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將設「新藥基金」 病團樂見但有幾大提醒

聯合報 記者沈能元、林琮恩/台北報導
台灣癌症基金會、台灣年輕病友協會聯合呼籲,盡快落實公務預算的「癌症新藥多元支持基金」,保障癌友治療權益。本報資料照片

受限健保財源有限,癌症新藥納健保給付速度緩慢,適應症條件又多加限縮,衛福部健保署長石崇良日前表示,將於明年元旦成立專屬辦公室,加速醫療科技評估(HTA)審查,同時與食藥署一同辦理新藥平行審查機制,期盼讓新藥審查至納入給付,時程可從現在的2年多,縮短至1年左右,且將研擬比照英國癌藥基金模式,籌設規模達100億元至120億元「新藥基金」,造福更多病患。

癌藥基金規劃五大面向出爐 健保署朝試行5年滾動調整

石崇良日前於「2023數位健康產業政策前瞻研討會」提到「癌藥基金」規劃,將分為五大面向,納入未完成三期臨床試驗等癌症新藥,朝試行5年滾動調整。據了解,今年健保總額內給予新藥給付為20億元,癌藥基金初步編列40億元預算,健保署正安排向行政院報告積極爭取。若以每年40億元預算增加,約3年即可達到超過百億規模。

健保署為照顧癌症病友著手規劃癌藥基金,最新規劃分為5個面向:

1.適用藥品:針對「未完成三期臨床試驗」或「其他經評估具治療潛力」但臨床效益、財務衝擊不確定的癌藥新藥或新適應症。

2.暫行收載:原則為2年,最長不超過3年。

3.預算額度:依新藥預算模式推估,編列於健保總額預算外。

4.財務管控:超出當年預算的金額,由參與廠商依使用預算比率,分攤超支部分的藥費。

5.效益評估:原則要求以1.5至2年時間蒐集進行中的臨床試驗資料及真實世界資料評估,必要時,要求建立登錄系統;若3年後療效評估未能完成,合約自動失效。

病團批:基金、總額一把抓 評估、決議過程又缺病人代表

為讓「癌症新藥多元支持基金」財源穩定,病友團體期望透過修訂「癌症防治法」爭取預算編列,但立法曠日費時,恐無法短期內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且健保署規劃的「癌藥基金」與癌症病友團體倡議的「台灣癌症新藥多元支持基金TmCDF」在收納藥品條件有些許不同。

台灣年輕病友協會副理事長劉桓睿表示,若不修癌症防治法,用健保署公務預算成立新藥基金,根本是健保大水庫、新藥基金小金庫都要一把抓,再加上專責辦公室組成看不到病友角色,基金要納入什麼藥物、支付期滿後是否常規納保,實務上都掌握在健保署手中。若要以此方式成立基金,不如把錢放到健保總額中,成立癌症新藥專款。

他指出,既然健保署要參考英國「國家健康暨社會照顧卓越研究院(NICE)」成立專門辦公室成立「台版NICE」,就應比照英國模式,讓病人在醫療科技評估過程中,有正式代表席位。目前健保署委託醫藥品查驗中心(CDE)進行醫療科技評估的過程中,並沒有病人代表角色;決定藥物給付與否的健保共擬會,病友也只是列席。

台灣年輕病友協會副理事長劉桓睿表示,若不修癌症防治法,用健保署公務預算成立新藥基金,根本是健保大水庫、新藥基金小金庫都要一把抓,再加上專責辦公室組成看不到病友角色,基金要納入什麼藥物、支付期滿後是否常規納保,實務上都掌握在健保署手中。本報資料照片

「英國、歐洲、澳洲、加拿大等國,都已在醫療科技評估中納入『病人專家』。」劉桓睿表示,健保署要成立專辦執行醫療科技評估,病友團體會強力要求應納病人專家;新藥基金將有委員會決定哪些藥物要納入,評議過程務要凝聚共識,且委員會應做出制度建議,而非直接審議藥品。

劉桓睿也說,國內醫療科技評估認為病人意見「不量化就無意義」,但國外多會納入病友經驗分享、質性訪談。健保署雖設有「新藥及新醫材病友意見分享平台」蒐集意見,但現行制度下病人多須自費用藥,新藥要價不菲,有使用經驗者本來就少,就算有病友分享意見,也難匯集成健保署認定「具統計意義」的意見。

他強調,既然健保署要創建新制,一定要考量病友需求;醫療科技評估對藥品的價值判斷,不應只看財務影響,病人生活品質、收入減損、國家勞動力損失等社會層面,也應被納入,「這才是真真切切在影響病人、社會的因素。」就連中國大陸復旦大學受託進行醫保之醫療科技評估時,都已把社會影響納入,衛福部卻從未關心藥物帶來的社會效益;英國的醫療科技評估五大指標中,其中一大指標就是病人需求,包括生活品質優化、副作用的減少、照護成本等均納入考量,不會單以經濟因素評估藥物價值。

兩癌團提建言 皆盼財源永續、給付期滿接軌健保

台灣癌症基金會日前也於臉書表示,癌症家庭新藥自費已成常態,包括台灣癌症基金會、乳癌病友協會、年輕病友協會、厚生基金會等13個癌症相關團體多年來持續倡議成立「台灣癌症新藥多元支持基金TmCDF」,希望參考英國做法,減輕癌症家庭負擔。

1. 盡速通過癌症防治法修法工作,給予「癌症新藥多元支持基金」獨立於健保外運作的法制授權。

2. 明定基金穩定的預算財源,提撥固定比例建立完善的醫療科技評估(HTA)制度。

3. 確保收納藥品審查作業的獨立性,由腫瘤臨床醫師、藥物經濟學專家、癌症病友團體共同籌組審查委員會,直屬於衛福部。

4. 調整健保預算項目,確保2年後通過基金暫時性給付的新藥能順利納入健保。

5. 落實前瞻預算推估(Horizon scanning)透明化,健保新藥新科技預算編列充足,確保相對療效明確新藥納保。

癌症希望基金會董事長王正旭說,依英國癌藥基金(CDF)規劃,也是先從納入癌症新藥開始,再逐步擴大到創新新藥基金(IMF),台灣也可循此模式進行,政府應盡速說明癌藥基金、新藥基金的規劃時程,讓癌症患者治療能夠跟上新藥的腳步,感受到政府的美意,而不是陷入遙遙無期的等待心情。

癌症希望基金會副執行長嚴必文說,基金會樂見健保署正面回應,爭取設計百億規模的「新藥基金」,納入癌症、其他特殊族群迫切需求的新藥,給予短期、暫時性的給付,讓病人即早用得到藥,但制度必須完善才能讓美意成真。

她提出三大建言:

1.明確規畫納入的藥品

2.確保財源永續

3.基金給付期滿後與健保給付接軌

嚴必文說,納入藥物品項連動基金的財務規模,健保署專家應與病團甚至藥廠討論後,審慎評估,並明確畫定要納入的新藥項目;基金成立後,政府必須承諾財源穩定,永續經營,造福病人並帶動台灣醫療生技發展。基金財源必須獨立於健保總額,另尋財源撥款,否則將重蹈覆轍,導致侵蝕醫院點值等疑慮。

此外,新藥基金係「暫行給付」,並在期間搜集病人用藥的「真實世界數據(RWD)」,以評估未來常規納保,或走入自費市場。嚴必文說,在新藥在基金給付2年後,應由專家根據真實世界數據評估成效,且過程要嚴謹、公開、透明,若經專家認定應常規納入健保給付,也要確保能夠接軌,不會因財務衝擊,再度被拒於健保大門之外,否則無助於緩解病人經濟壓力。

嚴必文強調,好的政策,需搭配完善的制度與長遠規劃,才能真正落地執行,造福未來所有生病的民眾。

石崇良:基金先考量未滿足醫療需求或突破性療法

癌藥基金規劃五大面向出爐,健保署將朝試行5年滾動調整。圖/取自網路

石崇良說,目前許多新藥適應正限縮的原因是健保考量「經濟效益」,有些藥就是「沒那麼值得。」未來納入基金的藥物,首先考量的會是有未滿足醫療需求(Unmet Medical Needs)或突破性療法等。前者例如三陰性乳癌,對荷爾蒙治療無效,但因特定基因突變(BRCA)已有標靶藥物能夠治療,後者則是例如罕見疾病脊髓性肌肉萎縮症(SMA)的基因療法,過去並無藥物能夠治癒,如今藉該治療,患者能夠痊癒。

他也說,新藥給付緩慢,「評估」、「資源」是兩大關鍵,明年成立專責辦公室加速新藥、癌藥評估審查,專責行政人員將從現在的8人擴增至百人,並由統計學、健康經濟學等專家學者組成委員會,任務是收集病人治療資料後,執行藥品醫療科技評估,同時輔導業者提交藥物經濟評估報告,以評估為暫時性收載或納入健保。

專責辦公室長遠計畫會另立專法,於3至4年內成立行政法人專責單位。另期盼利用平行審查機制,與食藥署合作讓未滿足醫療需要的新藥納健保給付,可由過去平均2年以上,縮短至1年以內。

(責任編輯:周佩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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