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醫師治病的本領堪稱空前 大眾仍渴求非正規醫學?
【文、圖/摘自商周出版《醫學簡史》,作者若伊.波特】
醫學是人文技藝,還是科學技藝?進入二十世紀後,這個關於醫學本質的辯論,使醫界產生了緊張情勢,同時,醫界發生了一個變化,影響廣泛,那就是,這個行業的重心從全科醫師轉移到了專科醫師身上。在這一方面,英國與美國發展截然不同。在英國,基層醫療網仍然掌握在全科(家庭)醫師手上。這是因為英國在武昌起義那年實行國家健保,讓全科醫師在公醫系統中扮演關鍵角色,一九四八年,英國成立健保局,進一步強化了這個設計。基層全科醫師不得在醫院看診,因此不得施行手術,不講究科學,不接觸因手術、科學日新月異而出現的新奇診療技術。簡言之,他們在醫界的地位缺乏手術與科學的加持。可是,全科醫師仍然掌握家庭醫療,負責為醫院與專科醫師介紹轉診病人。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夕(一九三九年),英國的專職專科醫師只有兩千八百人,全科醫師的數量卻是這個數字的七倍。到了公元兩千年,英國有十萬名醫師,只有三分之一是全科醫師。
美國則不同,那兒專業化的趨勢銳不可擋,全科醫師很難生存。在一個競爭激烈的市場中,有先進科學設備加持的小兒科醫師、心臟科醫師、腫瘤科醫師才有生路。一九四二年,美國醫師中全科醫師的比例不到一半。到了一九九九年,全國八十萬名醫師中(這個數字嚇人罷?),擔任家庭醫師的不到十分之一;全科醫師已步上傳統醫師的後塵,日暮途窮。
醫師的角色,大眾對他們的期待,在二十世紀變了。傳統急性傳染病病例不斷減少,而且一九三○年代問世的磺胺藥、一九四○年代問世的抗生素足以應付。然而,慢性病與異常疾病取而代之,成為現代人的健康大敵,大眾的感受反而比過去還壞──我們平均壽命增加了,要負一部份責任。
從一九三○年到一九八○年,認為自己生病的人增加到原先的一點五倍。一九三○年,每個美國人平均一年看醫師二點九次;到了公元兩千年,這個數字翻了一倍。為什麼?整體而言,我們比過去更健康,但是每個人對病徵更敏感,祖父母認為不值得大驚小怪的毛病,或認為治不了的病,我們往往如臨大敵,找醫師協助。我們從小受的教育也教我們這麼做。同時,我們也鼓勵病人以高標準期望與要求醫師。「日子越過越好,感受越來越差」症候群應運而生,對醫師一向尊敬的大眾逐漸覺醒了。
抗生素與其他「魔彈」問世後,醫師的醫療技能突飛猛進,我們不妨說,醫師因而放棄了討好病人的藝術。醫師掌握了更為有效的武器後,往往忘記了病人期待的親密、信任的醫病關係,在心理上彌足珍貴。醫師與病人短暫交談後,就寫下處方,現在已是常態。這個動作的功能,一九八○年代一位英國健保醫師不加修飾地解釋過:「這是把病人趕走的好辦法;你鬼畫符一番,撕下處方箋。撕下的那個動作,意思就是『滾罷』。」現在,醫師的治病本領堪稱空前,大眾卻可能未必在乎。
進入二十一世紀後,大眾對健康的期盼比過去更高,部份原因是,媒體不斷灌輸有關健康的憂患意識。但是,大眾對醫業的信心已經動搖,特別是英國全科醫師席普曼(Harold Shipman, 1946-2004)謀殺過兩百多個病人這類醜聞爆發之後。(譯按:英國警方在一九九八年春開始調查這個案子,結果席普曼因為謀殺十五個人而受審,被判終身監禁,二○○○年一月起服刑;二○○四年一月即將過五十八歲生日前,以床單上吊自殺。一個調查委員會認為席普曼至少謀殺過兩百一十五個病人,甚至可能多達兩百六十人。)醫學世界現在越來越階層化,進展越來越受技術驅動,希波克拉底斯傳統的人本理念似乎有失傳的危險。
難怪「非正規醫學」會在一九六○年代恢復活力。我們不妨說,十八世紀是「江湖郎中」的黃金時代,但是「江湖郎中」這個詞會讓人產生先入為主的印象,以為非正規醫生個個存心不良、毫無本事。事實不然,他們不是玩世不恭的騙子,其中許多人對自己的技術與秘方有狂熱的信心。以十八世紀的蘇格蘭人葛藍(James Graham)來說,他以長生與恢復生殖力招徠顧客,只要到他在倫敦精華區開的「健康殿」接受「泥浴」,並在特別設計的「天床」上睡一晚,就可治癒不孕或不舉。(天床的床頭板上通了電,據說可以刺激神經。)一七八○年代起,市面上有一種藥,的確可以減輕痛風之苦(因為含有秋水仙素),可是醫生不當一回事,因為這藥由法國軍官胡森(Nicolas Husson)製造販售,而他又不肯透露配方。
江湖郎中精於投機、冒險,特別會搞宣傳。例如販售「羅絲香脂靈」的人宣稱它能治性病,藥到病除,三、四劑就見效。遊方郎中歷經磨練,成為市集上的表演專家:他們在臨時搭起的台子上,出場時衣飾華麗,還有扮演丑角的助手助陣;一開場,先吸引群眾,然後,也許當眾為人拔幾顆牙,免費分發幾瓶糖水或果汁,在賣出幾打,最後一走了之。大多數騙子都是小角色,但是有些人搞得風生水起。例如華德(Joshua Ward, 1685-1761)賣藥丸、藥水,不僅發財,還贏得皇家恩寵。
消費大眾出現了之後,許多醫療服務的需求大增,商業社會提供了許多市場區位,賣秘方妙藥的、賣回春丸的、包治癌症的人,紛紛應運而生。大眾渴求「靈丹」的心理,創造了大量兜售「專利藥」的人,他們向求治若渴又好騙的人提供五花八門的服務,磁力、電力、化學物或草藥都用上了。連皇家的人都對「專利藥」趨之若騖。美國麻州林恩市的皮肯太太(Mrs. Lydia Pinkham, 1819-1883)從一八七五年起販售「蔬菜精」,成為美國第一位百萬富翁。在英格蘭,莫里森(James Morison, 1770-1840) 以「畢謙丸」賺了大錢。(譯按:「畢謙丸」直到一九九八年才停產)。國家與醫學單位越瞧不起這些藥,或打壓它們,它們越暢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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