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雞團體提六大訴求 董氏標示用貼的「象徵」意義較大
關於賣場、超商自主標示雞肉屠宰日期,衛福部食藥署表示,12月1日鼓勵試辦,屆時會到賣場實際了解標示狀況,希望雞肉標示能夠向前邁進一步。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魏任廷表示,未來標示的方式,是完整包裝的產品加標一個屠宰日期,但已經出貨到店家門市的貨品,就用貼標的方式。至於散裝食品用立牌、插牌方式標示,字體要兩公分以上,12月1日起試辦半年,以了解業者標示所遇到的困難。
他說,由於賣場業者都有進出貨單據,哪些產品是已經進貨到賣場,哪些是後來出貨的,怎麼標示,食藥署會實地了解。
魏任廷表示,這只是第一階段試辦,先從雞肉產品開始。至於組合式產品,例如賣場為迎接中秋節,會販賣烤肉組合,其中有烤肉醬、蔬菜,肉品只是其中一部分,因此不用特別標示,現階段先從單純的雞肉產品先做。
董氏基金會營養組主任許惠玉指出,所有產裝食品要一體適用,資訊必須如實傳遞,從大盤、中盤、到小盤零售,政府應該嘗試立法,因為只要其中一個環節沒有傳遞,就沒有用,一定要立法才能做到。
許惠玉表示,東西要有溯源的概念,才能解決這問題。她說,法規有列,資訊才願意給,是業者的商業考量,不是站在消費者與食安的考量。政府應該訂有散裝食品的標示依據指引,如何評估它有效,應該全方位考量。
她說,台灣的氣候條件環境,分裝都不一樣,每次訪視都會問業者保存期限怎麼來的,結果業者都是用貼的,宣示象徵意義比較大。廠商用行銷做為考量定策略安全,可標可不標,有利可圖會標示,否則根本不會標,這就是自主管理最大的麻煩。自主管理沒有標準,法律是最低的標準,但台灣的標準遊走法律邊緣。
養雞協會在會中提出六大訴求,包括除了國產進口業者都須對等標示屠宰日期、有效期限外,進口生鮮雞肉解凍分級包裝後,須重新計算保存期限,並須標示解凍次數和每批解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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