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07 養生.家庭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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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棄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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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3 退休力.理財準備
單身族如何把遺產給屬意的人?律師:生前贈與+保險指定受益人,2招避掉特留分
根據統計,去年台灣單身人口已超過698萬,加上離婚187.5萬人、喪偶140.03萬人,單身族總人數高達1025.6萬人。對單身族而言,想把遺產留給想要給的人,透過遺囑是方法之一,但不見得是最完善的方法,可考慮分年贈與、信託或保險等方式規畫財產,讓自己隨心所欲,避免徒生遺憾或不必要的家庭糾紛。怕被充公 要先確認繼承人談到財產的傳承,資誠家族及企業永續辦公室協同主持律師鄭策允說,首先要確認繼承人是誰,對單身族來說,當父母親已不在,又沒有兄弟姊妹,如果生前未寫好遺囑,身後留下的財產就會充公國庫。如果有繼承人,不同的財產處理的方式也不同。以不動產為例,鄭策允表示,繼承105年1月1日之前取得的房地,土地交易所得免稅,因此從節稅角度,生前贈與會產生土地交易所得,以繼承方式處理,繼承人未來賣掉,土地交易所得免稅。至於現金或股票等流動資產,想節稅可透過分年贈與,若擔心受贈人隨意動用,可透過信託模式控制;保險方面,壽險給付免稅,但若是巨額投保或高齡投保,可能會被國稅局以實質課稅原則課徵遺產稅。預立遺囑 單純直播不算數至於要把財產分給想要給的人,可以透過預立遺囑,民法規定,遺囑分為五類,分別為自書、公證、密封、代筆和口授,不管是哪一種遺囑都有其法律效力,前提是要遵守法律規定模式。鄭策允說, 以自書為例,一定要自己寫,不能用電腦打字再補簽名;至於公證遺囑則要有公證人,且有一筆公證費用,依規定遺囑財產價值愈高,費用愈貴。目前比較多人用的是代筆遺囑,依規定要指定三個見證人,其中一人負責做筆記,最後宣讀講解,確定後再共同簽名;較少使用的是口授遺囑,且根據現行法律相對比較難做,鄭策允舉例說,網紅館長之前被槍擊,透過現場直播分配財產,依法不見得有效,因為依規定要是生命危急,且要指定兩個見證人才開始口授,見證人要做筆記,最後共同簽名,光直播不能算數。遺囑信託 須找公證人公證實務運作上, 不少民眾會用遺囑信託的方式去規畫,也就是在遺囑設定信託條件,例如指定受託人,把財產移轉到受託人執行,或是訂定每年/月固定給多少錢、一定年紀後才把財產全部給繼承人等,香港藝人沈殿霞、英國黛安娜王妃都採用遺囑信託模式,但遺囑信託必須找公證人公證。不過,預立遺囑不見得能完全依照自己的意思傳承財產,主要是卡在應繼分、特留分等規定。鄭策允表示,單身者身故後若父母還在,父母可優先繼承財產,若父母已不在就是兄弟姊妹。若父母年紀很大,當未預立遺囑,父母親可拋棄繼承,遺產就分配給次順位的兄弟姊妹;若遺囑提到把財產給兄弟姊妹,父母親可不主張前順位的特留分,財產就會給指定繼承人。生前贈與、保險指定受益人 2招避掉特留分如果不想把遺產留給法定繼承人,而是捐作公益或留給想留的人,律師鄭策允建議,如果想把財產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思分配,可藉由生前贈與,目前每年贈與免稅額為244萬元,或透過保險指定受益人的方式,以保險金給付分配財產,就可閃掉應繼分或特留分的問題。另一種方法是透過收養的方式,讓養子女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但要注意收養者必須大於被收養者20歲。鄭策允也提醒,如果被繼承人有中國大陸的兄弟姊妹,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規定,每人最高只能繼承200萬元,至於不動產則不能繼承,也就是說,被繼承人即使寫了遺囑,繼承人也沒辦法「有多少、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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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3 養生.人生智慧
「遺囑」是用來照顧真正想照顧的人!掌握3個關鍵,讓遺囑沒爭議
大疫之年,讓人們對無常有更深體會,面對生死,除了心理調適,更需要事前規劃,尤其是遺囑與遺產繼承,若能事先安排,就能照顧到真正想照顧的人,也能避免後代子孫為此鬧得不愉快。 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陳景筠說,常見遺產紛爭當屬分配不均,尤其台灣老一輩仍有重男輕女觀念,常排除女兒繼承權,或獨厚某個子女。 其次,是被繼承人與繼承人之間財務往來不清。譬如台灣父母喜歡將不動產、股票或存款借名登記在小孩名下,親子生前對簿公堂時有所聞,身後更可能為遺產歸屬產生爭執。 第三,是找不到遺產。陳景筠指出,只要資產在國內,都可以向國稅局申請財產清單與所得資料,就算是金條金飾、古董字畫也能從買賣紀錄找到軌跡,但海外、尤其是中國資產相對難尋。 林林總總問題,或許無法全靠遺囑來解決,但至少遺囑中已載明財產清單,就能大幅減少上述第二、三項狀況。 一、什麼是應繼分、特留分?繼承順序到底怎麼排? 民法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其他繼承人順序分別為:直系血親卑親屬(通常為子女,若子女已經過世,則由孫輩代位繼承)、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 在沒有立遺囑的狀況下,遺產會依據「應繼分」來分配。如果立有遺囑,則按照個人意願去指定分配,但無論遺囑怎麼寫,繼承人仍保有最小比率的「特留分」。 舉例來說,喪偶的王爺爺留下600萬元遺產,若無遺囑指定,兒子A、女兒B按「應繼分」,可各得300萬遺產;如果兒子A早一步離世,就由孫子a1、a2代位繼承這300萬元。 但若王爺爺身前立下遺囑,指定將遺產交給兒子A,妹妹B仍然可以向大哥請求「特留分」,也就是應繼分300萬元÷2=150萬元。 現今有不少頂客族或壯年驟逝案例,以去年夯劇《我的婆婆怎麼那麼可愛》為例,媳婦小鷗沒有孩子,亡夫也沒留下遺囑,按應繼分,小鷗必須和婆婆彩香均分1000萬遺產。但如果婆婆已不在世,小鷗就必須和先生平日素無往來的哥哥、姊姊分遺產,頂多只能取得1/2、即500萬元。 若亡夫有立遺囑,指定將遺產都留給小鷗,則婆婆可要求應繼分的1/2,即250萬元。如果婆婆已離世,大伯、大姑們則可主張應繼分的1/3,也就是166餘萬,小鷗仍可保有剩餘的833萬元遺產。 二、繼承前2年內的贈與,是不是納入遺產分配?要不要繳遺產稅? 不少年邁長輩或重病患者,會先將財產轉移給配偶或子女,避免遺產稅或債務繼承。但依據法令,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及繼承人的財產,都會在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遺產。 陳景筠舉例,假設A先生有1000萬的房產、2000萬債務,為了防止房子被拿去抵債,便在病重時先過戶給小孩,認為孩子只要拋棄繼承,就能保有房子、又不必償債。但如果房子是在A先生死前2年內過戶,國稅局與債權人仍可將房子視為遺產來追稅或是請求清償。 如果A先生在過世前1年把房子過戶給兒子,女兒在父親過世後得知,是否也能要求哥哥把房子拿出來分配?答案是不行。 陳景筠解釋,由於生前分配財產出於個人意願,「繼承前2年內的贈與必須繳遺產稅,但不納入遺產分配。」不過若是因為結婚、分居、營業而發生的贈與(法律上稱為「生前特種贈與」,性質屬於遺產的預付),女兒仍可主張房子屬於遺產。 A先生若有2000萬遺產,這棟價值1000萬的房子就必須先加回,變成3000萬再除以2,兒子、女兒各分得1500萬。但因為哥哥已獲得1000萬房產,所以只能再分得500萬元。 陳景筠建議,如果被繼承人想節稅,可以利用夫妻間互相贈與免稅,以及1200萬的遺產稅基本免稅額規定,另可利用每年220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做移轉,或是先分配、做信託等,都能合法達到節稅目的。 三、如何立遺囑才能避免爭議? 目前遺囑共有5種方式:自書遺囑、代筆遺囑、公證遺囑、口授遺囑與密封遺囑。這些方式中,以自書遺囑最簡便,但一定要親筆手寫才有法律效力。 像《我的婆婆》裡,婆婆彩香手寫遺囑,只要符合法定要件,無人見證也有效力。但劇中將遺囑影印多份再蓋手印,寄給子女留存,事實上影本只能做為附件參考,親筆正本才有效力。 而代筆遺囑與公證遺囑是較好的選擇。陳景筠表示,公證遺囑由公證人筆記,但保密性較差,若家族財產眾多,不想公諸他人,就可選擇代筆遺囑。 這兩種方式都是找3名見證者(公證遺囑見證人之一為公證人),由當事人在見證者面前口述遺囑,經代筆人或公證人筆記、宣讀、講解,確認無誤後載明日期,再全體簽名。 密封遺囑與公證遺囑相似,只是由當事人自書遺囑、簽名密封,以防止他人開閱後偽造或變造。 陳景筠建議,可委請律師計算特留分、應繼分,擬好遺囑再找公證人公證,是較推薦的方式。 至於口授遺囑,通常用在重病臥床者身上,透過錄音、見證者來確認遺囑,但效力只有3個月。彌留、失智狀態則不適用口授遺囑。 陳景筠說,其實可將遺囑視為養老規劃的一環,將資產按心意預先做好分配,可用作信託養老,剩下才做成遺囑,目的都在於避免紛爭,「讓老有所終、幼有所託。」 ●原文刊載網址●延伸閱讀:.多囊腎不注意,會有腦動脈瘤引發中風!醫師:出現3個常見症狀,要小心.一顆10萬的植牙有人用20年、也有不到5年就壞掉!「這五點」做好,用一輩子都OK.姐弟抗壓性都很高,只有我…在比較中長大的她也想堅強:你們說的我都懂,但我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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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2 養生.家庭婚姻
4子女拋棄繼承,想把父親千萬遺產房子全給媽!專家急阻止:這種孝順反而添亂
當父母親其中1人逝世,社會老是上演著許多家族爭奪遺產大戰,但有4位子女感念母親一輩子為家庭奉獻犧牲,決定把爸爸留下來的現金、房產全數給予母親,這種孝順爆棚的心或許很感人,但是地政士看了卻直呼「千萬母湯」,因為不但無法盡孝,還會導致整個家族3代以上的混亂。 新北市地政士公會公關主委鄭文在分享一個案例。家住板橋的一對張姓夫妻,育有2男2女總共4名小孩,子女們都已經成家立業,其中一名更長年在美國經商。 今年1月張爸爸離世,留下了價值1千萬餘元的板橋房子及300萬現金存款,4名子女討論過後決定全數留給母親,擇日一起向法院遞狀辦理拋棄繼承權,好讓媽媽能單獨繼承、頤養天年。 重點來了,鄭文在表示,如果這4人真的向法院完成拋棄繼承的備查,原本單純的繼承權將更為複雜,因為就算他們4人都拋棄繼承權,媽媽也無法單獨繼承,繼承權將從原本由媽媽和4名子女,轉變成媽媽和多位孫子女一起繼承。 因為民法第1138條規定配偶為當然繼承人,另外,第一順位繼承人是子女,倘若子女們拋棄繼承權,孫子輩就會遞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原本單純的5人瞬間變成複雜的數10人繼承,除非連孫子們一併拋棄繼承權,否則,他們的孝心會使單純的繼承變得更加複雜。 而且,孫子女中有未成年人,還有歸化成美國人的,光是想到要讓全部人一起辦理拋棄繼承流程就讓人頭皮發麻。 幸好4名子女決定去法院之前,經過朋友介紹與地政士聯繫,阻止這場可能即將發生的超級複雜繼承關係,之後決議改採協議分割遺產的方式辦理,將想分配給媽媽的不動產及現金等,透過分割協議書載明同意分配給媽媽,如此不僅可以盡孝道也能夠避免繼承權的複雜化。 至於辦理方式,兄弟姊妹4人只要在遺產分割協議書中簽名,載明同意分配即可,即使分配0元也不會影響繼承登記的進行。 鄭文在說明,繼承權是生活中一堂必修的學分,向前延伸可以透過意定監護、遺囑、信託等配套完成,建議民眾如果有遇到類似拋棄繼承權問題,切記,問問專業地政士或是律師,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原文刊載網址 ●延伸閱讀:.飲用綠茶,對人體有益處!避免癌症、發炎老化,呼吸胸腔科權威:這樣喝防流感病毒.春天乍暖還寒,好發中風、心肌梗塞!3分鐘保養心血管,白雁:身體循環慢慢會變好.少一點未知、就少點畏懼!中年後,學著放下手中的濾鏡與成見,再次感受真實人情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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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2 橘世代.好野橘
存了一輩子只剩下一間房 3種方式打造「退休穩定現金流」
許多人退休時沒有足夠的現金流,只有一間自己住的房子,如何活化不動產,為自己創造退休金?「以房養老」、「房屋貸款」、「房屋出租」,哪種必較好?CFP國際認證理財規劃顧問吳士賢認為,銀髮族理財的前提是為了經營退休生活、讓生活開銷免於煩惱,以這為出發點來比較三者的差異:一、 以房養老以房養老對銀髮族經營退休生活有兩大好處:1.對貸款人來講:每個月有現金流入,生活經費有著落,且不用擔心還款問題。以房養老就像勞保年金一樣,銀行會每個月撥款到戶頭,撥款金額裡已直接扣除利息,到貸款期滿或貸款人身故前,可以不用擔心還款問題。 2.對繼承人來講:可以選擇對自己較有利的方式。當「以房養老族」天年已到時,繼承人可以選擇是否要繼承。如果要繼承,便需要把貸款和利息還清;如果不繼承,則交由銀行拍賣,拍賣價金扣除貸款本息後,如果還有剩餘會還給繼承人,如果不足時則可以拋棄繼承。A.房價沒有下跌時:舉例來說,假設房屋的銀行鑑價是1000萬元,用以房養老貸到700萬元,在房價不變的情況下,期滿後貸款本金加利息若是800萬元,1000萬扣掉800萬,還有殘值200萬元可以留給繼承人。B.房價下跌時:假設房價下跌的情況下,繼承人則可以選擇不還貸款與利息,將房屋交由銀行拍賣,即使拍賣金額不足以清償貸款本利,繼承人可以選擇拋棄繼承,無須還款。吳士賢指出,也因為銀行要承擔房價下跌的風險,因此貸款成數通常不會超過7成,就是要預留3成空間的跌價風險。二、房屋貸款和「以房養老」最大的差別是,房屋貸款是一次性領出,但每個月都有攤還本金的壓力,與原本希望每個月增加可用資金的出發點不同。此外,吳士賢也提醒,房屋貸款一次性的大筆金額,可能有幾個風險:1.一大筆錢在身邊,可能被詐騙的風險2.資金運用不當可能造成虧損,影響退休可用資金3.無法規律性花費,就無法確定這筆資金可以使用多久三、房屋出租房屋出租和「以房養老」貸款最大的差別是,是無法「自宅養老」。吳士賢也提醒,用出租活化不動產要考慮兩個問題:1.管理問題:隨著年紀越來越大,是否有能力去管理房子修繕問題、房客問題?2.居住問題:若果只有一間房子,出租後會面臨沒有地方住的問題 因此,出租房子賺取租金收入,較適用於擁有兩間以上不動產的退休族,同時這樣的退休族選擇也多很多,例如房屋出租的同時,也一樣可申請以房養老。【投資理財精選閱讀↘↘↘】。有房有車才是人生勝利組? 有錢人才不這麼想。布局房產好退休? 選對基金勝當包租公 好 野 橘 社團來囉! 【歡迎加入】人生下半場,如何活得比現在更好?最基本的準備就是:安穩財務!【好野橘社團】以40後步入熟齡者的橘世代需求出發,創立社團平台提供熟齡理財計畫,讓大家在此輕鬆談錢、安穩財富,打造橘世代退休現金流!【立刻加入好野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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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2 橘世代.健康橘
葉金川罹癌玩性不減「存錢不是等著住頭等病房」
人生經歷精彩的葉金川,雖二度罹癌,但依舊活得瀟灑,獨木舟、鐵人三項、高空跳傘、攻百岳,活得不亦樂乎,他的抗癌體悟,將收錄於聯合報將出版的「我是醫生 我得癌症」第一本12位醫界名人的抗癌聖經中,看他如何「玩」性不減,戲謔人生。抗癌體悟1/蠻牛花20年學會慢活總是衝鋒陷陣、挑戰困境、烈士般的投入,葉金川回想,從健保局總經理到衛生署長的任職期間,過著「6、10、7」的生活,早上6點工作到晚上10點,1周工作7天。「經過那一段,我就不想再過那樣的生活了。」葉金川不贊成「斷崖式的退休」,淡出後他還是持續工作,只是把工作減量,沒有正式工作的期間就持續寫書、寫文章、四處演講、擔任客座教授,自嘲花了將近20年的時間調整到現在,「從蠻牛變成慢活」。他到了花蓮,買獨木舟、腳踏車,學習把生活的步調放緩,他任性的咧開嘴笑,得了癌症之後,就更理所當然了,他要做什麼現在誰敢擋?他慢慢的喜歡上這樣的生活,太太張媚也很支持,雖不會游泳,穿救生衣陪葉金川划船;不會騎腳踏車,就負責當司機。一直都以工作為重的葉金川,開始拒絕「6、10、7」的生活,現在每天早睡早起,清晨5點鐘起床,晚上9點上床睡覺。即知即行,想到什麼就去做什麼,不要規畫很久,不要等很久,想旅遊就立即規畫與施行,想看孫子就去。他坦言,罹癌之後,確實在心理層面產生變化,他再度審閱自己的人生夢想清單,年屆70,體力逐漸衰退,雖然沒辦法像以前那樣狂熱的跑,不過當背包客的夢沒有變,他的下本書就是他的慢活日記,記載著他如何學著慢慢老去與活著。抗癌體悟2/存錢不是等著住病房葉金川登山的足跡遍及日本、非洲、馬丘比丘、澳洲南邊的塔斯馬尼亞島、土耳其的亞拉臘山,還到阿拉斯加冰川划獨木舟,完成了因為治療淋巴癌而延宕的紐西蘭高空跳傘,在台灣百岳擁抱群星入夢,自在瀟灑的上流老人生活,讓很多人心生豔羨,更難想像這是癌後病人的生活。人生要存多少錢才能這樣精彩的活著?生活的品質在心態,葉金川解釋,沒有錢出國旅行,可以在台灣環島;沒錢環島,旅途可以騎腳踏車、搭帳篷,不論在哪裡旅遊,基本的東西是一樣的。對於被金錢捆綁著腳步的人,葉金川說,生病之後,他更明白存錢只是一種防衛,錢是讓現在更精彩,不是存錢等著住長照2.0頭等病房,「那不是神經病嗎?」葉金川說,我雖然很窮,但是用不完的,而且我要把我的錢用掉,才不把錢留給「笨兒子」。他笑稱,他總是勸戒雙胞胎兒子,「你們最好趕快拋棄繼承,不要寄望財產,因為我留給你們的可能是負債,你們要自求多福喔」。身為健保局創辦總經理,規畫全國民眾數百億健保費的支用,自身理財概念一定很健全吧?他說,錢夠用就好,錢的重要性不會在很前面,不要把金錢當作人生目標。有了年金,生病了有健保照顧,這樣的準備已經足夠,不要變成下流老人就好。人生到了這個年齡,金錢不是唯一,生命中有比錢更重要的順位,健康、家庭、生活的安排、興趣才是他的追尋。或許是年齡,或許是癌後,他領悟到,生命的價值絕對不是賺了多少錢。抗癌體悟3/不把飲食當痛苦義務「防癌跟預防所有的疾病方式都是一樣的,就是回歸到一般疾病的預防。」而運動就是被證實為最有效的方式,其他還有多蔬果、不菸、不酒、不吃檳榔。葉金川說,聽來老生常談,卻是最有效的方法,想要健康就回到最基本的原則。原本就有運動習慣的葉金川,現在更是規律運動。飲食部分,年輕時,葉金川最愛與朋友們在花蓮小農舍烤羊排、烤牛排、豪邁飲酒,一開喝就是半瓶高粱、一瓶紅酒,現在收斂許多,不喝烈酒,偶爾小酌一下啤酒、紅白酒與香檳。拿手絕活的烤羊排,也不太常吃了。以前不喝茶,現在也改喝茶。雖不再大啖牛排,但是仍舊愛朋友、愛家人,為親愛的人準備豐盛的美食,乾煎鯧魚、醃篤鮮、烤羊排一道道的上桌,他把烹飪當成生活樂趣,但日常生活以原形食物為主,中午的自製便當就是簡單的五穀飯、地瓜與青菜。「飲食是生活的一部分,很好玩,不要把它當作責任,把它當作樂趣。」興致一來時,葉金川去上烹調課,或是翻著食譜,不斷精進廚藝,他說,不要把飲食當作痛苦的義務。聯合報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害健康延伸閱讀:帥氣抗癌就怕臥床 葉金川生死告白「不要串通醫師凌遲我」抗癌也要活得精彩 葉金川要高興玩到人生終點 歡迎加入橘世代社團 一群關愛自己、健康生活的熟齡世代,用橘世代的熱情彼此鼓勵打氣,分享養身保健、家庭關係、更年期保健與健康飲食等資訊,為第二人生做足功課,活出精彩活力!【我要加入專屬社團】打造亮麗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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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1 橘世代.好野橘
擔心父債子還?「限定繼承」不必怕天上掉下來的債務
過去繼承人必須概括承受被繼承人的財產及債務,如果債務大於財產,除非於法定期間內辦理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否則就要「父債子還」。桃園地院庭長張益銘指出,民法繼承篇10年前修訂後,已採「當然限定繼承」,不用再向法院聲請,繼承人僅需繼承所得的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不必怕「天上掉下來債務」。例如王先生死後留下遺產500萬和債務600萬,若他子女沒有聲請拋棄繼承,依法為限定繼承,僅需就其所得的遺產500萬償還債務,剩餘100萬元的債務,繼承人無須負清償責任。案例說明:廖姓男子16歲時,父親意外過世,因父親生前為某公司2000萬元借款當連帶保證人,當時民法還沒修改,他因沒在法定期限內辦理拋棄繼承,在不知情狀況下繼承了父債。廖姓男子畢業後開始工作,累積多年存下40多萬元準備購車,3年多前,被銀行發現這筆存款,直接扣款還父債。廖姓男子為此打官司,他沒有繼承父親一分一毫遺產,也不知父親曾當連帶保證人,40多萬元是他辛苦所存,銀行沒資格扣款。法官認為,廖父過世時,廖還未成年,很難期待他在期限內辦理拋棄繼承,應「溯及既往」適用限定繼承,判銀行還錢。張益銘表示,由於民法修訂後採當然限定繼承,目前會採拋棄繼承的,多半是家族間基於某些原因,例如弟妹放棄遺產,讓哥哥繼承,或是老一輩遵照「傳統」,不讓嫁出去的女兒繼承,由女兒拋棄繼承,讓遺產由兒孫繼承。●善意小提醒依民法規定,拋棄繼承要在知悉繼承時,3個月內向法院聲請。-*-【以房養老解惑全攻略系列7】。有錢拿、有房住 牢記1件事 以房養老不吃虧。以房養老若鑑價低、月領少 不如直接把房賣了。南部房子不值錢?以房養老也有城鄉差距【以房養老解惑全攻略系列6】。用信託留房養老 包租婆另一選擇。看護費、住安養院…都從你的租金付【以房養老解惑全攻略系列5】。銀行建議:以房養老房子價值超過貸款 繼承較有利。搞清楚8大疑問 以房養老繼承免負債【以房養老解惑全攻略系列4】。利率最多高出1倍 以房養老前要精打細算。未來想要以房養老該怎麼做?4守則不可不知。粉刷、裝修未必有用 選對區段才能提高房子「貸相」看更多報導:《以房養老可靠嗎?像長照照顧一輩子》 好 野 橘 社團來囉! 人生下半場,如何活得比現在更好?最基本的準備就是:安穩財務!【好野橘社團】以40後步入熟齡者的橘世代需求出發,創立社團平台提供熟齡理財計畫,讓大家在此輕鬆談錢、安穩財富,打造橘世代退休現金流!【立刻加入好野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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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1 橘世代.好野橘
銀行建議:以房養老房子價值超過貸款 繼承較有利
銀行提供的「以房養老」,是將房子抵押設定給銀行,貸款取得每月生活費,若貸款人期滿前過世,房子後續會怎麼處理?是繼承房產較划算;還是由銀行拍賣,視還清借款後有無餘額再說,比較不會吃虧?承接以房養老多年的合庫說,各家核貸成數不同,最高只貸款房價的7成,以合庫方案為例,貸款從60歲貸到95歲,為期35年,直到屆期,房子的實際價值,會高於以房養老貸出的金額。基本上繼承房子會比較有利。繼承可分為概括繼承、限定繼承及拋棄繼承3種:1.概括繼承:就是繼承人繼承房屋及貸款,但繼承人可拿現金償還貸款本息,或繼承辦妥後,向銀行用同間房子做擔保,貸款來償還本息。如果沒有償還就會進入違約催繳程序,銀行會將房子拍賣,若償還貸款本息後還有剩餘,會還給繼承人。如果繼承人很多,可以協議由一人繼承房子或共同繼承房子,若要貸款償還以房養老貸款,可推派一人出來貸款,其他人當保證人或共同貸款。2.限定繼承:如果被繼承人資產負債狀況很清楚,可選擇限定繼承,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用遺產去償還債務,有剩餘才繼承。此時銀行同樣會詢問,要如何償還被繼承人的以房養老貸款,同樣可用現金、貸款或交由銀行拍賣的方式處理。3.拋棄繼承:如果確定負債大於遺產,可拋棄繼承,完全放棄繼承的權利,銀行會按程序拍賣房子,償還以房養老貸款。-*-【以房養老解惑全攻略系列7】。有錢拿、有房住 牢記1件事 以房養老不吃虧。以房養老若鑑價低、月領少 不如直接把房賣了。南部房子不值錢?以房養老也有城鄉差距【以房養老解惑全攻略系列6】。用信託留房養老 包租婆另一選擇。看護費、住安養院…都從你的租金付【以房養老解惑全攻略系列5】。銀行建議:以房養老房子價值超過貸款 繼承較有利。搞清楚8大疑問 以房養老繼承免負債【以房養老解惑全攻略系列4】。利率最多高出1倍 以房養老前要精打細算。未來想要以房養老該怎麼做?4守則不可不知。粉刷、裝修未必有用 選對區段才能提高房子「貸相」看更多報導:《以房養老可靠嗎?像長照照顧一輩子》 好 野 橘 社團來囉! 人生下半場,如何活得比現在更好?最基本的準備就是:安穩財務!【好野橘社團】以40後步入熟齡者的橘世代需求出發,創立社團平台提供熟齡理財計畫,讓大家在此輕鬆談錢、安穩財富,打造橘世代退休現金流!【立刻加入好野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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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6 橘世代.好野橘
「以房養老」搞清2誤解4疑問 房子才不會變銀行的
愈來愈多人認同「我的房子就是我的退休金」,有意申辦以房養老貸款。但因以房養老是市場上相對較新的貸款商品,民眾不熟悉、疑問也多,加上事前未與家人充分溝通,且處理過程會比一般房貸長,常常辦到中途「喊卡」。銀行主管根據過往實例,整理出以房養老貸款常見2大誤解及4大疑問:2大誤解1.申辦後房子就變銀行的以房養老貸款只是把房子抵押給銀行,所有權及使用權還是借款人的,到期只要清償借款,房子就會回歸所有權人或繼承人。2.期限未滿,往生會吃虧若申辦後身故,生活費還沒領完,銀行會先洽繼承人,詢問願不願意還款,若未積欠利息,就只要償還已借貸的本金,若有積欠利息,則要連同本利一起還。不願還款,銀行才會拍賣房子,清償後若有餘款會交付給繼承人,不會吃虧。但若拍賣所得不足以清償本利,建議繼承人選擇拋棄繼承免於被追討,銀行會將未清款列為呆帳。4大疑問1.貸款中的房子是否可申辦?可以,但銀行會將目前沒還完的房貸金額,納為考量。2.出租中的房子可否申辦?可以,但通常銀行辦理出租房屋估價時會扣除押租金,放款成數會降低。3.身故後房子如何處分?銀行會先請繼承人清償借款,繼承人可出錢清償、或自行售房來償還,或與銀行協商,改由繼承人「借新還舊」。若繼承人不願處理,銀行才會聲請拍賣。4.借款人失智了怎麼辦?若借款人因失智等因素喪失行為能力,經監護人同意後,銀行仍可繼續撥款。-*-【以房養老解惑全攻略系列3】。唯一非銀行提供的「以房養老」換照顧又可做公益。陳家父女間的牽掛 促成伊甸以房養老最後一哩路。房屋價值低能申請嗎?「公益型以房養老」14QA解惑【以房養老解惑全攻略系列2】。以房養老划算嗎? 留意銀行不會說的4件事。嬰兒潮世代「窮得只剩下房」張金鶚最想捐房換照護。貸款期間失智怎麼辦?破解以房養老12個大哉問【以房養老解惑全攻略系列1】。以房養老可靠嗎?像長照照顧一輩子。65歲擁1800萬元房 至少月領2.4萬。申辦前搞清2誤解、4疑問 房子才不會變銀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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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0 養生.家庭婚姻
顧公婆是家人 分遺產是外人?律師談媳婦的尷尬處境
結婚,就是和另一半的原生家庭成為家人。這句話說的不僅是人情義理,更隱含了法律所規範的責任義務。很少人注意到,根據我國的民法規定,女婿、媳婦和親生子女一樣,有扶養岳父母、公婆的法律責任。即使另一半過世,扶養義務依然存在。「另一半的父母,為什麼是我的責任?」、「倘若我老公過世,媳婦為何還要繼續伺候公婆?不公平!」這些問題,可能是很多人的疑問。但著名家事案件律師賴芳玉娓娓道來:「民法最早的立法精神,其實是希望媳婦、女婿被當成家的一份子。不會因為一個人的死亡,就脫離家庭互相照顧的網絡。」民法上有「直系姻親關係」的對象,需要負哪些責任?賴芳玉指出,公婆和媳婦、岳父母和女婿,在法律上屬於「直系姻親關係」。現行民法規定,姻親關係不受夫妻其中一方過世影響,只有離婚或撤銷才會解除。姻親關係的存續,在法律上意義為何?民法第1114條規定,「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互負扶養之義務」。換言之,若公婆、岳父母和媳婦、女婿同住,彼此之間是有權利要求對方扶養自己的。扶養義務有可能不履行嗎?賴芳玉指出,除了離婚以外,民法第 1118 條之1也規定:「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舉例來說,若公婆曾經對媳婦、孫子、乃至於親家父母有過言語霸凌、肢體暴力等不當行為,媳婦可以依法向法院要求減輕扶養義務。此外,由於民法規定夫妻一方中「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才負有扶養義務。若先生過世後,媳婦與公婆分居,則無需履行扶養義務。女婿和岳父母的情況亦同。然而,賴芳玉也提醒,分居並不會解除姻親關係。這份姻親關係,仍可能牽涉到刑法第294條對於遺棄罪的定義:「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她提到曾有第一審法院認為沒有同居,而只是單純的姻親關係,不會構成遺棄罪,但認為有必要再澄清實際狀況。例如,先生過世、公婆膝下無其他子女,身邊也沒有可以負扶養義務的親屬,自己又沒有任何生活自理能力。此時,若媳婦驟然離家,對公婆棄之不顧,任由他們自生自滅。又或者,媳婦和公婆同住,上了年紀的老人家突然病危、發生意外,需要緊急就醫時媳婦卻沒有打119或其他的協助,仍有可能構成遺棄罪。賴芳玉指出,從實務上來看,公婆、岳父母,很少以不履行扶養義務為由控告媳婦或女婿。然而,老人家對於媳婦或女婿的怨懟,卻往往表現在其他訴訟上。常見的事由包括:控告對方遺棄、主張遺產分配不公等。「扶養費一個月可能只有2萬多塊。用其他司法案件告媳婦,她要付出的代價高多了。」賴芳玉說。她認為,在現行法律規定下,為人女婿、媳婦,確實會面臨尷尬的處境:「另一半走了留下負債,我還可以拋棄繼承。但對方的父母,我要怎麼拋棄?」有責任照顧公婆,沒權利分財產?媳婦的尷尬處境媳婦、女婿的尷尬還有一點:有責任照顧對方的父母,但沒有權利分對方的遺產。根據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了配偶以外,其他繼承人的順序分別為:直系血親卑親屬(通常是子女。若子女已過世,則由孫輩代位繼承)、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一言以蔽之,媳婦、女婿,在法律上是沒有權利分公婆或岳父母遺產的。賴芳玉指出,有些公婆在喪子後會希望能收養媳婦,讓媳婦成為名正言順的「自家人」。遺產可以留給對方,互相照顧時也更心甘情願。但很遺憾的是,只要直系姻親關係還存在,依民法第1073-1條規定收養就不可能成立。媳婦在喪偶後,只有一種情況可能獲得公婆的財產:由小孩代位繼承,繼承財產比例等同於其丈夫與公婆的其他子女的應繼分。「早期法律的立法邏輯,就是『母以子貴』。」賴芳玉說,民法起草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將近90年前,且參與立法者多是男性。儘管多年來民法的條文有過修正、增補,這部法令對於家庭的想像,基本上仍是傳統的長幼有序、一脈相承。不過,她也指出,姻親關係帶來的並非只有困擾。因為有了姻親關係,公婆、岳父母生病或過世時,媳婦和女婿才得以請家庭照顧假和喪假。和銀行申請貸款時,姻親可以擔任證人等。換個角度想,姻親也可以是我們的支援系統。想離婚,感情問題永遠比法律問題難解決其實想解除法律上的姻親關係,離婚是最快的方法。但賴芳玉觀察,50+世代的男女面對離婚,未必每個人都能乾脆的結束婚姻。其中的掙扎與猶豫,不是法律問題,而是情感的矛盾。許多人是害怕寂寞,不管目前的婚姻快樂與否,總希望人生的下半場還能有老伴作陪。也有人會有不甘心的情緒,不願意把經營多年的成果拱手讓給別人。「苦的時候是跟我在一起,好的時候你就去找別人。」賴芳玉如此形容他們的心情。撇除情感上的因素,也有人是離婚的財產分配談不攏。民法規定,夫妻離婚時有「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簡單來說,夫妻婚後累積的財產,扣掉婚後的債務,財產較少的一方,可以向財產較多的一方請求雙方財產差額的一半。儘管法律如此規定,但賴芳玉說,許多夫妻在有離婚打算時就會開始「藏錢」或轉移財產。實務上,她看到不少女性從準備到實際提出離婚通常會花3年以上。花這麼長的時間,為的就是找出對方名下隱匿的資產,或者讓對方多繳一些房貸等,確保自己離婚後能分得足夠的財產。既然離婚得如此大費周章,有些人寧願留在婚姻裡。賴芳玉曾詢問一位朋友,既然老公如此惡劣,為何不離婚?對方告訴她,「我老公給我一塊地相當於3-5個車位,讓我養狗。我離婚了,就找不到一樣大的地方養狗啦。」賴芳玉感嘆的說,婚姻,其實就是情感的加加減減。很多事情都是一體兩面,沒有絕對的好,也沒有絕對的壞。如何做選擇只是個人的取捨,無關對錯。「人生本來就沒有簡單的答案。」不管另一半在或不在,你都要照顧好自己在日本,近年來開始出現「死後離婚」的現象。日本民法728條規定,配偶死亡後,另一方可以申請終止姻親關係。提出申請的多是女性,希望能藉由解除和公婆的姻親關係,卸下扶養公婆的責任。賴芳玉指出,目前台灣也有類似的討論,但尚無具體的修法提案。以當前台灣社會現況而言,照顧公婆的媳婦,遠多於照顧岳父母的女婿。既然生前離婚太麻煩,死後離婚也不可能。女人到底該怎麼做才好?執業27年來,賴芳玉看過不少女性在中年時面臨另一半驟逝,頓時失去生活的重心。她建議,配偶離世,若你和公婆的感情不差,則不妨將姻親當成自己和孩子的支持系統。不管另一半在或不在,你們都是永遠的家人。若另一半生前,你和姻親的關係就不太好,或者雙方因另一半過世而交惡。她的建議則是:寬容一點,不要把人在受傷狀態時所表現的言行,當成是日常的關係。她看過不少這樣的案例,太太喪偶、老人家失去了兒子。全家人都深陷在哀傷的情緒當中,還在辦後事時就發生大大小小的爭執。典型的爭吵事由,包括:翻舊帳「當時就跟你說要開刀,你就不要。」、爭遺產「以前老公拿那麼多錢奉養爸媽,現在他們還要分遺產?」、「我兒子的房子是祖厝,你不能繼承。」等。「所有的訴訟衝突,其實都是創傷的展現。」賴芳玉說,曾經的家人老死不相往來,何嘗不是一種遺憾?很多時候,女人與姻親之間的衝突,未必是真的要「爭」,而是在另一半過世後頓失依靠的恐懼使然。因此,她想建議女性,不管現在的婚姻狀態如何、另一半在或不在,都要好好照顧自己。依賴和習慣會讓人不管身在何種關係中,都非常困難。一但依賴的對象走了,你的創傷也就更深,更無法理性的看待問題。每個人活到最後,終究會變成一個人。能夠獨立,就不會畏懼生命中的任何變動。「照顧好自己,其實就是解決所有的問題!」她說。原文:顧公婆時是家人,分遺產時是外人?賴芳玉律師談媳婦的兩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