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肉能夠冰多久? 農委會公文建議執法標準一致
雞肉到底能夠冰存多久?農委會上周發文,建議國產與進口冷凍肉品有效期限管理一致,國內外雞肉都可標示一年到兩年,由業者依規定自行評估訂定。國內養雞業者說,產業界確實是要求站在同一立基公平競爭,維護國人食安應該清楚接露資訊,但不是大家一起冰存久一點,認為政府畫錯重點。
聯晚之眼報導進口雞肉占國內雞肉消費市場的55%,但管理進口雞肉與國產雞肉標準不一,包括抽檢頻度、標示年限等。國產業者希望進口雞肉業者能清楚標示,充分揭露資訊,供消費者選擇,進口雞肉可冰存二年,但國產CAS雞肉卻只能冰六個月即銷毀。
農委會表示,這份文件正本是發給衛福部食藥署,建議食藥署的執法內容,應該力求國產與進口業者的一致,並非是讓國內外雞肉業者一起沉淪,外界可能誤會了,發文的主要目的,是要求地方衛生人員在稽查時,應該國產肉品與進口肉品保持執法時的相同標準。
農委會說,國產雞肉自願性品質驗證(如CAS優良肉品)的有效期限標示,是比照食安法規定,民國106年後,即由業者自行評估及訂定,自負法律責任。沒有要求國內雞肉業者冷凍標示需六個月,也因此地方衛生人員稽核時,不應該對國產進口業者有差別待遇。
台中養雞協會理事長陳佑澈表示,發文變成放寬冰存期限,放寬是錯的。規矩定得愈嚴苛,程序愈麻煩,當然也愈安全,放寬無疑是放鬆,國內養雞業者要求的是嚴謹,把日期規範訂更嚴格,或者應該比照標準,是否可以大家討論,把雞肉的保存期限重新制定,政府這樣的作法,他覺得是敷衍。
陳佑澈指出,食品安全怎麼會是沒有標準呢?政府沒有規範讓業者遵循,才會造成現階段的亂象,也不能等到發生了事情才規範,才訂標準,這不合理。
中華民國養雞協會秘書長王建培表示,這與產業的訴求與重點有點不一樣,如果冷凍設備、條件、技術都合乎標準規範,雞肉冰存一年,應該是沒問題沒錯,產業界訴求的重點,是要清楚標示肉品何時屠宰、製造、包裝,消費者如果願意選購已冷凍一年的肉品,那產業也只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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