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痛藥傷腎,要忍痛到受不了再吃嗎?藥師替你解開對「止痛藥」的迷思
很多人怕吃止痛藥會上癮或傷身,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特地邀請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林育如藥師,說明市售三大類止痛藥品的正確用法,分別為:(1)非類固醇類消炎止痛藥(NSAIDs)、(2)中樞止痛藥、(3)麻醉止痛藥。
痛到受不了再吃?
疼痛是主觀感受,只要感到疼痛,有需要使用時即可服用止痛藥,但要注意不可服用超過最大建議劑量,以免提高副作用發生的機會。
1顆藥殘留5年?
一般止痛藥平均1天即可排出體外,只要不過量,不必擔心成癮或藥物積累,但若持續用藥3天後未改善,就要回診請醫師評估。
止痛藥傷腎?
「我在藥局買的止痛藥/止痛貼布/噴霧,可以一起用嗎?」其實併用不同類型的止痛藥物並非不合理用藥,只要注意不要過量使用,否則可能使副作用的風險升高,影響肝腎功能,甚至是慢性病的控制。
正確用藥「五不」!
1.不亂買
►不聽、不信、不買、不吃、不推薦。
►不買來歷不明的藥品,如需購買應至有藥師執業之合法藥局購買。
2.不喝酒
►使用止痛藥物應避免飲酒,以免傷肝。
3.不併用
►應避免併用兩種以上之同類型的止痛藥,避免傷肝、腎。
4.不空腹
►長期使用非類固醇類消炎止痛藥可能出現腸胃不適或腸胃出血,建議與食物併服或飯後使用。
5.不過量
►不要過量使用止痛藥。
舉例 乙醯酚胺(acetaminophen)使用建議:
˙成人(12歲以上適用)24小時內不應服用超過4000毫克
˙6歲以上未滿12歲適用成人劑量的二分之一
˙3歲以上未滿6歲適用成人劑量的四分之一
˙3歲以下嬰幼兒應由醫師診治不可自行使用
原文引用自: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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