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果肉能否食用存疑遭禁 業者:「蝶豆花翻版」

聯合報 記者江國豪/屏東縣報導
衛福部食藥署認為可可果肉及豆殼非傳統食物,去年10月公告禁止使用,令產業界譁然。

屏東近年積極推動可可產業,目前全縣種植面積達256公頃,然而去年10月衛福部以有食安疑慮,針對可可果肉及豆殼發布禁令,可可果無法全利用,導致加工製品尚無法販售,不少產品更遭到查扣,讓業者人心惶惶;可可果每公斤價格也自3、40元跌至20元,甚至有農民已經考慮將可可樹砍除。

可可果經發酵、乾燥等加工程序後,種子即為巧克力製作原料。不過衛福部認為果肉及豆殼非傳統食品,能否食用存疑,需農委會及業者提出佐證才能解禁。

立委鍾佳濱昨天召集農委會、衛福部、屏東衛生局、學者、廠商及農民,召開「可可作物全產品的利用障礙」座談,認為原產地南美洲果肉可鮮食,但在台灣卻有食安疑慮,甚至連可可茶包都不得販售,宛如「蝶豆花」翻版。

阿信農場經理呂宛蓁表示,種子包含種皮、種仁和胚乳,現在說可可的種子可以吃,但種皮不能吃,對衛福部的觀點非常不能接受。而可可精製的過程中,要完全去掉種皮根本不可能,希望能早日解禁。

食藥署專門委員林旭陽表示,因為可可在台灣沒有食用歷史,才需做安全評估,目前由農委會協助農民彙整資料及提出審查申請,衛福部把關審查,才有利於產業發展。

巧克力 蝶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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