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贈與、房產移轉...Loss4大遺產節稅關鍵,導致財產縮水了!

聯合報 李莉珩

很多人辛苦一輩子積攢財富,但因為生前沒有及早進行資產規畫,導致身後「稅留子孫」,財產傳給下一代時縮了水。如今愈來愈多人已有提前規畫財產的意識,但往往有些眉角沒注意,結果用錯力氣,反而平白多繳冤枉稅。

「留財不留税」-資深會計師:遺產節稅4大眉角不可不知!

預先進行資產規畫,是節稅的重要步驟。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家族企業暨財富傳承服務會計師洪連盛指出,遺產稅節稅有4大不可不知的重點。

(1) 夫妻贈與雖免稅,但過世前2年內贈與仍列入遺產課稅。

雖然夫妻之間贈與免稅,但是稅法規定,生前2年內的贈與都要納入遺產總額合併計算遺產稅。實務上,在計算遺產總額時,配偶擁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也就是配偶可求取一半財產視為自己所有。

不少人不了解稅法規定,當遇到重病的時候,會想到要處理財產,但依法,如果生前2年內贈與,不但要納入遺產課稅,而且配偶剩餘財產分配權的範圍變小,反而會被課更多的稅。

(2) 生前2年內處分的財產、提領的銀行存款,都要列入遺產申報並課稅。(但已繳的贈與稅等相關稅費可扣抵)

很多配偶或子女會趕在被繼承人重病期間,提領其銀行存款,自以為如此可以減少遺產總額;但銀行業金流透明,所有提領動作都有紀錄,國稅局都能輕易查到。

不過,被繼承人可以盡量蒐集各種單據、證據,證明被繼承人過世前2年處分的財產、提領的存款,資金沒有用在配偶本人及子女身上,例如,是用在支付被繼承人本人昂貴的醫療費用等;利用「反向證據」,避免被課遺產稅的爭議。

(3) 民國104年底以前購入的不動產,建議生前不要移轉,都列入身後遺產較有利。

自民國105年起,房產交易要申報課徵「房產合一稅」,因為計算稅額的基礎都以實價為主,稅負比舊制重。因此如果不動產是在房地合一稅上路前買的,以繼承方式取得,未來出售時適用舊制,土地交易所得免稅,也可以選擇是按房屋評定現值課稅或試算是否符合新制的自住優惠條件與稅率,二擇一,比較划算。

(4) 生前明確立下遺囑,清楚說明財產分配。

如果遺產只是現金、股票等,較容易公平分配;但如果是不動產、珠寶,因為價值往往不會均等,讓子女自行分配的話,往往是糾紛、衝突的起源,所以建議生前就在遺囑裡說清楚、講明白,避免把爭議留到下一代。

如果財產多又比較複雜,建議平時就要多蒐集資訊,並在生前就找律師或會計師商談,協助規畫身後遺產分配。一般來說,花上數千元到數萬元的諮詢費若能辦妥身後財富移轉和規畫大事,至少心裡會比較踏實、不留遺憾。

但洪連盛強調,法務稅務專家都只是協助角色,最重要的還是當事人心中要有定見,以照顧後代生活為資產規畫的最主要目的。

。延伸閱讀:避免「稅留子孫」! 2大步驟規畫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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