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愈老真的會愈有智慧嗎?首先必須接受這個事實
【文、圖/摘自如果出版《老年的意義:我和那些老人共處的一年》,作者約翰.利蘭】
一九八○年代,瑞典社會學家拉斯.托斯坦(Lars Tornstam)驚訝地發現王萍這樣的人十分普遍。他們雖然失去許多,老了卻心滿意足。托斯坦和我一樣,發現這樣的人隨處可見。他開始訪問他們,談起他們的人生時,他們描述了自己的價值觀如何隨著年歲漸長而改變。值得注意的是,他們對於如何運用時間、和誰一起共度時光,變得更挑剔了。他們不再有興趣在雞尾酒會與人閒聊或和陌生人調情,不再尋找新朋友或增加社交網路上的新聯絡人。此外,他們變得沒那麼自我中心,比較意識到自己是大我的一部分。他們不覺得寂寞,反而告訴托斯坦,他們珍惜有獨處的時間可以沉思。其他社會科學家爭先想出新主意,讓老人有事可忙,托斯坦卻自創「超越老化」(gerotranscendence)這個詞,以不同的方式看待老年──不是一段衰退的時期,而是一個高點,此時人們會超脫物質煩惱,專注在真正有價值的事物上。
托斯坦以七十四到一百零四歲的人為對象,問他們五十歲之後的價值觀有什麼改變,將近四分之三的人同意這個陳述:「現在我對膚淺的社交比較沒興趣。」三分之二的人說:「現在我的內在世界比較多喜樂。」百分之八十一的人同意這樣的陳述:「現在物質的事物比較不重要。」他們變得比較無私,比較接受人生中有些他們永遠解不開的奧祕。這個結果很驚人──他們雖然沒有經歷一般所謂的成長(例如工作升遷或學習新技能),卻仍然以更深奧的方式在進步。托斯坦發現了一件驚人的事:年長者似乎同時活在過去與現在,模糊了記憶和當下經驗之間的界線。他們會回溯從前的對話,向他們曾經虧待但已經過世的人道歉,依然為從前的喜悅心懷感激。
當然了,托斯坦的受試者是瑞典人和丹麥人,他們享有的社會安全網以慷慨聞名,但他「超越老化」的概念在美國流行了起來。佛羅里達大學的蒙妮卡.阿德特帶我認識了這個概念。阿德特研究的是智慧與老化,她認為老年人的一些趨勢(例如接納混合情緒、節制負面感覺)造成某種隨著年歲一同進化的智慧。智慧無關天賦或全知──不是指發現相對論或解決中東危機──而是隨著經驗而增長的一種能力。莫札特有天賦,但你母親有智慧。至少我母親有。
為了評估是不是愈老愈有智慧,阿德特制訂了她所謂的三維智慧量表(three dimensional wisdom scale,3D-WS),用三個座標軸來表達智慧:認知(cognitive,理解人生的能力)、反思(reflective,從不同觀點看待人生的能力)和情感(affective,情緒智慧)。一個人可能在某個維度比較強,但有智慧的人運用這三種維度的方式,會使各個維度彼此增益。阿德特用這個量表發現,一開始就有智慧的人,智慧確實會隨著年齡而增長,而且智慧愈高,幸福感愈強。研究護理之家或住院者得出的效應特別明顯,這些地方的幸福感比較低,那些智慧得分比較高的人,對自己的生活比較滿意,滿意程度和同年紀獨立生活的人相當。有智慧的人,決策能力比較好,懷著比較實際的期待,如果事情不如預期,他們不會那麼失望。老人不會因為他們花不到的財富或釣不到的對象而昏頭,也不會為了自己記不得的冒犯而懷恨在心。
阿德特說,以縮短的時間觀來看,不論年輕人或老人都能除去無關緊要的干擾。「自我中心的情況減輕了。原先耗費在膚淺事物的所有能量,現在用於精髓、真正寶貴的事物。一般來說,年長者接受他們沒有多少時間可活的事實,這他們沒意見,他們並不是怕死,他們怕的是死亡的過程,而有智慧的人比較能接受這過程。」
喬納斯.梅卡斯對於自己為什麼快樂有比較簡單的解釋。他說:「我覺得這樣很正常。」選擇快樂其實是最輕鬆的辦法,遠比他朋友自尋焦慮來得簡單──他們擔心尚未發生的事,為自己不需要的事物汲汲營營,過度沉迷藥物、酒精或性。喬納斯說,到頭來即使蘇聯和納粹對他做的事也成了好事,正因此他才來到紐約,在那裡創造了他的人生。
喬納斯有一天在他家說:「是啊,我想我有種洞察力。我比較清楚哪些事可以改變,哪些會維持原狀,或只能稍微改變。我有些朋友覺得,喔,這事輕輕鬆鬆就能改變。」
他不會為自己無法改變的事情懊惱,他會省下精力,追求有益於他和他人的事。選擇權在他手上。何必選擇讓他不開心的事?他說:「追根究柢要看你相信什麼。藝術與美雖然飄渺,但我選擇藝術與美,而不是我們今日周遭的醜惡和恐怖。看花、聽音樂對人有某些作用,有正面的影響,而身陷醜惡和恐怖之中,則有負面的影響。所以我覺得我有責任不要辜負這些詩人、科學家、聖人、歌手和過去幾世紀的吟遊詩人,他們的種種努力使得人類更美好。我必須用我渺小的方式,繼續他們的豐功偉業。」
在任何年紀要有智慧,首先恐怕必須接受你終將死去(而且是真的接受這個事實),並且在面對限制時知足一點,而不是感到困乏。現代醫學鼓勵我們把死亡視為一場考驗,我們或許通過或許失敗,而穿白袍的專家凌駕其上。然而長者給了我們更有智慧的觀點──我們所有人都難逃一死,所以不如趁還活著的時候,好好活這一遭。如果我們過世的場面比較像我們祖先(在家,有至親環繞,是他們關心的焦點),我們活著的時候,會更留心灌溉出那種愛嗎?
兩千年前,斯多噶學派(Stoic)哲學家賽內卡(Seneca)主張,我們應該「珍惜、鍾愛老年,因為只要知道如何運用,老年就能充滿喜悅……生命走下坡卻尚未劇烈衰退時,最是愉快。而我本人相信,那段時期像是站在屋頂邊緣,其實有種獨特的喜樂。否則就是我們對喜樂已經習已為常,因此渾然不覺。飽足煩厭,再無所求,是多麼令人欣慰的事!」
卡斯騰森引用猶太教拉比約書亞.L.李普曼(Rabbi Joshua L. Liebman)的話,表達類似的概念:「我時常覺得,死亡並不是生命的敵人,而是朋友,因為歲月之所以那麼珍貴,正是因為我們知道歲月有限。」老年讓年長者被迫接受這種概念,他們之中有些人比較願意接受,有些則否。然而我們應當不用等年老才採納這種觀點。我們只需要選擇這麼看事情就得了。有六個人願意教我用更快樂的方式看待人生──不只是他們的人生,也包括我的人生。這麼做我沒什麼損失,頂多就是損失我已經知道的故事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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