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了27年家庭主婦 她離婚後向夫「討薪水」獲賠570萬

元氣網 綜合報導
當家庭主婦也值得領薪水。

一名全職家庭主婦究竟值多少報酬?國外一名離異的妻子,向前夫索賠過去幾十年擔任家庭主婦的薪水,最後獲得折合台幣約500多萬的賠償。

外媒報導,阿根廷民事法庭10日的一起判例引起爭議,一名70歲的老婦起訴前夫,要求他對於過去27年做的家務進行賠償,法院最終判決前夫要賠800萬披索(約新台幣574萬元),是該民事法庭最高賠償金額的判決。

這對夫妻於1982年結婚,婚後丈夫出去工作,妻子在家帶小孩和做家事,2009年兩人分居並於2年後離婚,妻子的經濟一度陷入困境,她曾為化學專業碩士,但為了照顧家庭而辭職。

當地律師分析,如果離婚後某一方和另一方相比,經濟狀況比較窘迫,法院就很可能做出賠償的判決,這與性別無關。法院會這樣判是因當事人年紀很大了,無法再進入勞動市場,但並非每一起離婚官司都會要求賠償。

曾有一名美國人夫計算妻子的勞務貢獻,包括當幼兒保姆、烹飪、洗衣與家務、財務與採購等,發現如果換算成工資,妻子一年至少該得到美金7萬4千元(約新台幣224萬元)的酬勞,讓他感嘆:「其實我根本請不起我老婆!」

離婚

推薦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