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用餐結束就需妥善儲存 專家揭剩菜可以在冰箱裡保存多久
感恩節剛過,在連續幾天享受大吃大喝樂趣之後,食品安全專家警告,如果未妥善處理剩菜剩飯,可能為健康帶來重大風險。
紐約郵報(New York Post)報導,維吉尼亞理工學院食品科學與技術專家頌恩伯格(Lester Schonberger)表示,剩餘食物是感恩節大餐的必然結果,但一旦用餐結束,就需安全地儲存它們。
頌恩伯格說,熱食應在離開烤箱四小時內食用、儲存或加熱;冷食則有六小時的時間來食用或冷藏,不過在這段時間內溫度達到華氏70度(約攝氏21度)或更高的冷食,則應在用餐後丟棄。
剩菜一般可在冰箱中保存三或四天,亦即到感恩節後的星期一;而在冷凍庫中則可保存二至六個月。
但這並非把鍋子放進冰箱、關上門那麼簡單。首先,在儲存食物時,應使用密封的厚鋁箔袋、保鮮膜、冷凍紙或塑膠夾鏈袋來密封食物。
頌恩伯格建議將剩菜分裝在較小的容器中,並將熱食冷卻至華氏41度(攝氏5度)以下,再放入冰箱或冷凍庫。細菌在華氏40度至140度(約攝氏4度至60度)間生長得最快,這個範圍被稱為「危險區」。
火雞和其他家禽是最容易導致食物中毒的食物之一,原因在沒有將其烹煮至華氏165度(約攝氏73度)的內部溫度,以殺死任何有害細菌。
煮熟的家禽和砂鍋燉煮的食物可在冷凍庫中存放四個月,而煮熟的培根、火腿、肉類與通心粉及起司在冷凍庫中的保存期限通常較短。煮熟的魚在冷凍庫儲存時間則取決於魚的種類和儲存方法。
頌恩伯格說,食物在冷凍庫中存放的時間越長,味道就會因水分的蒸發而改變。聯邦食品安全專家建議,剩菜重新加熱至少需達華氏165度。
將食物放入微波爐前加上蓋子,可讓食物均勻受熱;使用食物溫度計檢查多個位置,確保食物徹底熱透。醬汁、湯與肉汁則應在爐上加熱至煮沸。
責任編輯:辜子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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