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慢箋 明起可提前領藥
迎接辛丑年春節,長達七天假期,為避免春節假期使用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民眾用藥中斷,台大、北榮、長庚等各大醫院配合健保署規定,提醒慢性病人上次給藥天數最後一天,也就是藥吃完的日期,落在2月10日至2月16日春節期間,可提前於明(29)日起到醫院領藥備用。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是指醫師開給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的長期用藥處方箋,目前「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效期,是依醫師實際處方給藥的日數計算,最多90天,並分次(月)調劑,每次給30天以內的用藥量。
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的規定,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領藥的民眾,必須在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10天內,才可以憑原處方箋再次領取下一個月的用藥。
因應110年春節假期,健保署援例放寬規定,提醒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民眾,可提前領藥,避免中斷用藥,安心過好年。
台中慈濟醫院藥學部藥師謝蕙霞表示,過去經驗,常有慢性病人在農曆春節前,忙到忘記提前領藥,臨時無「藥」可吃,被迫停藥,影響病情控制。
所以健保署將2月10日小年夜到16日年初五領藥期間的慢性處方箋,提早到明天開放領藥,家裡有慢性病人,一定要注意春節假期的備藥,吃藥千萬別放假。
謝蕙霞從假期時間長短研判,應該有許多家庭安排出遊,慢性病人長時間在外遊玩,不如居家方便,因此長備慢性病用藥外,保命急救藥物也不能忽略。
謝蕙霞舉例,心臟病人減緩心絞痛使用的硝化甘油舌下錠,或氣喘病人在發作時需要的支氣管擴張劑,務必隨身攜帶,以備緊急情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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