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愛容易分手難!家事律師吳孟玲:當婚姻無法善終,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利?

50+ 文/陳莞欣
近來,只要談及親密關係議題,坊間流傳一種常見說法:「婚姻問題一律建議離婚,感情問題一律建議分手。」然而,現實生活中,深陷關係泥沼的男女,往往很難果斷說再見。

編按:當一段感情無法善終,下一步該怎麼走?資深家事律師吳孟玲,在執業生涯中看過不少有如8點檔劇情的家事案件:家暴、外遇、詐騙……。若分手過程處理不當,很可能會使傷害擴大。想斷捨離孽緣,該做哪些法律、財務和心理上的準備?

近來,只要談及親密關係議題,坊間流傳一種常見說法:「婚姻問題一律建議離婚,感情問題一律建議分手。」然而,現實生活中,深陷關係泥沼的男女,往往很難果斷說再見。

「不論結婚與否,一段關係只要付出過感情,要結束時就會衍生很多問題。」資深家事律師吳孟玲說。她執業近30年,看過形形色色的「孽緣」:家暴、外遇、言語霸凌、婆媳紛爭。宛如8點檔的狗血劇情,在真實世界不斷上演。當事人不分教育程度、社經地位,都可能在關係中受傷。當愛已成往事,為何離開這麼難?

相愛容易分手難!離婚女性可能面臨的現實困境

吳孟玲指出,離婚容易歹戲拖棚,正是因爲共度了漫長的時光,雙方有太多共同的累積,需要釐清歸屬。例如,分開後小孩誰來照顧?財產怎麼分配?而一方為了成就對方,耗費的青春、心力,又該如何得到補償?

這種不甘願的情緒,讓很多女性內心充滿糾葛。「先生常會說,錢都是他賺的,給妳這麼多還不滿足。可是真的是這樣嗎?」

吳孟玲提到,她的客戶以女性為主,其中不少人的配偶從事醫師、教授等高收入的職業。回顧兩人的感情史,戀愛通常從學生時代開始。畢業後,女方為了讓伴侶有更好的發展,自願放棄原本的生涯規劃,選擇陪先生出國進修、到其他城市求職。等有了孩子,太太便離開職場,專心照顧家庭。

在太太職涯暫停的同時,先生的事業則日益穩固,身邊也有愈來愈多誘惑。當外力介入、婚姻破裂,太太想重回職場,很可能必須回到基層重新來過。照顧家庭的責任,也會影響女性的職涯,導致離婚後的獨立之路充滿挫折。

吳孟玲感嘆地說,以台灣的法律規定,離婚判決的結果未必符合當事人的期待。像是計算剩餘財產差額時,倘若先生有心脫產,太太不僅拿不到錢,可能還要自掏腰包倒貼。即使將小三告上法庭,損害賠償金額也不過10幾至幾十萬元。「如果期待在婚姻中受的委屈,全都能靠訴訟討回公道,我認為是不太可能的。」

另一種「孽緣難斷」的情況,則是一方想離婚,但另一方不願意。例如,太太認為自己婚內失戀已久,不願意繼續和不愛的人共度下半生。然而,先生無意離婚,也沒有家暴、通姦、惡意遺棄等法律定義的重大過失。這時,急著想離婚的一方多半需要「讓利」,例如承諾將房子留給對方等,雙方才可能達成協議。

吳孟玲也直言,法庭形同戰場。在離婚官司中,兩造都會用難聽的言詞攻擊彼此,並且拿出不堪的證據,證明對方有所過失。就算官司贏了,當事人往往也傷痕累累。「很多人在午夜夢迴時,還會不斷回憶當初打官司的場景,想著對方怎麼可以這樣講我?」

她奉勸女性,別把婚姻破裂的責任全數歸咎於自己,「我們不是完美的人,可能或多或少會犯錯。可是把定罪的劍插在身上,妳會永遠走不出來。」

當婚姻無法善終 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利?

當感情無以為繼,眼看夫妻無法好聚好散時,該做哪些準備?吳孟玲指出,就法律而言,有幾種財產上的權利是離婚時可以爭取的。

第一種是「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若夫妻並未辦理分別財產制,則一律適用法定財產制。離婚時,雙方各自累積的財產扣除繼承、贈與等非勞力所得,財產較多的一方需支付另一方兩人財產差額的一半。就算其中一方事前已轉移財產到他人名下,配偶可在知悉事實的2年內,或者離婚後的5年內,要求一併追加至剩餘財產內計算。

第二種「贍養費」,則是其中一方因離婚而生活陷於困難時,可向經濟能力較佳的另一方請求支付。例如,太太因為被家暴、承受先生的言語暴力導致身心疾病,無法工作,名下又沒有財產,就有機會成功請求支付贍養費。

此外,如果配偶在婚姻中有過失,例如家暴、外遇等,另一方可要求「精神賠償」。若掌握婚外情的證據,也可控告第三者侵害配偶權,要求「損害賠償」。

只不過,吳孟玲坦言,「不要婚姻的一方,需要付出的成本其實很低。」以精神賠償為例,目前實務上判決的行情約為幾十萬元。「如果當事人已經在婚姻中賠上幾十年的青春,這筆錢真的很少。」

她建議,在尚未開口談離婚以前,就要懂得保護自己的財產。例如,留意另一半名下的現金、房子,是否去向不明?雙方有過資金往來,像是太太借錢讓先生創業等,也要保留明細等證據,日後才有機會要回。

熟女要小心愛情詐騙!設下財務界線,避免人財兩失

除了離婚外,吳孟玲也注意到,近年熟齡女子遭遇的戀愛詐騙案有增加的趨勢。事務所裡,有不少「回頭客」,「我先幫她們處理好離婚的事,幾年後她又因為戀愛詐騙回來找我。」

她指出,戀愛詐騙最典型的情節有兩種。一種是女性透過網路交友,認識了人在國外的「退休教授」、「軍官」、「企業家」。兩人相談甚歡後,對方便開始編織未來的願景,讓熟女心甘情願將錢匯到國外。即便周遭親友苦口婆心地勸告,當事人仍堅信「男友」不會是騙子,還拿出對方在社群網站上精彩的生活照舉證。「殊不知,那些都是從網路上抓來的!」

另一種詐騙方式,則常見於熟齡交友團體。女性以為離婚後終於找到了良人,殊不知對方看上的是自己的老本。一句「買個老後一起住的房子吧」、「我知道有個獲利很高的投資機會」,就可能讓人血本無歸。想打官司,才發現對方的資料全是偽造,所謂愛情是一場精心設計的騙局。

「姊姊們很難啟齒的是,自己不只被騙,還是被自認是男友的人騙。很多人有苦說不出,後來就得了憂鬱症。」吳孟玲指出,女性在離婚後,或許會覺得寂寞、想找個愛自己的人。但人在脆弱狀態時,很難做出理性的判斷。先好好療癒傷口,才能展開下一段戀情。

熟齡離婚後,若要展開一段新戀情、甚至踏入第二段婚姻,吳孟玲建議,一定要設立財務上的防線:不輕易讓交往對象知道自己的身家,也不要隨意借錢給對方。許多大額的戀愛詐騙,都是從商借幾千塊的小錢開始。此外,訂定婚前協議,雙方可事先講明婚後財產、家庭支出如何分配,也是保護自己的重要方式。

別把愛自己的責任交給別人!自我感覺對了,親密關係才會好

「我相信花若盛開,蝴蝶自來。但受傷的花,只會吸引來啃食的蟲子;花會盛開,是因為它很健康。」面對熟齡離婚、戀愛詐騙的當事人,吳孟玲認為,當務之急其實是找回愛自己的能力。「自我感覺不好的人,很難期待關係會好。」

她指出,長期與外界隔絕的狀態,會讓女性的世界愈來愈小,甚至因此產生自卑感。她看過不少太太,原本全心支持另一半的事業。但先生提出離婚時,卻說:「我講什麼妳都聽不懂。妳不覺得我們現在距離很遠嗎?」

她鼓勵女性,在為家庭付出的同時,也為自己多想一點。像是發展第二專長,不只能賺取收入,也會開拓一個人的眼界。打開人生的多樣可能,「一個有自信的女人,是很吸引人的!」

原文:陪熟女走過離婚官司、愛情詐騙!家事律師吳孟玲:愛消失以後,如何療癒自己的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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