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雞肉效期長 農委會:國產雞肉無須放棄生鮮優勢
行政院上週邀集食安全辦公室、衛福部及農委會,召開肉品標示管理協商會議,會中決議,鼓勵賣場中的進口雞肉標示屠宰日期,但因為沒有約束力,未來是否修法有強制約束執行,食藥署並沒有鬆口;農委會則認為,建議現行的食安法規能做適當調整,農方不會因為國產進口雞肉現行的不公平競爭,放棄推廣國產生鮮冷藏雞肉的優勢。
衛福部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魏任廷表示,為確保消費者權益,並需考量業者調適時間,因此會中決議最快一個月內找超市、超商,大賣場,這些民眾常去購買雞肉的地方,鼓勵業者在包裝上做雞肉產品資訊揭露,因此會先就細節與業者討論、溝通。
魏任廷表示,如果消費者到超市賣場購買雞腿,包裝一次都買六隻,這是經過分切分裝的,沒有購買原裝大箱,但進口雞肉的屠宰日期是標示在進口的箱子上,該如何轉換到分切的零售包裝上,這是需要時間的,因此需要與業者討論過後,試辦半年或一年,再做整體檢討。
他表示,不管國產貨進口產品,都適用食安法規定,由業者自行標示的有效日期,就要業者經過評估原料、製造過程,以及後續儲運條件,因此有相關文件,這日期就代表產品品質的表現。透過試辦的方式,可以做為未來相關政策的重要參考,比如是否調整成強制性的規定,他也說,國內國外雞肉都有經過各國的屠檢規定,食藥署對於國產進口雞肉規範標準都是一致的。
農委會畜牧處副處長王忠恕表示,基於公平貿易原則下,衛福部除了就食品標示管理衛生安全外,也應該針對國內產業競爭做適當調整;希望衛福部能就現實、考量實際產業界的差異做必要的檢討,需檢視現行食安法規是否能作適當調整。
王忠恕表示,農委會堅持推廣國產生鮮雞肉政策沒有改變,他認為標示一定要做到國產進口一致性,食安法規定進口雞肉冷凍可達一到兩年,這標準以台灣雞肉的冷鏈衛生屠宰系統,國產雞肉也能標示。他說,但是我國雞肉這樣標示並沒有意義,是在走回頭路,國產雞肉應該以市場的需求採納為優先考量,不會因為不公平競爭去放棄自己推廣生鮮冷藏雞肉的優勢。
王忠恕說,現在的標示管理是業者自主,業者自己認為可以標示幾年、就標幾年,要求進口業者跟國產雞肉一起標示,對方不願意,國內消費市場早已接受國產生鮮雞肉標示半年期限,他認為國內業者並不需要隨波逐流。
推薦文章
-
拿用過的盤子重複取餐很NG?專家揭吃自助餐最常犯的6項錯誤
-
顯微鏡下看到皮蛋有寄生蟲?專家指皮蛋會被污染只有一情況
-
用磁鐵吸不住的就是「304」不鏽鋼鍋?認識常見3種鍋具使用方法
-
感恩節火雞大餐吃雞胸或雞腿哪個較營養?專家分析2者優缺點
-
陸「三無」網紅食品霉豆腐恐入台 衛福部籲別買!霉豆腐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