胰臟癌三期化療 存活已逾八年

聯合報 記者韋麗文/台南報導

一名患者因為黃疸、體重減輕、疼痛,被確診為胰臟癌三期,由於血管已經將腫瘤緊緊包住,根本無法進行摘除腫瘤的手術,在接受六個月的化學治療後,血管才鬆開,終於有機會將腫瘤摘除,如今存活時間已經超過八年。

台灣在胰臟癌的治療獨步全球,創新的化學治療讓存活期平均可達12個月,醫師呼籲,全身化療是不可切除的晚期或轉移性胰臟癌患者的治療標準,要勇於接受治療,才有機會打敗「癌王」。

確診年齡 維持平均67歲

胰臟癌是一種惡性度極高的癌症,被稱為癌王,約90%以上的病患無法以手術根除治療,整體而言,五年的存活率低於5%。

近年以來,大腸癌、乳癌、肺癌的致死率逐年下降,但是胰臟癌的發生率和死亡率不降反升,成為美國、日本、韓國、台灣等地的新癌王。

根據衛福部國健署癌症登記,1996年至2016年,這十年間,胰臟癌粗發生率已從每萬人6.22來到9.35,新診斷胰臟癌個案從1429人增為2202人,胰臟癌死亡人數從1354人增為1996人,每年新診斷和死亡人數都成長1.5倍,確診年齡維持平均67歲。

化療讓腫瘤縮小 再摘除

手術是唯一根治胰臟癌的方法,但是臨床上被發現的胰臟癌病患幾乎都已經無法接受手術,國家衛生研究院癌研所所長陳立宗指出,化學治療是晚期胰臟癌最主要的治療方式,化療讓腫瘤縮小後,再進行摘除手術。

陳立宗表示,針對無法開刀的胰臟癌病人,過去能用的藥很少,1995年以單獨使用Gemcitabine(健擇)為標準治療。2010年以後出現更多化療組合,發現用Irinotecan、Oxaliplatin、5-Fu三種藥物組合,或是用Gemcitabine和Nab-Paclitaxel兩種藥物組合,腫瘤縮小率達四成,穩定率達三成,中位數存活期達到12個月,比單獨使用Gemcitabine更好。

晚期或已移轉 須全身化療

過去一旦被診斷為胰臟癌,如同宣判死刑,對於化療更是擔心副作用,陳立宗指出,對於晚期或轉移性的胰臟癌病患,全身化療已經成為標準治療,可有效延長生存期,呼籲病患勇敢接受治療。

胰臟癌 化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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