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新制8月1日上路,但至目前,北市131家機構卻僅24家符合標準,4家申請變更中。市議員陳玉梅質疑,新制上路後將迫使安養機構大量關門,讓老人無處可安養。
民代與銀髮族團體今天下午1時餘,將前往立法院抗議表達心聲。
北市府社會局專員蘇英足表示,新制對提升老人養護機構管理與服務品質,具一定功效,會再協助、補助相關單位完成改善。
此外,針對新制若有窒礙或執行疑義部分,在安全無虞前提下,也會協助安養機構向中央反映,研議解決方式。
8月1日「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新制上路後,老人安養機構人力軟體方面須於10月31日前完成補強,硬體設施也要趕在12月31前改善完成。若未如期完成,則可依法開罰5萬元,並得連續處罰至改善為止。
目前全市131家小型老人安養機構,除24家已完成改善,58家改善中(含4家有申請補助紀錄),另有37家觀望中。
市議員陳玉梅質疑,新制上路後,北市小型安養機構將至少40餘家歇業,釋出長者勢必要轉介至其他老人機構,但在多數安養機構均已額滿下,長者恐將無處可去。
且安養機構投入大量成本改善,可收容員額卻降低,擴增經營成本,最後恐將轉嫁予長者家庭承擔。
陳玉梅也舉例,新制要安養機構增設無障礙設施,但多數小型安養機構多租屋或於老舊公寓中經營,在多數住戶不同意下,增設困難,要求再將期限展延至明年元旦「住宅法」新制上路,跳脫住戶同意限制。
蘇英足表示,安養機構費率須報局核備,若未來發現有不合理上漲,將要求限期改善,否則可開罰3至15萬元罰鍰,並得連續處罰至改善為止。至於施工困難問題,會再向內政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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