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子仁/公衛師法通過 從治療推進到預防

聯合報 洪子仁/新光醫院副院長

疫情之下,「公共衛生師法」三讀通過,這是台灣公共衛生發展的新里程碑,為台灣健康醫療專業人力板塊,補齊最後一塊拼圖。但什是公衛師,公衛師主要的工作是什麼?

現在全球關注新冠肺炎疫情,回到2015年,韓國發生MERS事件,在「我要活下去:韓國MERS風暴裡的人們」一書中,記錄三位曾於2015年5月27日至29日待過某醫院急診室的病人及家屬,與首位確診病人身處同一個空間不幸染疫。

公衛師透過疫調預警

衛生當局疫情調查鬆散、匡列隔離個案動作慢半拍,直到大規模感染才迫使政府重視。疫情最終造成186人感染、39人死亡,經驗慘痛。當然,扼止疫情必須靠健全的傳染病防治系統,資訊也要公開透明,但不可否認的是,疫情調查、傳染病控制等,均須具公共衛生專業知識人力的投入。

以傳染病防治為例,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是公共衛生的核心專業能力,公衛師可透過疫情調查與預警,進行疾病監測與預測;疫情期間遇到民眾口罩搶購,在假消息充斥與口罩供需失衡衍伸的亂象中,凸顯公共衛生教育與群眾風險溝通的重要,這也是公衛師可以協助政府的部分。

服務對象是群體非個人

除了疫情,近年新興公共衛生議題層出不窮,包括社區職場健康風險、食品安全議題等,嚴重影響國民健康及社會安全,這樣的背景催生出公共衛生師,未來將可執行流行疫病,民眾健康狀態調查、健康促進方案等,協助推展公共衛生觀念與健康議題。

大家對公衛師感到陌生,主因是我們熟知的醫事人員服務對象為個人,例如醫師、護理師、藥師等,針對個人健康提供診療、護理、給藥等服務,這是大眾所認知的醫療服務;公衛師不屬於醫事人員,公衛師服務對象是群體而非個人,公衛師關注社區及組織,對群體進行風險評估、健康促進、疾病預防等。

可受聘政府機關或開業

醫事人員多從事疾病發展歷程中的後半段即治療與照護,但公衛師的角色是將疾病發展歷程往前推進,在疾病發生前給予預防與健康促進,公衛師與醫事人員被賦予責任不同,都是醫療健康產業中不可缺乏的角色。

公衛師可受聘於政府機關或相關機構,未來也可以開業成立「公共衛生師事務所」,執行如職場健康促進、社區防疫、食安檢查、環境健康影響評估等,仿律師法建立公衛師簽證制度,針對委託計畫可獨立或督導其他公共衛生人員,進行規畫、設計、分析、鑑定及評價等。

近20年來,歐美國家將健康醫療責任轉嫁民間醫療機構,政府本該承擔群體人民健康責任,在公衛職能逐漸弱化情況下,私人資本醫療責任相對增加,但疾病醫療提供個人而非群體服務,因此面對大型新興傳染病等公衛事件時,私人醫療防守力道不足的問題就被凸顯,如同此次COVID-19疫情。

群體主義時代在歐美已成歷史,健康防護是個人責任,過度的個人主義盛行,反而忽略群體對個人造成的重大影響。沒有國家層面的統一應對,個人在面對疫情時無力招架,尤其是沒有醫療保險的民眾成為防疫最大破口,此時公衛師尤顯重要,也是面對重大公衛事件時最大的存在意義。

台灣健康醫療產業 不夠完備

傳染病來臨時,單靠民眾或私人醫療機構單打獨鬥絕非上策,政府應肩負起維護全民健康的責任與魄力。檢視台灣健康醫療產業,政府在全民健康促進及預防功能上不夠完備,期待公衛師立法通過對台灣健康產業產生深遠影響,從偏重疾病治療,向前推進到疾病預防和健康促進。

公共衛生師法 傳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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