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聽篩有助早療 國健署:3-4歲應再次聽篩
鶯鶯出生時,新生兒聽力篩檢沒通過,經醫生確診為雙耳輕度聽損,媽媽雖然傷心、錯愕,但在婆婆的鼓勵之下聽從醫生的建議,為鶯鶯配戴輔具,並陪伴她一起投入聽語復健之路,平日也幫鶯鶯增加詞彙進行語言訓練。現在的鶯鶯4歲1個月,是個愛笑愛說故事愛唱歌的小女孩,最愛與其他小朋友分享新事物;媽媽說,還好早期發現並配合醫師建議,現在覺得很欣慰。
早期發現早期療育,讓孩子不要輸在起跑點。聽力是語言發展的開端,先天性聽損孩子如果能在出生3個月內診斷,6個月大前就開始配戴聽覺輔具與接受聽語療育,將來就可以達到接近正常之語言和身心發展。由於輕、中度聽障的孩子不容易被發現,加上孩子自己不會表達,又無明顯語言溝通的障礙,故經常被忽略,因此,利用新生兒聽力篩檢以早期發現早期療育更為重要。
國健署表示,聽損之高危險群包括有聽障家族史、母親懷孕期的前3個月內有無感染過像德國痲疹或其他病毒性的疾病、服用或注射耳毒性藥物、出生體重小於1500克早產兒、出生時缺氧、出生後曾住加護病房、出生後細菌性腦膜炎、頭頸部先天畸形如小耳症等。
國健署提醒家長,出生後3天內接受聽力篩檢未通過者,請家長儘快帶寶寶至醫院進行做診斷性的檢查,確認是否有聽損、聽障情形及其嚴重程度,並遵從醫師依據寶寶個別情況之建議,儘早進行聽語治療及復健等療育或配戴助聽器、人工電子耳等輔具,增加幼童透過聽覺學習語言的機會。
提醒家長,孩子除接受新生兒聽力篩檢外,孩子3-4歲時一定要讓孩子再次接受聽力篩檢,因輕、中度感音神經性聽障及中耳炎所致的聽障症狀不明顯,加上幼童自己不會表達及無明顯語言溝通障礙,常被家長忽略,透過3-4歲時再次聽力篩檢,可以幫助發現可能在新生兒篩檢檢測不出的聽力障礙兒童,並趕在上小學前完成改善聽力的治療及復健,讓孩子可擁有與一般人一樣的人生起跑點。只有早期發現幼童的聽力障礙,予以適當的治療和復健,才能降低聽力障礙對幼童的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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