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核准首款非處方避孕藥 台引進難又不可找代買/她們要避孕藥2
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13日批准避孕藥「Opill」可不用處方銷售,將成為美國第一款非處方避孕藥,讓女性更容易取得。國內醫師指出,女性不需醫師處方即可取得避孕藥,在女性自主權上更進一步;婦團也樂見其成,但擔心台灣保守勢力強,非處方避孕藥要引進國內恐有困難。
外電報導,「Opill」是一種「迷你丸」(mini pill),只使用荷爾蒙黃體素。FDA藥物評估暨研究中心主任卡瓦佐尼在聲明中表示,此次核准讓非處方每日口服避孕藥首度成為可行選擇;若按指示服用,每日口服避孕藥安全無虞,在防止非預期懷孕上,預計比目前的非處方的方法更有效。
製造商培瑞克(Perrigo)稱FDA的行動是一個「里程碑」與「女性賦權的巨大飛躍」。該公司致力讓「Opill」對所有年齡的女性與人士都「便利與便宜」。不用處方銷售的藥物通常比處方藥便宜很多,但並不涵蓋在保險之中。目前培瑞克並未宣布售價,要到明年初才會發貨,銷售也無年齡限制。女性健康倡導人士希望FDA的決定將為更多不用處方避孕選項鋪路,最終讓墮胎藥也能得到相同待遇。
台北長庚醫院婦產科系主任洪泰和表示,口服避孕藥本來就是女性較能「主動選擇」避孕的一種方式,但在國內屬處方藥,需經醫師評估使用,美國FDA核准此款避孕藥不需醫師處方情況下即可自行購買,女性更有主導權。
婦團嘆國內保守勢力強勢 籲服用避孕藥仍需定期就醫
雖有研究報告顯示,婦女使用口服避孕藥,可降低子宮內膜癌的風險,不過其大多含有賀爾蒙成分,如雌激素加黃體素,對部分女性體質仍有較明顯反應,對於年紀比較大、有抽菸、血栓病史婦女而言,使用口服避孕藥會增加血栓、中風等風險,仍須謹慎使用。
洪泰和表示,台灣婦女常用避孕方式,仍以保險套為主,有可能因為過去大家對於口服避孕藥存有疑慮,像是吃完會水腫、不規則出血、體重增加等副作用,且每天需服用一顆,對女性來說仍有所擔憂。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表示,避孕藥對於尚無生育意願的育齡女性相當重要,由於避孕藥物機轉是調整荷爾蒙,過去需要醫師同意才能使用,此次美國FDA核准不必開立處方箋即可使用的避孕藥,因為該機構是具公信力之機構,一定做過很多研究、審查,婦團樂見其成。
但她也說,服用避孕藥會影響女性身體運作,且曾有國際案例指出,女性服用避孕藥物可能增加罹患早期阿茲海默症的風險,故即使能在藥房買到避孕藥,建議女性服藥後也要定期就醫檢查,確認身體有無異常。
然而,國內宗教團體保守勢力強勢,加上醫師可能不願放棄處方權力,非處方避孕藥引進台灣仍有重重關卡。
找美非處方避孕藥代購可判刑10年 食藥署:台灣不必比照國外類別辦理
食藥署副署長陳惠芳今表示,目前還未收到藥商申請藥物許可證,建議民眾最好不要從網路上購買國內尚未核准的藥品,因未看到實品,說不定購得的藥品根本沒有相關成份,呼籲民眾使用藥品時要到國內實體店面、經核准開設的藥,才能確保品質安全。
陳惠芳表示,在國內正式核准前,若民眾從國外帶藥,或是透過電商、代購或親友協助等方式取得該款藥品,將依違反藥事法「輸入偽禁藥」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她指出,依藥事法規定,製造或輸入偽禁藥,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億元以下罰金;明知為偽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
陳惠芳說,目前台灣避孕藥不分事前、事後均為處方藥,藥局若無處方箋卻賣給民眾,將依違反藥事法第50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若有藥商申請藥物許可證,會依提供資料評估是否安全有效。至於是否比照美國讓民眾可藉非處方、指示用藥的方式使用,則要考量國情綜合評估,「不是其他國家用指示用藥,台灣就比照辦理。」
(責任編輯:周佩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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