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達夫/非必要的醫療值得嗎?

聯合報 黃達夫

美國有一個政治中立(nonpartisan)倡議醫療正義,致力建構關心病人的醫療體系的公益智庫(Lown lnstitute),主張醫療志業是為病人解除痛苦的工作。在一個優良的醫療體系中,病人應該獲得所有對他有益的照護,亦不會被給予不必要的醫療。在這樣的良性互動中,醫療從業者就會產生幸福感(Satisfaction)。

過度醫療 病人反而更痛苦

有鑑於醫療商品化,把醫院利潤擺在病人之先,導致當今的醫療體系,不但可能失去療癒功能,還添加了病人更多的痛苦。這個智庫成立宗旨,就是要重建正確的醫療價值觀,促進互信的病醫關係。智庫的工作包括醫療相關問題的研究,召開專家論壇,啟發公眾的辯論,以修補醫療政策的缺失,為病人爭取利益。

該智庫在全美年度論壇提出的議題,包括「過度醫療」、「非必要的醫療」、「打破『高價格、低價値』的惡性循環──重建美國未來的醫療體系」等。

其中有一則評論「病人有要求質子治療的權利嗎?(Do patients have the “right” to proton therapy?)」,論點非常值得國內醫療決策者、醫界、病人一齊來思考、討論。

質子治療 部分癌症不適用

質子治療發展於1950年代,一直到1990年,都只用於極少數腦幹、眼底、脊椎等罕見疾病,以及一些小兒癌症的治療上。

但有一些醫界人士,想要擴大質子治療的功用來處理常見的癌症。自2000年後,在全球各地,質子治療中心如雨後春筍般不斷地冒出,如今在美國約有30家,全球約80家。

儘管質子治療經歷了超過50年的發展與進化,不斷地嘗試於不同癌症的治療,可是,目前被學術界公認對於病人有助益的治療,仍然只是前述少數的罕見疾病以及小兒的癌症。對於一般常見的癌症,如攝護腺癌、肺癌、乳癌等的治療,所有對照組臨床試驗,無法證實質子治療優於近年來新發展的光子治療。

所以,美國的健康保險公司就沒有理由去為病人支付質子治療。不少質子中心就面臨病人數太少而無法回收當初投資的成本,有些中心已經宣告破産。

保險拒付 無關病人醫療權

這些質子中心的設立固然有少數是用納稅人的錢,但是,絶大多數都是廠商與投資人追逐利潤,所設計出來的商業模式。為了求生存,廠商與投資人就去把被保險公司拒絕的病人組織起來,提出訴願,宣稱質子治療是癌症病人的基本人權,保險公司拒絕支付質子治療,是剝奪了病人獲得最佳醫療的機會。

事實是,直到今天,完全沒有證據告訴你我,質子治療的結果優於先進的光子治療。所以,保險公司並沒有剝奪病人獲得最佳醫療的權利。保險公司拒絕的只不過是高價格、低價值的醫療而已。如今,台灣已有多部質子治療儀器,病人必須思考,動輒花百萬元去接受沒有更好療效的質子治療,是否值得。

(作者黃達夫為和信醫院院長)

和信治癌中心醫院健康醫學中心召集人游麗惠(右起)、院長黃達夫、一般內科主治醫師李昇聯提醒運動對防癌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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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達夫

和信治癌中心醫院院長

質子治療 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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