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智症照護解惑 居服員與治療師四大差異
「既然居服員都可以做了,為什麼還要請治療師?」「老師好像指導的內容,跟預期的不一樣?」最近,因為服務時間久了,開始會和比較熟習的個管師討論個案狀況,因此,也聽到來自家屬不一樣的聲音及對於復能的期待與困惑。
不可否認,在長照服務過程中,居服員擔任非常重要的角色,甚至取代家屬為訓練個案的功能,但相較於居服員,治療師可提供的內容,不僅僅是「訓練」個案,由於在養成當中,治療師會學習到生理、心理及病理等相關基礎知能,甚至也需要學習動作控制、功能發展,或是相關輔具,以利於面對患者給予適當協助或治療。
因應不同階段給予不一樣訓練內容
由於多數個案會依照著病程逐漸進步,因此當個案能力回復到某一程度時,則須採取的運動方式或策略則不一定相同,這時則需要治療師們協助調整並設計居家訓練目標,並轉由居家服務員或主要照顧者協助平日的執行,藉由反覆練習,來增加患者能力。
提供個案評估,給予適當功能性策略
然而並非每一個案都適合給予訓練或治療,有些疾病依會照病程而逐步退化,到底是配合現有能力給予相對應執行策略? 還是給予適當的訓練? 這就需要仰賴治療師們在就學期間所習得的相關疾病,給予適當的輔具,或是提供居家環境調整,來改善個案現有的功能性問題。
指導主照者相關之照顧技巧
在日常生活當中,不免會於到個案需要轉移位、關節活動,甚至功能性練習的時候,但這些每天需要執行的內容,並不是一個1.2周進場一次的治療師可以完成,此時,指導家屬或主照者如何有效及安全的執行日常基本活動,才是治療師的介入目標,甚至有時候在活動當中,僅僅為協助者,目的就是希望照顧者可以放心且安全的協助個案。
比起居服員,治療師就像是學校老師一般,因應每位學生的特質不同,給予不一樣的教學方式,當學生已經完成現階段的學習,則會適時的退場,還給個案與家屬應有的生活品質,也許常常看到治療師提供的內容和居服員類同,但「量身訂做」,才是治療師最大的價值,有時候甚至需要居服員協助執行,讓個案更頻繁的練習,才可以有效達成設定之目標,居服員、治療師並不是互相取代,而應該是互相合作,尊重不一樣職業,了解長照服務人員中的價值,才可以讓個案回歸到穩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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