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合病床、找看護 醫院想推看護共聘制也很苦惱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即時報導

「這制度立意良善,但施行不簡單啊!」不少醫院高層感慨,看護共聘不只是病人同意就好,也要看護同意,畢竟一對多照顧比一對一照顧來得麻煩。此外,每名患者的病情程度不能落差太大,才能讓一對多照顧更公平。若照護組合的「CP值」低卻貿然啟動一對多照顧,恐怕不順利且有爭議。

新光醫院副院長洪子仁指出,共聘制構想來自共享經濟,理論是對的,出發點是好的,醫院沒理由不參與。但實務上卻牽動很多問題,例如醫院床位怎麼調配、病人怎麼組合、看護怎麼長期合作等,「病人入住院時間都不同啊!」

當出現爭議,該是醫院處理還是患者私下協調?回過頭怪罪醫院怎麼辦?而且病人照顧還牽涉華人文化,子女找了共聘看護照顧,長輩可能會生氣孩子不孝順。洪子仁認為,現階段環境未成熟,並不適合推共聘制,該院就沒有加入。

一位醫院高層也說,共聘制要推成功需有二大條件,包括足夠且病情落差不大的患者,及媒合到願意執行一對多照顧的看護。缺乏任一條件,共聘看護組合就無法推,「我們雖有響應看護共聘制,但不瞞大家我們沒做好。」

這名醫院高層認為,只有醫院自聘看護,共聘制才比較推得動,但醫院不可能把人事成本無限往上壓,畢竟不是賺錢事。除非有國家經費補助額外的人事經費,或醫院佛心來著,才有可能配合政策做到。

另一名醫學中心護理部主任提醒,病人若有感染,初期症狀不一定明顯,貿然執行看護一對多照顧,感染病毒恐也跟著看護的移動散播出去。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陳景寧表示,民眾自聘一對一看護是一種照顧人力浪費,但共聘看護若沒有醫院管理層支持,推動又很困難。「我們認為解方還是納入健保才可能辦到,由醫院統籌人力進行有效的調配運用。」

衛福部推動看護共聘制一年,但許多醫院憂心人事與行政成本還在觀望中。而花蓮門諾醫院早在12年前就開始推行,不過也是經半年磨合期才逐漸步上軌道。 圖/門諾醫院提供

但看護費納健保很可能造成健保費調漲?陳景寧說,家總曾經調查,其實有許多民眾願意多付擔一些錢,讓生病後的住院照顧費用減輕,及找看護能更加便利。建議大眾多考量看護費納健保,而不是一聽到要調整保費就直接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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