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病認定/12種罕重病是否適用病主法 衛福部6月底公告
病人自主權利法今年初上路,民眾可在健康時就預立醫療決定,自主選擇當生命走到末期、不可逆轉昏迷、極重度失智、變成永久植物人之時,要如何善終。衛福部目前正討論新納入12項疾病,預計6月30日正式公告。
衛福部長陳時中今早出席醫療品質策進會舉辦的20週年國際論壇,談及我國病主法的執行成果。他說,病主法自今年1月6日上路至今,共有2513人依法預立醫療決定,相對於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的人數還差很遠。
陳時中表示,衛福部將檢討如何系統性地提升效率,像是如何讓醫院更順利、更有效率地協助民眾預立醫療決定。另外,或許有民眾擔心,病主法上路了,但預立的醫療決定能否真正被執行、能否被安全執行、能否不被濫用執行?這部分醫界還需要更多討論。
病主法適用情形不只末期病人、不可逆轉昏迷、極重度失智、變成永久植物人,法規也為重病、罕病患者開一扇窗,若符合政府公告的疾病患者也適用。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目前共有漸凍人、小腦萎縮症、表皮分解水泡症、肢帶型肌肉萎縮症、原發性肺動脈高壓等12種疾病被提出申請,衛福部已經邀集各專業醫學會表示意見,將再召開專家會議和諮議會討論是否適用,預計6月30日正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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