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壽全/長照 不能排除醫療體系
樓梯響了很久,卻不見人下來的「長照制度」,稍早前行政院終於拍板定案,將由「稅收」支應來取代「保險」給付。初期經費或許不算寬裕,但總是有了著落,眾人或許應該覺得欣慰之時,卻又爆發了「長照」,究竟該由「醫療」或「社福」主導的爭議。
長照屬於「社會福利」,在我國政策定位上,可說已無庸置疑。不過,現階段行政院「長期照顧推動小組」,是由政務委員擔任召集人,其副召集人兼執行長,則為衛福部次長;對於長照的規畫,若意見相左時,次長究竟該聽命於醫療專家出身的部長,抑或是社工教授背景的政務委員,很難讓人完全無疑。
長照規畫 回歸衛福部
日前衛福部長林奏延表示,長照規畫已回歸衛福部,每周由他親自主持三次長照會議,長照專案辦公室除原有的衛福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社家署,他要求社保司、健保署也加入,未來每周由照護司長蔡淑鳳報告工作進度,希望長照2.0計畫順利推動。
一些社會福利學者,堅持長照與醫療是不同學門。長照所關注的,是失能與失智者基本生活起居的照料,也在可能範圍內,協助他們復健與避免狀況惡化。
這個為數甚眾、範圍甚廣的部分,毋須醫療介入,或者醫療只是扮演輔助或後援的角色;換句話說,長照經費或資源的分配,由工作占大宗的社福,而非由醫療主導,才是合理的舉措。
長照資源 須妥適分配
不過,失能與失智畢竟有輕重之分,一些重殘及身體需要置放一至數個導管才能延命的被照顧者,其處境顯然無法與醫療切割,醫療機構為這些具潛在醫療需求的同胞,預做相關的安排,也是勢所必然。
事實上,失能與失智,長期服用多種藥物者,比比皆是;而因為行動不便、無法行動或不自覺的行動過當,從而罹患疾病或發生意外的機率,總是相對於一般人為高,說長照與醫療關係密不可分,殆無疑義。
雖然我國將長照納入社會福利體系的機制尚未正式啟動,但「自求多福」式的長照,可說早已運作多年;最關鍵的,並非誰來主導資源分配,而是分配是否能公平公正?主管機關可以就過去的資料予以統計分析,醫療耗用多少?生活照顧又是什麼比率等等?藉以做為將長照資源進行妥適分配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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