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宏傑福原愛傳離婚/為何男人外遇是為了維持婚姻 女人外遇則是為了終結?
【文、圖/摘自創意市集《我要的歡愉你該懂!》,作者欣西亞】
男人外遇是為了維持婚姻,女人外遇是為了終結婚姻
親愛的欣西亞,男人和女人婚後為什麼會外遇,他們的動機是什麼?要的東西有不一樣嗎?
國外有位兩性專家曾在演講時曾公開發表:「男人外遇是為了要維持婚姻,女人外遇是為了要終結婚姻」的論述。雖然不能一言以蔽之說明男女外遇的動機就是如此,但我認為多少八九不離十,而且和性愛分離或性愛合一有著很大的關係。
說到性愛分離,男人通常比女人更擅長,所以他們對於自己在外面偷腥的行為,視為純粹找樂子、尋刺激;「雖然吃家常菜比較習慣跟合胃口,卻免不了偶爾想來點野味,試試不一樣的味道及口感!」我身旁的男性友人如此詮釋。如果妳問他這味兒究竟是什麼?他會說是新鮮,然後再進一步解釋:「老婆給我的滋味曾經也很新鮮,但吃久了就膩了,當初活跳跳的鮮味成了中規中矩的家常菜,所以才偷吃。」
跟別人有肉體抽插,只要不動情,靈肉分離,和婚姻忠誠就不互相違背。至於,為何搞外遇是為了維持婚姻?男人也有自己一番見解:休息是為了走更長遠的路,找小三的概念大概就是如此。她提供了一個溫柔鄉,裡頭沒有現實,不用過日子,跟她一起不需面對生活,而是做一場夢。在平淡的夫妻日常中穿插,像是中場休息一樣,和她抽插充完電,才有精力回家面對現實中的柴米油鹽。
說穿了,有些男人在婚姻裡,比起女人,還是比較大的既得利益者,因為有老婆幫他持家、洗衣、煮飯、燙襯衫、顧孩子等,所以他才能無後顧之憂,「穩定中求發展」──在穩定的婚姻關係中向外發展。否則,假若單身,拚工作都來不及了,沒有另一半的悉心照料,哪來西裝筆挺去招惹看對眼的異性?是吧!換句話說,已婚男人的魅力,多半是因為「婚姻」才衍生出的,他們的吸引力,是「老婆」創造的,沒了妻子,他哪裡有時間去塑造玉樹臨風的形象?沒了家庭,他哪裡有場合扮演好先生、好爸爸?若不是結婚,他哪裡有機會為自己加分。所以,多數男人外遇是為了維持婚姻,因為沒了婚姻,他很可能根本什麼都不是,不離婚,是因為家花跟野花的好處他都要享受,家花跟野花的優點,他都要全拿。
女人明顯不同,多數女人外遇是為了要終結婚姻
首先,我覺得女人要偷吃需要極大的勇氣,因為一旦東窗事發,她得面對三種失去:一是老公,二是孩子,三是人格清譽。
首先,比起多數老婆願意挽回外遇的老公,很少有丈夫會原諒偷人的妻子!畢竟被戴綠帽是極盡羞辱的事,若要他回收,面子拉不下,自尊心也掛不住。而且男人多是家中經濟收入的主要來源,有沒有另一半,對家庭生計幾乎沒有影響,但女人偷吃在先,若再加上離婚後無法負擔孩子的生活費,很可能就會失去監護權。最後,社會對男人出軌的包容力還是比較大的,若是女人,下賤、破麻、淫蕩……種種羞辱和難堪的字眼得照單全收,她得付出人格名譽全毀的代價。因此,基於上述種種,面對外頭小王的誘惑,人妻一定會先深思熟慮,仔細權衡輕重,並且做好最壞打算。不像男人一下子讓龜頭控制大腦,畢竟外遇被抓包,她失去的可能比得到的多。
所以,若不是有終結婚姻的覺悟,一般女人大多不會,也不敢外遇,付出的代價太高了!另外,就是女人較傾向於性愛合一,就算她當初懷抱玩玩的心態,也會因為有了肉體關係而對小王產生依戀。假使此時孩子大了,不需母親照顧,可以獨當一面,她對老公也不再有情,連經濟都能自給自足,對不幸福的婚姻自然是忍無可忍,無需再忍,直接選擇跟別人遠走高飛。
男人外遇是為了要維持婚姻,女人外遇是為了要終結婚姻。雖然不能用短短兩句話結論男女出軌要的究竟是什麼,但我覺得也不失其參考價值,而且有幾分道理。無論如何,外遇不能合理化,想繼續遊戲人間,嘗盡新鮮野味,就別輕易簽字畫押,踏入婚姻。如果在婚姻中遇見自覺更好的對象,有種,就先離婚,也別腳踏兩條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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