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噴錯氣喘藥物 恐增死亡風險

規則就醫和使用吸入型類固醇才能確實改善氣喘症狀。圖╱123RF
規則就醫和使用吸入型類固醇才能確實改善氣喘症狀。圖╱123RF

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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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氣轉涼,氣溫變化大,氣喘容易發作。亞東醫院胸腔內科教授鄭世隆提醒,許多病患常依賴緩解型吸入劑,反不利於病情控制,甚至增加死亡風險;規則就醫和使用吸入型類固醇才能「治本」,確實改善氣喘症狀。

鄭世隆分享,曾有一名47歲氣喘病患每當氣喘發作,便就近至藥局購買緩解用吸入劑來緩解症狀,而未使用醫師開立的吸入型類固醇。在長期過度使用之下,某日天氣轉涼,氣喘急性發作緊急送醫,到院插管急救仍宣告不治。

鄭世隆說,氣喘是氣管發炎造成的慢性呼吸道疾病,而緩解型藥物為短效的氣管擴張劑,患者一噴之後氣管打開,便會感覺較舒服,但氣管發炎狀況仍在,使用時間一久,遇到過敏原或天冷時,氣喘就會發作更厲害。

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理事長王鶴健表示,緩解用吸入劑僅能在急性發作時短暫緩解,無法根治氣管發炎,甚至容易過度依賴用量愈來愈大,應以吸入型類固醇等控制型藥物作為平時的保養,以抑制氣管發炎的情況。

根據研究,一年使用三瓶以上的緩解型吸入劑,會提高氣喘嚴重發作風險;一年使用12瓶以上將增加死亡風險。根據健保資料分析,台灣逾三成患者每年使用超過三支緩解用吸入劑。

王鶴健說,氣喘的治療以三個月起跳,但很多患者以為自己症狀緩解就等於痊癒,而不再治療;或是因為使用短效的緩解型吸入劑獲得暫時的舒緩,而未規律服用吸入型類固醇。事實上,一瓶緩解型吸入劑約可噴200至300次,如能按時使用「治本」的吸入型類固醇,將氣喘控制好,一年甚至用不到一瓶。

鄭世隆表示,若氣喘控制得當,經由醫師評估也有可能將類固醇等控制型藥物的劑量減半,甚至可能不需再使用藥物。

氣喘發作 類固醇 過敏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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