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避免民眾拿到的藥品變質或管制藥品遭竊,食藥署今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藥品優良運銷規定(GDP),優先規範冷藏藥品許可證、特殊管制藥品業者,在運輸及儲存過程,須適當冷藏溫度或安全防竊,食藥署將稽查相關業者並要求改善,至107年12月31起,不符合規定業者就不能承接這類藥品運輸及儲存。
今年3月中國大陸爆發黑心疫苗事件,業者賣出沒有妥善冷藏的疫苗;食藥署過去也接獲不良品通報,民眾拿到的藥品有破裂或變色狀況。為了確保民眾用藥安全,7月起實施的藥品優良運銷規定,目的在確保藥品從製造廠運銷到醫院藥局的儲存及運輸過程,維持品質及包裝完整性,避免偽劣藥進入合法的藥品供應鏈。
食藥署風管組科長謝綺雯表示,藥品出廠後,如果沒有經過適當管理,例如疫苗未在冷藏溫度下儲存及運輸,恐對接種的民眾造成安全疑慮,或發生管制藥品遭竊等狀況。
新制將持有冷藏藥品許可證如疫苗、生物製劑等,以及特殊管制藥品如安眠藥、嗎啡類等高風險藥品業者,列入優先強制實施GDP;需冷藏藥品須在2-8℃下儲存及運輸,特殊管制藥也要有嚴謹的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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