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A親子鑑定 須遵循嚴格標準

聯合報 陳智齡/台大醫院基因醫學部主治醫師
親子鑑定涉及個人隱私,需要遵循嚴格的標準,保障當事人權益。圖/AI生成

長年外派柬埔寨的老陳,與當地女子育有一名男孩,但因柬埔寨法律禁止與我國人結婚,兩人無法辦理結婚登記,小孩也無法取得台灣國籍。為證明父子關係,必須先透過DNA親子鑑定,提交移民署查驗後,才得以進一步辦理依親與入籍手續。

隨著跨國婚姻與家庭型態的多元,親子鑑定在法律與生活層面扮演重要的角色,包括確認撫養、監護、繼承、國籍認定等,皆可作為科學依據。

親子鑑定或稱親緣鑑定,主要是比對雙方DNA的基因遺傳特徵,每個人都從父母各承襲一半的染色體,所以都有父親及母親各一半的遺傳特徵,若比對結果吻合率超過99.99%,即可判定有親子關係。

常用檢體為口腔黏膜細胞或血液,檢驗時間約7個工作天,若為祖孫或兄弟姊妹鑑定,可能需時更久。要注意的是,輸血後或骨髓移植3個月內不宜進行血液採檢作鑑定,以免影響結果。

親子鑑定涉及個人隱私,其鑑定機構、取得同意過程、採集檢體方式和運送流程、鑑定結果告知與法律證據力等事項,需要遵循嚴格的標準,以降低錯誤的風險,且保障當事人權益。

親子鑑定流程

以台大醫院為例,親子鑑定流程如下:

1.事前諮詢與掛號

先來電諮詢之後再掛號,選擇基因醫學部的特定門診。

電話:(02)23123456轉271914。

2.當日攜帶文件

  當事人需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如身分證、護照、居留證、戶籍謄本等)。未成年者須由法定代理人陪同,並檢附相關證明。

3.完成基本資料與同意程序

  填寫同意書、照相、按指紋及簽名。

4.檢體採集

  成人與小孩皆以棉棒刮取口腔黏膜,採檢前30分鐘避免飲食,若有食物殘留,建議漱口並等待半小時後再檢查。

5.領取報告

  當事人需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親自領取報告;若需委託他人代領,須事前簽妥委託書,和雙方的身分證正本。

親子關係 基因 DNA

推薦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