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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知健保DRG 看病不NG

【聯合晚報╱記者曾宛琳╱台北報導】

健保第二波DRG政策7月正式上路(Diagnosis Related Groups縮寫,是一種新的健保支付制度,中文為「診斷關聯群」),消基會今表示,DRG上路負面效應有三個,包含輕症重醫、重症不醫、費用移轉。消基會提醒病患保留費用明細、問清楚分次手術或轉診原因、出院後不適是否因治療未完全。

消基會表示,DRG上路有利有弊,但也出現三個負面效應,包含輕症重醫、重症不醫、費用移轉,造成許多民眾恐慌,甚至有些保險業者趁勢推出一系列新的醫療險。「輕症重醫」,即醫院可能將輕症病患診斷成重症,用以申報較高的醫療費用群組。「重症不醫」則是醫院針對醫療費用較高、較無利潤的重症病患推說醫院無法治療,建議轉院或出院,如此狀況可能會造成醫療人球現象。「費用移轉」則是醫院將醫療費用轉成自費。

DRG是按照「住院病患」的住院診斷、手術處置、年齡、疾病嚴重度等將住院病人分為不同疾病群組。在DRG實施以前,健保給付給醫院的制度是「論量計酬」,但DRG上路後,將改成同病同酬的「包裹式給付」,也就是相同病症的類別,就給予相同的健保給付。

消基會健保委員會委員滕西華提醒民眾注意三項原則:第一、保留費用明細,以利後續查詢或核退;第二、當醫生告知需要進行分次進行手術或轉診時,記得問清楚為什麼;第三、出院後若感到不適,注意是否有治療未完全的情形。

滕西華提到,醫生並不能選擇病人,DRG之下,有醫生收到輕症的病人,自然會為醫院創造較多的盈餘,但專長治療重症病人者,反而會被扣上「害醫院賠本」帽子,甚至還有部分醫院經營者將超過DRG醫療費用轉嫁給醫生,消基會呼籲政府應該要加強稽查,捍衛醫病尊嚴。

【2014/08/08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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