明書。原95.4.04醫材說明書標籤核定本予以作廢 主類別:心臟血管用裝置 次類別:
奧爾雅助冠狀動脈血管支架輸送系統 效能:此產品適用於患有因第一次及/或再狹窄病變引起具症狀之缺血性心臟病,並可以施行氣球擴張術治療之患者,用於治療動脈粥樣硬化或再狹窄病變,病變長度應小於支架標稱長度,首次被撐開之支架直徑應與病變血管之內徑相對應。 主類別:心臟血管用裝置 次類別:心血管支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