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佳璇/比醫療選擇更重要的事
十多年前,一位乳房外科醫師問我,有什麼方法幫助病人自己做決定?
見我露出疑惑的眼神,友人補充說明,現在的乳癌治療,從乳房全切除或保留,到化療、放(射治)療、荷爾蒙治療該怎麼搭配,有很多選擇;治療指引還說,良好的醫療決策,應該由醫師和病人共同討論形成。可是,「我試了幾回,病人還是要我幫她做決定……」友人話鋒一轉,「有沒有專家設計的問卷讓病人填一填,方便大家做決定?」
友人的困擾激起我的好奇心,決定代為爬梳文獻,從臨床醫學一頭栽進醫療社會學,發現醫療選擇過程何其複雜,當然找不到他所期待的問卷。「不過,有幾個研究指出,病人參與醫療決策的程度,和治療滿意度正相關。」我回報讀書心得。
「是嗎?」友人眼睛一亮,兩人談了許久,一個關於台灣乳癌病人與醫療團隊,如何進行醫療決策、訂定治療計畫的小型研究計畫接近成型。當時我們隱隱然以為,如果醫療照護不再是「醫師說了算」的威權家父長模式,病人能參與決策,除了提高治療滿意度,一旦出現不盡人意的結果,病人也比較能接受(願賭服輸?)
當年的研究構想,雖因種種緣故未能落實,日復一日的臨床工作仍持續刺激我思索,當健保給付與醫院評鑑指標越來越細,檢查及治療同意書越來越多,網路上醫藥資訊排山倒海,病人是否更有選擇?並且得到更周延、更有效率的醫療?
美國哈佛大學醫學院古柏曼與哈茨班德教授所寫的《醫療抉擇》,為我的疑問提供部分解答。作者以為,除了用來解讀醫療資訊的「健康識能」(health literacy),真正左右醫療選擇的關鍵,是病人的健康觀念與治療好惡。例如部分直腸癌病友,因無法接受大腸造口(即便是暫時),拒絕接受外科治療。作者還主張,「為了更了解病人的選擇,我們(醫師)必須先探討自己對治療的觀點最初是怎麼形成的,以及這個觀點之後的演變。」正因作者認為,最好的醫療決策過程,是醫病雙方一起為之。雙方一起評估治療的益處與風險,再依照病人的心態、意願或需求,做適合他的安排。倘若醫師對自已的偏好毫無自覺,豈非讓一己好惡,影響病人選擇?
《醫療抉擇》帶給我的啟示,在荷蘭阿姆斯特丹大學的安瑪莉.摩爾教授所倡導的《照護的邏輯》,有更完整的論述。作者主張良好的照護來自實作,除了「選擇」,還有更多更多事情要做,為了與病共存,好好生活,病人、家屬、以及醫護人員,一起把該做的做好,並持續修補缺失,讓生活諸多變數調整合拍,就是好的「照護」。
在奉行這種照護邏輯的團隊裡,病人與醫師及其他成員,是一種既不是家父長式,也不是消費者至上的夥伴關係。或許,正如古柏曼與哈茨班德教授所言,「病人和了解自己的醫師一起做決定,意謂醫師也願意幫忙承擔選擇的責任,病人日後也比較不會後悔。」
【延伸閱讀】
《照護的邏輯》左岸文化,2018
《醫療抉擇》天下文化,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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