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智失能取消共照服務 照顧恐斷鏈
全台約卅萬失智症患者,若同時失能,可接受長照二・○A單位個管師及失智共照中心個管師「雙重服務」,但衛福部預告,明年起,失能且失智者取消失智共照服務。由於失智症患者可能因認知功能障礙,出現走失、情緒改變等精神行為等,照顧難度高,失智家庭擔心少了失智共照中心個管師的穩定支持,面臨照顧斷鏈。
長照二・○中,以ABC三級分類,A單位個管師依評估計畫,協助媒合B、C等單位的長照資源;至於失智共照中心,全台共一一五家,多由醫院成立,失智個管師依患者失智程度,細膩地提供家屬照顧方式,並與醫師深度合作。但衛福部於一○九年預告,一一二年起,符合長照需求等級二至八級的失智者,取消失智共照中心個管服務。
專家對此憂心忡忡,台灣失智症協會秘書長湯麗玉表示,長照A單位個管師和失智共照中心個管師,雖然都叫個管師,但工作內容差異頗大。失智症個案光精神行為就有百百種,例如走失、不願就醫,更面對財務、法律等問題,需家屬、個管師及醫師共同搭配,必要時調整藥物或進行非藥物協助,處理上具高度專業性。
湯麗玉說,未來失智者若無法接受失智共照中心個管師服務,「將嚴重影響失智個案權益」,A個管師訓練課程中,只上兩小時失智症需求分析及資源連結,失智個管師卻經過廿四小時失智症照護訓練,A個管要了解失智照護、串連醫療資源有其難度,衛福部務必提升A個管失智照護能力訓練。
湯麗玉認為,「長期照顧法」訂出長照機構設立標準、評鑑、輔導機制,每年更編列五、六百億長照基金預算,長照在足夠經費支持下,循正規發展;但失智照顧體系沒有良好設計,僅依「計畫」,每年不固定撥發預算,沒有定期舉辦失智據點及共照中心研討會或共識會,也沒有退場機制,讓人感覺「長照是親生,失智像領養」。
衛福部長照司副司長吳希文表示,失智共照中心目前服務五萬多人,其中兩萬人同時使用長照、失智共照資源,但盤點失智者就醫情況發現,有九萬名在醫院就醫個案,尚未獲得失智共照中心服務。
為讓了更多失智者獲得照顧資源,優先調整重複使用資源的兩萬名個案,改以A單位負責,失智共照中心即可釋出量能,協助尚未獲得資源的九萬名失智者。長照A個管皆接受失智、身心障礙課程訓練,目前服務個案中也有同時失能、失智者,未來將安排相關訓練課程,強化A個管服務失智症的專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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