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嬌、賴弘國簽分居協議/夫妻分居協議=離婚嗎?簽訂4要點注意!
39歲的港星鍾欣潼(阿嬌)驚傳與老公賴弘國已經在三月時簽字離婚,震驚外界。而女方所屬的經紀公司英皇證實他們在三月時簽下了「分居協議」,阿嬌經紀人霍汶希就澄清兩人只是需要幾個月的緩衝期及冷靜期,也許還有機會挽回婚姻,沒想到提早被爆出。
賴弘國也在個人社群貼出千字離婚信,兩人當初交往三個月就步入禮堂,而他早在婚前派對時就發現對方變冷淡,當時阿嬌也認了想悔婚、不夠愛他、不適合婚姻,後經討論,兩人決定再一起努力,只是最後仍收到阿嬌已簽字的分居協議書,他只能接受被離婚命運。
阿嬌曾在節目《花花世界2》上公開表示,自己的底線就是不出婚禮相關費用,因此賴弘國為了婚禮花費了快5000萬。此外,他還表示曾把信用卡交給阿嬌任她刷,沒想到一天就刷爆他好幾個月的薪水,他手頭緊的時候女方反而沒金援他。
儘管如此,賴弘國仍在信裡寫著,「我想以後我跟嬌還會是朋友,她是我遇過最善良、最單純、最勇敢、最美麗的女人,只是她不愛我了。如果重來一次,我還是會跟妳求婚,和妳結婚。」
分居協議規定兩人須對狀況保密
相比於男方的真情流露,阿嬌透過經紀公司發了簡短的聲明,表示「雙方已經簽了分居協議,這始終是我和Michael(賴弘國)之間的私人事,只想講我們還是很尊重對方的,其他都不再多說,以後關於婚姻的問題,也不會再回應。」
經紀人霍汶希更曝光分居協議中部分的內容,其中一條規定雙方分居期間必須對協議及婚姻狀況保密。賴弘國在新聞曝光後頻頻對外發聲,據傳英皇相當不滿而向他下了封口令,霍汶希對此委婉表示,「阿嬌律師昨發給他的只是一封提醒函,希望大家在這個時間都保持沈默。」
簽訂分居協議的注意事項
分居協議是法律上正式的分居程序,兩人的婚姻關係仍然維持,可由法庭判定或雙方自行協議而定,若關係中牽涉到子女,法庭判令也會決定子女的撫養權。而分居協議不等同於離婚協議,因為兩人可能會復合,這樣他們不需要再辦理其他手續便可以延續他們的婚姻關係。
簽訂協議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須寫清楚分居的「期限」,不能約定無期限分居,否則有違反公序良俗之虞外,也可能被認為沒有維持婚姻的善意。
2.夫妻依法互負扶養義務,因此兩人在分居期間要各自負擔生活費用,還是一方負責另一方的費用等都要協議好。
3.如果有未成年子女,對於子女的主要照顧者及照顧方式、家庭生活費用的分擔、另一方的探視方案,最好都要一併加以約定。
4.分居協議並不會讓婚姻關係消滅,即使雙方約定彼此無行房之義務,兩人仍須互負貞操義務,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與婚外第三人發生性關係。
結婚前預立分居協議有效嗎?
夫妻要協議分居,須已有不堪同居之事實發生,如果預立分居協議或離婚協議,依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該法律行為因有背於善良風俗而無效。雙方都同意離婚,向戶政機關登記後才有效力,預立協議但一方不願意配合離婚戶籍登記的話仍無法離婚。
參考資料: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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