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病平台/「衝量」才是問題的癥結所在!
【編者按】:本週的主題是「台灣的全民健保」,這議題是來自於幾星期前「病人的不滿」而引發有關健保的檢討,我們邀請三位不同背景的醫師說出他們的看法。一位長年關心醫療品質的區域醫院院長認為在現行的健保制度下,許多醫療院所「衝量」導致醫療品質的偏差是難辭其咎的。
一位對健保政策頗有研究的全國醫師公會理事發表他對政府政策的建議。
我們也邀請健保署任期最久、被譽為「對醫界最友好的署長」,在他甫功成身退之際,與我們分享他的看法。希望這三篇文章可以提高台灣醫界以及社會賢達對健保政策的了解,我們也期待這議題可以在「醫病平台」繼續討論,讓醫病雙方更了解如何努力,維護這「不能倒」的台灣健保繼續改進、永續經營。
最近醫病平台有個主題是「病人的不滿」。有一位92歲的病人,經過白內障手術,向醫師表示視力沒有改善時,這位名醫的態度突然變得不友善,令病人感到錯愕及失望。同樣是眼科的林逸民醫師,受邀對於這個事件表達他的看法。因為林醫師沒有看過這位病人,他認為他不應該對此個案做評論。但是根據他對台灣醫療的觀察,他認為這種事情的發生與台灣的的健保制度脫不了關係。
林醫師感嘆:「『健保制度』造成醫病之間的緊張關係與日俱增,在當前的健保制度下,醫療院所既使是本應是學術殿堂的醫學中心,也都高度要求『衝量』,導致醫師不得不衝高診次、開刀數。然而,人非聖賢,每天如此高的診次,勞心之餘,對待病人態度上就更容易偶有疏忽。衝高刀數,其中發生醫療糾紛的機率就提升,結果造成醫師有高度防衛心理,嚴重妨礙醫病之間的溝通。這固然讓病人不滿,對醫師來說也是困境。」
我非常同意人不是聖賢,經年累月「衝量」的結果,醫師太勞累,就容易對病人失去耐心,失誤的機率也會升高,這是不爭的事實。
選擇醫療工作為終身志業的我,一直認為施行「全民健保」使得所有民眾都能免於因病而貧,或因貧而無法就醫,是政府最大的徳政。
但是,當健保在沒有經過嚴謹而周全的規畫,費用沒有成本精算、疾病的輕重不分、不同工卻同酬、醫療分級、轉診制度沒有做好規範等問題重重的情形下,因選票考量而匆促施行,我就預測它是災難的開始。不良的健保制度而造成醫學倫理淪喪、醫療品質下滑,是三十年來我心中最大的痛。
以病人最有感的門診為例,任何有一點謙虛感的醫師,應該都知道不論醫師能力多強,都不可能在三兩分鐘內,每一次都做出正確的診斷。可是健保開辦至今,台灣醫院「衝量」的問題不但沒有改善,還越來越嚴重。
民衆也許不是很清楚,在台灣,健保門診花費是健保總額佔比最高的項目之一,台灣民眾每年平均看病次數從健保開辦前的12次,逐漸上升至近幾年,達到15.9次,可能是全球最高。相較OECD國家8到9次,幾乎是兩倍。另外,值得民衆參考的是,澳洲民衆一年平均看5.6次門診,平均看診時間是15分鐘;美國是看4次,看診時間是13至24分鐘;瑞典是3次,看診時間是22.5分鐘。
三十年來,我在臨床現場看到太多因為醫師沒有花時間仔細問診、用心做身體檢查而延誤診斷的病例,其中不少因而失去治癒的機會,令人痛心疾首。
不用說癌症,其實任何誤診,都可能造成生命的危險。舉個例子,有位熟人因膝蓋痛,到一所醫學中心看診,被診斷是痛風而接受了治療。兩天後,不但疼痛没有緩解,而且痛到受不了!因為已經是下班時間,找不到主治醫師,他就找我求救。我看他過去抽血的檢查,尿酸值都不高,再仔細觀查他的膝蓋,懷疑是細菌性關節炎,請來感染科醫師直接做關節穿刺做細菌培養,果然證實我是對的。使用經靜脈抗生素治療後,很快就康復了。
林逸民醫師質問,今天在台灣,病人對醫師的不滿日漸升高,從制度面看,健保是否陷醫師於不義?的確,自健保開辦以後,絕大多數醫院的經營者是被健保牽著鼻子走,而醫師則被續效支薪制度所驅使,「衝量」變成不得不做的事。
個人認為,醫師看太多病人,固然因為工作勞累而對健保不滿,可是醫師看太多的病人,最終的受害者其實是病人。健保制度事實上陷病人於更大的不義!
長久以來,在台灣的健保制度下,因為沒有分級醫療的限制,台灣民眾從診所到醫學中心,從南到北、從東到西,想看什麼醫師、看哪裡的醫院,都可以隨意掛號,自付額也不高,其自由度全球第一,所以民眾對於健保的滿意度很高,政府官員更引以為傲!
而我個人因長年在第一線,從病人的不幸遭遇觀察到,不良健保制度導致醫療行為偏差、醫療品質惡化、健保資源浪費的實況,焦慮感不斷地升高。因此三十年來,我對健保的建言與批評從未間斷。當年復一年,眼看著醫院集體「衝量」的問題,不但沒有改善,還在繼續惡化中,感到非常無助。
近日報載,為了解決醫療爭議訴訟,衍生醫病關係的對立、高風險科別人才流失、防禦性醫療等問題,衛福部自二十二年前提出草案,直到現在,終於公布[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施行細則,打算明年元旦上路。
看到這個法案,深有「豈不本未倒置?」的感觸。
心裡想,等到病人已經受到傷害再來調解,就是調解成功,都無法改變傷害的事實。「預防」醫療事故,不是應該從充許醫師花足夠的時間,好好看病開始嗎?
既然任何有一點想法的醫師,都知道病人的不滿、醫師的疏失,大多是門診、開刀「衝量」所引起的,健保署為什麼不從問題的癥結所在對症下藥?卻還繼續放任醫界「衝量」,結果病人對醫師的信任感只會越來越薄弱,醫療不良事件也會越來越多,再多的調解,也無補於事。
責任編輯:吳依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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